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新
簡介:
李立新(Li,Lixi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尚志市葦河林業局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下午,法輪功學員韓喜庭和李立新在葦河鎮派發真相資料時,因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劫持到葦河鎮派出所。當天晚上,倆人被送尚志市看守所。第二天,因家人向尚志市國保大隊交了五千元錢,李立新回到家中;法輪功學員韓喜庭則被關押在尚志市第一看守所。 然而,三月二十六日上午,當地片警宋建成又來到李立新家中,接著叫來了尚志市國保大隊隊長楊克新、王輝、於洪波等人穿著便裝,開著黑色轎車而至,欺騙李立新,說是簽個字,一會兒就回來,隨身把家中掛的兩個鏡框也拿走了。 家人不知李立新被帶到哪去了。李立新丈夫就坐火車去尚志市公安局,等了很長時間,楊克新等人才回來,說將李立新直接送到哈爾濱市看守所拘留了。這樣,家人又去哈爾濱市看人,等再一次去看,看守所不讓見。 直到五月十一日,在家人的努力尋找下,見到李立新,李立新已經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戒毒勞教所了,非法勞教一年。 現在法輪功學員韓喜庭已回到家中;當時韓喜庭被非法勞教一年,先後送往綏化勞教所、萬家勞教所,因檢查有心髒病,高血壓等而不收。 尚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一行人,用欺騙的手段把李立新帶走非法關押,現在又關到勞教所,家人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期間他們退回四千元錢,扣留一千元說給家人,到現在還沒給)。期間,家人曾兩次去尚志公安局找楊克新等人,想問明情況,都被門口的值班人員擋住,說他們不在、有事。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尚志市李立新女士被非法勞教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葦河鎮派出所
尚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楊克新,
王輝,
於洪波
一裡地派出所
:
宋建成
尚志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27日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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