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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新

簡介:
李立新
(Li,Lixi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尚志市葦河林業局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下午,法輪功學員韓喜庭和李立新在葦河鎮派發真相資料時,因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劫持到葦河鎮派出所。當天晚上,倆人被送尚志市看守所。第二天,因家人向尚志市國保大隊交了五千元錢,李立新回到家中;法輪功學員韓喜庭則被關押在尚志市第一看守所。

然而,三月二十六日上午,當地片警宋建成又來到李立新家中,接著叫來了尚志市國保大隊隊長楊克新、王輝、於洪波等人穿著便裝,開著黑色轎車而至,欺騙李立新,說是簽個字,一會兒就回來,隨身把家中掛的兩個鏡框也拿走了。

家人不知李立新被帶到哪去了。李立新丈夫就坐火車去尚志市公安局,等了很長時間,楊克新等人才回來,說將李立新直接送到哈爾濱市看守所拘留了。這樣,家人又去哈爾濱市看人,等再一次去看,看守所不讓見。

直到五月十一日,在家人的努力尋找下,見到李立新,李立新已經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了,非法勞教一年。

現在法輪功學員韓喜庭已回到家中;當時韓喜庭被非法勞教一年,先後送往綏化勞教所、萬家勞教所,因檢查有心髒病,高血壓等而不收。

尚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一行人,用欺騙的手段把李立新帶走非法關押,現在又關到勞教所,家人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期間他們退回四千元錢,扣留一千元說給家人,到現在還沒給)。期間,家人曾兩次去尚志公安局找楊克新等人,想問明情況,都被門口的值班人員擋住,說他們不在、有事。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敲詐/掠奪/破壞財物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尚志市李立新女士被非法勞教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哈爾濱市太平區先鋒路副239號<br>事件相關責任人:<br>省勞教局0451-82725638(辦),局長0451-82724371,<br>戒毒所:總機0451-82412884,辦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br>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br>葦河林業局:<br>李偉生0451-53403849(610辦)<br>張鐵力0451-53403633,警察<br>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長<br>宋建成警察<br>郭子剛0451-53402489,政法委書記<br>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br>辦公室電話:0451-2424046<br>管理科楊科長:0451-2424093<br>所長:劉勇義(男) 副所長:陳桂清<br>教導員:寧麗新 副教導員:牛曉雲<br>一中隊隊長:趙偉 指導員:孫寶蓮 副隊長:張玉蘇 、 劉巍<br>管教:宋之雨(男)、張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張春景、劉明、張力維<br>二中隊隊長:李全明 指導員:張麗 副隊長:劉祝傑、王麗梅<br>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穎慧、杜曉波、董管教(男)、鄧玥璐、何秋紅<br>
葦河鎮派出所
尚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楊克新王輝於洪波
一裡地派出所 : 宋建成
尚志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27日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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