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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芝

簡介:
李桂芝
(Li,Guizhi), 女 , 64歲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李桂芝喜得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黨打壓法輪功後,李桂芝去黑龍江省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非法拘禁一天。後被阿城繼電器廠公安處於清權等三人非法劫持到廠公安處,逼迫寫保證書(家人代寫)後才可以回家。

李桂芝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劫持,警察用欺騙的手段騙說出了姓名和地址,被非法抓捕到北京前門派出所。次日,又被綁架到哈爾濱駐京辦事處,非法拘禁四天後,被阿城繼電器廠公安處金忠學等三人劫持回阿城河東派出所,非法拘禁。由於不配合警察的無理要求,不簽字,遭河東派出所警察孫延軍等的構陷,綁架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才被放回。在看守所裡被強行碼坐,不許說話,不許動,被強迫“開飛機”就是撅著,一撅就是半天。

從看守所回來後繼電器廠以李春江為首的中共黨徒大搞人人表態、人人過關,並用辦洗腦班等手段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迫害。繼電器廠退休辦經常有人打電話騷擾,廠公安處警察王震、河東派出所警察孫延軍非法監控,經常到家騷擾,搞得全家無法過安穩的日子。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五日,繼電器廠退休辦的韓景武把李桂芝騙到廠裡非法抓捕到繼電器廠公安處,李春江、金忠學等十多人逼迫簽字後才放回家。後來阿城河東派出所孫延軍帶警察非法闖入李桂芝家,再次逼迫按手印、簽字,還索要照片。

迫害類型:
“飛”(“噴氣式”)逼迫放棄信仰騷擾監視/跟蹤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坐板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中共惡人的罪行-不會被歲月掩埋(之三)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阿城市第二看守所
河東派出所 : 孫延軍
哈爾濱駐京辦事處
阿城市繼電器廠公安處 : 李春江於清權王震韓景武金忠學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13日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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