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淑芳
中共酷刑示意圖:溺水——把人頭按進廁所涼水桶裡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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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程淑芳(Cheng,Shufang),
女 ,
54歲 ,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六一零”(是凌駕於法律之上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組織)、昌邑分局、運河裡派出所和街道十幾個不法之徒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程淑芳和其未修煉的女婿王亞飛。據說,王亞飛面臨非法勞教,程淑芳面臨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夜間約十一點,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六一零”等十幾人,無一個人出示任何有效證件,闖入程淑芳的女兒家中,綁架了程淑芳及女婿王亞飛(未修煉法輪功),並搶走私人財產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光盤,人民幣一萬余元及存折一個存款四萬元等。參加綁架的十幾人中,只知道一個是運河裡派出所的郭強和昌邑分局一個姓劉的人。 當夜,程淑芳和王亞飛被綁架到運河裡派出所非法審訊和非人的折磨。第二天早晨六點左右,他們倆人又被劫持到吉林市小白山看守所。經檢查,程淑芳被迫害的出現嚴重疾病。在看守所期間,有人親眼見證程淑芳被惡警攙扶著到吉林市二二二醫院看病。 在這期間,惡警還向程淑芳的女兒勒索一萬元說:“給其母親看病,不然就送往長春公安醫院。”叫其女兒在什麼單子上簽字,被其女兒嚴正拒絕。 吉林市昌邑分局在五月二十八日對程淑芳和王亞飛倆人下了所謂的拘捕令,欲對二人進一步迫害。據說,惡人要把未修煉的王亞飛非法勞教、把法輪功學員程淑芳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 程淑芳後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法輪功學員曾凡鈺、程淑芳、羅希珍因索要曾經違心寫的“五書”,聲明所寫五書作廢,被吉林省女子監獄送一樓嚴管。曾凡鈺、羅希珍至今不讓去洗澡。 嚴管四個月的時間裡,沒有讓她洗漱,惡人為了讓她轉化,不讓她上廁所。它們強迫給法輪功學員洗腦,問她看的是什麼,說不上來就拿看電視的遙控器打程淑芳的頭,程淑芳當時就昏過去了,好長時間才醒過來。 程淑芳,曾經在黑嘴子女子監獄被迫害期間,被幾個刑事犯多次毆打,有一次甚至把她的頭浸在裝滿水的水缸裡,嗆壞了的程淑芳一直咳嗽不止,直接導致現在嗓子發啞;還有一次,幾個刑事犯用遙控器狠擊程淑芳的後腦勺,使她昏迷數個小時;更甚者有一次,行惡者直接一腳把她踢倒在地,致使其尾椎骨摔斷,長時間不能坐立,經常尿血,腿部浮腫。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梁剛去上班時,在出租屋樓下,被四個便衣警察綁架。他的妻子程淑芳(大法弟子)被迫流離失所。之後,仲叢海多次領人到大法弟子程淑芳的女兒家,圖謀迫害程淑芳,致使她一直不能回家正常生活。 二零二三年五月,警察跟蹤程淑芳,見到程淑芳和王傑去朱繼發家取真相資料,就把他們一起綁架了。現在已經知道,王傑和程淑芳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看守所。朱繼發下落不明,待查。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姜艷平、趙常艷被舒蘭法院非法開庭。 據悉,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程淑芳(吉林的)、朱繼發、王傑、李亞傑和被非法監視居住的劉敏傑也將被非法庭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迫害親屬;
非法審訊;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非法判刑;
嚴管;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61297.html#235252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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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39451.html#2222622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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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53335.html#17940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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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監獄折磨法輪功學員
2011年下半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
二零一一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
五六月間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例概述
吉林市程淑芳及女婿王亞飛被惡警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吉林市公安局
吉林市看守所
吉林市610辦公室
吉林省女子監獄(黑嘴子監獄)
昌邑公安分局
吉林省女子監獄(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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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麗會,
倪笑虹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運河裡派出所
:
郭強
吉林省小白山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8日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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