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花
簡介:
李學花(Li,Xuehua),
女 ,
57歲 ,
黑龍江省海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學花修煉法輪功前疾病纏身,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喜得法輪大法。得法後,一身疾病不治而愈,她決心做一個好人。家庭和睦了鄰裡之間關系和睦了村裡人看到她的變化,都稱贊大法太神奇了紛紛加入了做好人的行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鎮政府、派出所多次騷擾不讓煉。二零零零年派出所所長和指導員邵洪兵、片警張興瑞等人綁架了在農田裡干活的李學花,關押在海林市看守所七十天,最後勒索了二千元伙食費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海林市興安鎮“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頭目唐風國在政府綜治辦的人員帶領下,來到東和村法輪功學員李學花的家,讓她寫“悔過書”等“三書”,並且要求其罵大法師父。第二天唐風國等人又去找李學花,妄圖綁架去洗腦班,沒有得逞。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海林市新安鎮東和村法輪功學員李學花在市場賣菜時,被新安派出所所長胡貴全、杜春海等4-5人伙同海林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及非法審訊。家屬隨後去要人,國保大隊和“610”相互推諉,又迅速將李學花送往牡丹江洗腦班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未遂;
逼迫放棄信仰;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踐踏信仰;
勒索錢財;
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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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海林市610頭目唐風國家電:0453-7593382
警察邵洪兵家電:0453-7237638
片警張興瑞家電:0453-755273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林市看守所
牡丹江洗腦班
海林市政法委
:
唐鳳國
海林市新安派出所
:
杜春海,
胡貴全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6日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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