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玲
簡介:
王福玲(Wang,Fuling),
女 ,
64歲 ,
北京海澱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王福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海澱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中共海澱法院對王福玲非法庭審。王福玲出庭時沒穿號服,堅持自己申辯:修煉法輪功無罪。法庭沒宣布所謂結果。法官是游濤、所謂的公訴人是陳雷。 在王福玲被非法關押的七個月內,王福玲的子女因中共當局不許探視,心急如焚;在王福玲被非法庭審後,從司法機構也得不到任何音訊,求救無門,無奈上網尋援助。以下是王福玲的子女在網上發出的部分求救文字(摘要): 我母親王福玲,女,六十四歲,祖籍北京。海澱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號一日對我母親進行開庭。時間約一小時左右。 法官稱,我母親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北京某小區地燈上張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字樣的不干膠字條,字條大約長二厘米,寬五毫米共計七條。由於辯護律師不能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因此由當事人自己辯護。 二零一一年九月中秋節前,王福玲的家屬去海澱看守所探望王福玲,才得知海澱區法院已在二零一一年五月對王福玲非法判刑三年,並下達了一審和二審通知書,卻不通知家屬。 一審通知書下達時間是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審判長是游濤,陪審是李克英、代婉英,書記員劉慧芳。二審通知書下達時間是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審判長柏軍、翟長璽、劉璐。
迫害類型: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提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六旬母親遭非法庭審 子女上網求救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澱區看守所
海澱區法院
:
柏軍,
翟長璽,
劉璐,
李克英,
代婉英,
劉慧芳
海澱區法院
:
陳雷,
游濤
曙光派出所
:
胡學軍
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15日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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