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
李強在腫瘤醫院住院的床頭卡。注:床頭卡上的名字是“李斌”
吉林市國安局和吉林市公安局同一辦公樓的外景<br>
位於吉林市松江東路59號國安局的辦公樓外景(沒有掛牌子)<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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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強(Li,Qiang),
男 ,
33歲 ,
吉林秦家屯大法弟子。工作單位蛟河松江獸醫站。二零零零年,在吉林市勞教所,因學法,被勞教人員強制帶刑具七天,晝夜帶手銬。 二零零一年春天,在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又被集中成立所謂的“法輪功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有二百多人,分三個中隊,惡警大隊長韓晶。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的大迫害中,教育隊四樓五十人中三十七人被十幾名手持電棍、狼牙棒的惡警發洩邪火施暴。藍色的電火花象蛇一樣撲來,棍棒、拳腳落到學員身上。嚴管隊有四人被打昏,牛俊慧等緊急送醫院搶救,李強被打昏蘇醒過來後又遭到毒打。教育惡警隊長韓晶迫害大法學員說:三.十一事件,沒有上面精神我也不敢這麼干。 2001年3月13日,李強,侯占海,李慶如,牛俊會,繼文國,付洪偉和郭振德等大法弟子都被關押在吉林勞教所,大法弟子絕食抗議在勞教所的非人待遇,被20多個管教剝光衣服,用電棍毒打。 2001年3月14日,勞教所以談話為由在管教辦公室對薛保平腳拳齊上幾次毒打,當時還有大法弟子曹小為、李強、王小虎都遭到惡警韓晶、劉滔等毒打。 2002年10月20日,在勞動現場法輪功學員李強和劉慶只說了一句話,被惡警郭一平聽到,當時給二人一頓拳打腳踢。 2002年10月24日晚11點多鐘,秦家屯大法弟子李強在家做家務,被惡警騙到洗腦班,家裡人到派出所去要人,警察還說謊說不知道,家人又找到610才知道,李強被關押在拘留所。李強不配合邪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導致胃出血,後被釋放。 2002年10月31日,劉慶在勞教所的院子裡干活,在根本沒有影響干活的情況下,和大法弟子李強交談了兩句關於修煉中的問題,為此惡警周凱明就從後面打他倆各一拳,當時就把劉慶的嘴打出血。 2002年11月,李強身體出現異常,吃不下東西,連水都喝不了,吃了就吐。直到第八天,惡警們才把李強送到衛生所打點滴。衛生所長王春世對李強說:“我和我愛人想出去旅游都沒有錢,你給我一碗(萬),你保外的事包在我身上。”李強不從,它就說:“你不這樣錢也省不下,一瓶營養液200多塊,我天天給你打”,還多次用“灌食”、“整死你”等話要脅。 李強身體極度虛弱,多次出現心髒偷停等一系列危險情況,醫院檢查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惡警王春世和勞教所其它惡警置人生命安危於不顧,敲詐勒索不成就利用手中職權打擊報復。惡警王春世極其邪惡,多次在對李強灌食時,故意將管拔進拔出,給李強制造痛苦。 勞教所給犯人減刑,法輪功學員在這裡連走路、說話的自由都沒有了。功友之間要是說一句話,每個人就得挨一頓暴打。學員李強被打得不能正常走路。 飲馬河勞教所四大隊干警周凱明是一貪官污吏,敲詐勒索勞教人員錢財十分嚴重,每來到四大隊三捨的勞教人員它都要過問本人的經濟情況以決定其索要錢財的多少,如果滿足它的條件就不用出工勞動。 2002年11月18日,李強病重,九天未進食水,生命危在旦夕,大約在傍晚所裡決定將其送往九台醫院檢查治療。惡警周凱明以所裡沒有現金為名叫李強自己拿醫藥費,否則就不送。因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接見,李強已身無分文。周又讓護捨人員向法輪功學員要錢。後來管理科干事彭勇趕到,看到病情危急,馬上出去准備車,就在此時,周凱明又一次命令護捨人員向法輪功學員要錢。 2005年12月13日下午4點半,吉林市國安惡警包圍了吉林市昌邑區省機廠宅一棟樓2單元7樓右門,圖謀破門非法抓人;下午5點半左右,樓下聚集了六輛車,其中兩輛黑色轎車,兩輛沒掛牌子但有警燈的白色警車,兩輛掛牌的白色警車,3、4個便衣在樓門口附近蹲坑伺機抓人;大約在晚上7點半到8點鐘左右,惡警破門而入,大法弟子白鶴被惡警從樓裡架出,拖入警車。同時被綁架的大法弟子還有潘兆文、王茵。圍觀群眾看到大法弟子李強從7樓墜下。 李強當晚被送到吉林市第二醫院(腫瘤醫院)腦顱科,腦部縫了12針,腰部骨折;據腫瘤醫院的醫務人員說:“人沒事,頭部上後面有一處有積水,腿、腳部位有擦傷,腳有損傷。”醫務人員還說,“他神智清醒,沒事兒,只是不和我們說話,現在不吃東西、不喝水。”醫務人員聽他說過一句疼。 然而,吉林市安全局、國保大隊在醫院裡就四處散布謠言,說李強人已經死了,並且於16日下午已將李強秘密轉移。吉林市安全局這樣造謠的實質所在:圖謀對李強殺人滅口,藉以脫卸責任,妄圖掩蓋其迫害真相,欲蓋彌彰! 2005年12月被吉林市國安綁架的大法弟子王茵、白鶴、李強、潘兆文都被劫持到長春的這個秘密地點進行迫害。每個被劫持到這裡的大法弟子,都被單獨關押審訊,酷刑逼供。長春的秘密地點外面有鐵絲電網,設多層門,最外邊的門必須用身份證大小的磁卡才能打開,平時每個惡警都把磁卡掛在脖子上。 2007年7月李強又秘密失蹤,後經多方調查得知,李強約在17∼18日被秘密強行送進吉林省舒蘭辦的洗腦班。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勞教;
不給穿衣服;
摧殘性灌食;
威脅/恐嚇;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手銬/腳鐐;
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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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吉林市公安局
吉林市勞教所
歡喜嶺勞教所(吉林市勞教所)
:
韓晶
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
王世春
吉林省九台勞教所
:
周凱明,
郭一平
蛟河市松江鎮派出所
:
楊兆滿,
辛廣達
舒蘭洗腦班(舒蘭市糧食局招待所)
公主嶺市610
吉林市國安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27日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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