許桂芹
簡介:
許桂芹(Xu,Guiqin),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撫順市東洲區阿金溝大法弟子。撫順市國保支隊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許桂芹,撫順日報社的干部,采取了謊言欺騙、編造說法輪功學員王素芳交待了與許桂芹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間的一個晚上,去順城區新華河堤寫字的謊言,來對許桂芹進行迫害。枉判法輪功學員許桂芹三年,現已回到家中。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撫順市政法委書記吳光與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郝建光指使惡警綁架了薛興龍等法輪功學員。 被綁架的還有撫順市干個體的法輪功學員彭傑;撫順發電廠的法輪功學員方桂雲;撫順挖掘機廠工人孫延明;《撫順市日報》報社干部許桂芹;撫順市公安局副處級干部王素芳;這些法輪功學員彭傑、方桂雲、孫延明被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用塑料袋套在頭上毒打、劈腿、吊銬、捆綁、電棍電等迫害手段被迫害。後枉判薛興龍十二年;彭傑七年;方桂雲六年;孫延明六年;許桂芹三年;王素芳三年。 當時,撫順市公安局的局長孫德成、宋守貴等人明知這些修煉人是無辜的,而違反國家的《憲法》和《刑法》指使著撫順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煉人投入到監獄裡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法輪功學員許桂芹、韓若香和魏淑華到撫順南章黨講真相,被惡人舉報,而被撫順縣國保大隊長張玉奎和撫順縣後安派出所指導員金海等綁架,下午二∼三點鐘,他們的家被抄,隨後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送往撫順南溝看守所。 韓若香和魏淑華因檢查身體不合格,當晚十一點半被非法監視居住,回家,許桂芹被劫持到南溝看守所至今。 許桂芹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捕,許桂芹一直都不配合,警察到她家是將批捕通知給了其丈夫。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撫順縣法院在撫順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第一看守所(即撫順南溝看守所)第五法庭——撫順縣法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許桂芹。許桂芹的家屬、親戚和朋友十多人參加了旁聽。 許桂芹由於經濟條件和家庭條件等原因沒有聘請律師,對於撫順縣檢察院公訴人李元哲指控的莫須有罪名,許桂芹在庭上按照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和在修煉法輪大法中的受益情況為法輪功和自己做了辯護:認為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師父是教人以真、善、忍為准則做好人的;自己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沒有錯,更談不上犯罪。要求法庭還大法和大法師父清白,並要求合議庭判自己無罪,無條件釋放回家。 在庭上當庭審進行到公訴人和許桂芹辯論階段時,許桂芹自我辯護說到法輪功在全世界受到普遍歡迎和褒獎時,被撫順縣法院魏姓法官蠻橫打斷。 庭審持續了一個多小時,然後法官宣布休庭。當庭沒有宣判。 目前在國內越來越多的人了解了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是教人以真、善、忍為准則做好人的高德大法,法輪功學員所說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別人能平安幸福。而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都是非法的,方式上都是用謊言和欺騙的手段造假抹黑。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發布逮捕令;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撫順市國保隊長彭越惡行錄
遼寧撫順許桂芹被非法庭審-自辯做好人無罪
2015年遼寧撫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撫順阿金溝韓若香、許桂芹和魏淑華被綁架
原遼寧撫順國保支隊長郝建光的罪惡
遼寧撫順醫生薛興龍被枉判十二年 仍在獄中
相關單位及個人:
撫順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副隊長:張玉奎13841314155
撫順縣後安派出所
電話:02454040010
指導員:金海15904139977 1810423726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撫順市公安局
:
孫德成,
宋守貴
撫順縣公安局
:
張玉奎
撫順市看守所(南溝看守所)
撫順縣後安鎮派出所
:
金海
撫順縣法院
撫順縣檢察院
:
李元哲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1日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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