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梅
簡介:
李冬梅(Li,Dongmei),
女 ,
49歲 ,
黑龍江省阿城市大法弟子。阿城市郵政局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發生後,所在單位領導經常找李冬梅談話,要求寫不進京,不上訪,不串聯的保證。強迫看對大法反面宣傳的電視片。不寫保證就送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冬梅進京證實法,單位知道後,四處找他,回來後李冬梅被調離了原崗位,在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參與迫害的人員:局長:曹世傑、劉永發,書記:楊靜;保衛科長:馬巖,儲蓄股長:儲世衛,尤越等。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李冬梅被阿城市公安局治安科的郭華及另一不知名的警察在工作單位綁架,(綁架途中郭華和另一警察說:你要是殺人放火我們都能幫你,唯獨煉法輪功不行。”還說,如果今天開車出了事一切後果由我來負),非法關押在阿城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謾罵,被迫干活,被要求背監規,被逼寫保證書。 參與迫害的有阿城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長和 警員郭華等,滌綸場派出所所長:孟慶義,指導員:劉偉仁,警員:王中飛,曲彥武等(非法拘留期間,惡警劉偉仁、王忠飛提審時叫囂說李冬梅是頭,上互聯網,最少要給他判三年。惡警曲彥武非法提審時態度惡劣,對李冬梅謾罵)。 阿城市公安局上報哈市要對李冬梅進一步迫害,非法勞教一年。家人知道後,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四處托人找關系,花了一萬多元錢,在被非法拘留四十天後,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被釋放。釋放後,警察經常到單位騷擾預謀再次綁架李冬梅,在各方面的壓力下不得已,李冬梅於二零零二年四月提前辦了退休,在李冬梅離開單位的第二天,惡警到單位抓捕他,結果撲了個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騷擾;
威脅/恐嚇;
調換工作、職務;
非法關押;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中共惡人的罪行 不會被歲月掩埋(圖)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委
:
王憲魁
阿城公安局
:
郭華
阿城市郵政局
:
曹世傑,
劉永發,
楊靜,
馬巖,
儲世衛,
尤越
阿城市滌綸場派出所
:
劉偉仁,
王中飛,
曲彥武,
孟慶義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4日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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