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華
簡介:
王俊華(Wang,Junhua),
女 ,
50歲左右 ,
北京市昌平區的法輪功學員。 王俊華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過去的體弱多病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俊華曾經被非法勞教。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晚,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法輪功學員王俊華遭惡警綁架、抄家,王俊華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昌平區看守所。 六月二十九日晚八點多鐘,有十多名警察在王俊華家的外面喊叫敲門。王俊華和家人不給開門。他們就瘋狂砸門,持續時間達半個多小時,最後這伙不法分子破門而入。進門後,一名惡警指著王俊華喊道:“就是她!” 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警匪將王俊華從家中綁架,同時還將王俊華的姐姐、姐夫也從家中帶走,把他們三人分別押進三輛車中。王俊華姐姐、姐夫遭到非法審訊,於六月三十日凌晨才被放回。 此次王俊華在北京昌平家中遭惡警綁架、瘋狂抄家,惡警抬走三台計算機和打印機,並查抄走大量大法書籍和大法真相資料,抄家從當日晚八點多到第二天凌晨四點多,竟然持續了八個小時之久。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姐姐家被惡警綁架,送到北京市昌平拘留所。在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被非法勞教兩年,八月二日,被劫持到北京天堂河女子勞教所,現已被送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家人多方設法見王俊華,勞教所一直不讓見。 八月二日被送走當天,王俊華身體已經被迫害得很虛弱了。家屬在向昌平拘留所詢問時,得知這一情況後,馬上到北京天堂河女子勞教所去探望,沒想到得到的回答是“沒有判決書,不能接見”。在家屬的多方打聽下,才知道判決書寄到了黑龍江省密山市王俊華原工作單位,而惡警明明知道她已經被迫害得失去工作近十二年了。而在這之前,家屬把聯系方式都留給了拘留所,這是明顯的見不得人的行為,在拖延家屬見面的時間。 在八月二十九日,家屬輾轉拿到判決書後,來到勞教所想見她,而等待家屬的是被告知,由於王俊華在裡邊堅決地抵制迫害,已經被送到內蒙古,具體名稱和地址都不告訴家屬。在家屬的一再追問下,才勉強告訴了一個郵編。惡警及其邪惡機構一再掩蓋其邪惡行為,並拖延時間。 隨後在家屬的查詢下,才得知被送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二大隊。 王俊華目前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絕食抗議迫害多日,身體極度虛弱,體重急劇下降。 法輪功學員王俊華自從北京轉到內蒙勞教所後,一直堅信大法,拒絕“轉化”,不配合邪惡命令要求,她拒絕穿勞教服、拒絕勞動。 二零一一年九月,王俊華被關在宿捨庫房。到九月末,二大隊隊長武晶唆使普教人員張玲茹等把王俊華的衣服扒光,只剩短褲,武晶用照相機在各個角度給凍得哆嗦的王俊華拍照,進行侮辱。之後,張玲茹等人強行給王俊華穿上勞教服,將其雙手勒緊,背後捆綁近半個小時。 王俊華被關在庫房期間,張玲茹監控她白天罰站,不許坐著,夜裡兩點以後,讓她睡在只舖了一層單薄褥子的冰冷地上,並且只讓睡三個小時,以此,對王俊華進行身心摧殘折磨達十多天之久,直到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才把她從庫房放出來。 惡警劉彥霜、李惠敏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警還揚言從八個月開始不完成定額要非法加期。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逼迫放棄信仰;
人身侮辱;
罰站;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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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華被綁架到北京市昌平看守所
相關單位及個人:
劉彥霜:13624840081 李惠敏:15547125230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平區看守所
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內蒙古女子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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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玲茹,
劉彥霜,
李惠敏,
武晶
更新日期: 2012年7月31日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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