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苑明

簡介:
苑明
(Yuan,Ming), 女 , 29歲 , 廣州大法弟子,1998年7月畢業於華南師范大學外語系。1999年於廣東碧桂園學校任小學英語教師。2001年9月起在廣州業余大學外語系任英語教師。在中山大學就讀研究生班深造。之後在廣州業余大學任教。

2002年,在一次業余大學強迫師生“人人過關”對法輪功表態的會議上,她直言維護大法,向在座師生講述法輪功真象。卻被學校強行綁架送到位於槎頭的臭名昭著的廣州市洗腦班(所謂的“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進行迫害,受盡身體和心靈迫害,直到2003年她才被“釋放”回單位工作。

她被關押在洗腦班的日子裡,強大的害怕心理導致她父母親在後來長達一年的時間裡不敢問起女兒在洗腦班期間承受了怎樣的迫害。

後來她被經濟系莫姓女教師、行政部門何姓教師,及一個叫陳靜合(音)的學生,向學校領導“告發”。廣州業余大學一些投機分子,妄想通過此事撈到一點政治資本,假借學校名譽,伙同街道和派出所不法人員,對她施加各種壓力,軟硬兼施,可都不奏效。於是暗地裡打電話威脅恐嚇她父母親。

她的父親害怕女兒可能會被開除公職,過流離失所的生活,哀求學校保留她的職位。學校邪惡領導利用她父親火爆的脾氣和容易喪失理性的一面,借刀殺人,威逼他必須“幫教”她,不准講真象。

2004年2月18日晚上九點多,苑明上完課回家,她父親在她的住處等候多時,被共產邪靈控制的父親拔掉了電話線,趁苑明不注意,用一根紅色的電線從後面勒住她的脖子,勒得她透不過氣來。苑明掙扎反抗,掙脫了電線,其父還不死心,又追上前用電線勒住她,幾乎把她勒得窒息!她在父親瘋狂的威逼恐嚇下,當時腦子一片混亂,無法正常思維,一時神志不清,被迫寫下了所謂的“保證”。當天深夜苑明嚴正聲明她被親生父親用電線勒頸威逼迫害下所寫的一切文字全部作廢。

當苑明告訴身為“全國人大代表”的母親其父親的行為時,她母親只是說“我調查過了,你爸那是過失行為”。苑明的父母親長期受共產邪教黨文化的毒害,認為“骼膊擰不過大腿”,“識時務者為俊傑”,所以在他們的心中只有強權,道德和良知被擺到一邊去了。

次日,苑明在學校遇到保衛處科長王軍,王軍曾經在學校同事面前說:“我就是吃這碗飯的(抓大法弟子)。”當責問他時,王軍說:“是我給你父親打的電話,隨便說了說。”。

事發不到一個月,2004年3月11日(星期四),苑明被喊去保衛科談話。在那裡,她見到保衛科長王軍和學校辦公室主任張榮烈。王軍說:“我和黨委主任跟你父親談話,要‘教育’你。叫他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要動手。你父親的脾氣是很暴躁的。……我經常和你父親聯系。”

學校辦公室主任張榮烈說:“你父親的行為,你去跟他說,不用跟我們說。他的行為違法了嗎?”苑明說:“不只是違法,是犯罪。她向學校提一個建議:有事直接找她,不要找她父親。”張榮烈說:“這個建議不能接受。”隨後找了個借口免去了苑明的班主任職務,以減少苑明與學生接觸的機會。可見,在整個事件中,他們是有意讓事態往這方面發展的關鍵的角色。

2004年3月13日(星期六)在王國全副校長的辦公室,王國全和校紀委副書記郭燕顏找她談話。王國全說:“我看你是豁達的,你父親的行為屬過激行為。”王國全為了掩蓋迫害的罪行,害怕邪惡曝光,就假惺惺的說給她減少工作負擔,免去了她的班主任職務。郭燕顏還說:“如果你還放不下以前的思想,那不行的。保衛科如果有甚麼工作,你還要配合。”

2004年3月17日(星期三)下午還是在王國全副校長的辦公室,王國全和張榮烈找苑明談話。邪惡人員不僅直接迫害堅定修煉的大法弟子,還給大法弟子的家屬施加壓力、恐嚇、威脅,使一些家屬在謊言欺騙,承受強大精神壓力以及背後邪惡因素控制下喪失理智對自己的親人下毒手。

這段時間,找苑明談過話的學校領導有:刁煌亮、王軍、王國全、張榮烈、郭燕顏(女)。

2004年6月的一天,王軍得意的說:“現在,單位裡要是有煉法輪功的,可以自由處理。”2004年6月15日(星期二)早上,九點多鐘的時候,在業余大學校本部三樓306課室,校紀委副書記郭燕顏找到苑明說話。

由於法輪功的問題,苑明在第一次被非法送往“洗腦班”的那一年(2001-2002學年度)的工作考核被評為不稱職。在洗腦班的幾個月,工資只有105元/月,(有的月份是177元/月)。

於2001年8月至2001年9月在廣州大學參加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成績優異。於2002年5月申請了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但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單位至今不發高校教師資格證。

2004年10月9日(星期六)中午在校本部二樓外語系,人事科副科長崔偉民(明?)帶來一份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報的通知,對她則不通知。

2004年11月中旬,苑明到廣州業余大學五山分校上課,在下課前幾分鐘用親身體會對學生講真象。 但遭校領導上報。

2004年11月24日上午9:30左右,張榮烈命令苑明去四樓校辦公室(保衛科)和林河街派出所的警察葉茂榮、李××談話。當時苑明平靜的給在場警察講真象。葉茂榮要她留下聯系電話,被她拒絕了。

2004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8:45分,在校本部九樓禮堂召開 “加強師德建設,傾心服務學生”的全校大會。校辦主任張榮烈在發言中說:“個別教師自由思想泛濫,向學生表現不滿、怨氣。”

2004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8:45),在四樓會議室舉行會議。關於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會議,張榮烈又陰險的說:“法輪功組織在課堂上宣傳法輪功,要密切注意。”

2004年12月15日上午八點左右,苑明一回到學校,校辦主任張榮烈就命令她去四樓校辦公室,她一進去,就看到林和街派出所的葉茂榮,街道主任劉端(女)等在等她。苑明再次遭強行綁架到位於槎頭的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非法關押。參與這次迫害的單位是:廣州市業余大學、廣州市610辦、天河區610辦和林和街派出所。

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六年大法弟子苑明在廣州洗腦班遭受迫害。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威脅/恐嚇非法關押惡人舉報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曝光廣州洗腦班近期迫害法輪功黑幕
廣州市“六一零”利用洗腦中心迫害法輪功學員(圖)(二)
廣州市天河區部份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惡行記錄
滅絕性迫害導致人倫悲劇(圖)
青年女教師苑明在廣州市業余大學遭受的迫害
廣州青年女教師遭生父勒頸逼寫“保證”── 共產邪教制造人倫慘劇
廣東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饒卓元的遭遇
廣州年輕女教師苑明在課堂講真象,被非法抓捕

相關單位及個人:
廣州業余大學(校本部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濱江中路遠安新街75號廣州業余大學
郵政編碼:510230
外語系電話:020-34292510 校辦公室(保衛科):020-84440914
五山校區: 廣州市天河區東莞莊一橫路133號
廣州業余大學 黨委書記: 刁煌亮
辦公室電話(020)84414227 (020)83351229(家)13902273492(手機)
校黨委副書記: 林靜鑾
辦公室電話(020)34293115 (020)83843073(家)13602842309(手機)
前黨委主任,現任校紀委副書記:郭燕顏(女):
辦公室電話:(020) 34281667 (傳真):(020)84245023
副校長: 王國全
辦公室電話:(020)84414964 020-38811691(家)13902293691(手機)
保衛科科長: 王軍
辦公室電話:(020)84440941(020)36230512(家)手機 13609769061
學校辦公室主任: 張榮烈
辦公室電話:(020)84440941
廣州業余大學五山校區電話號碼: 書記室: (020)87236833
副校長室: (020)87236680
五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校辦公室(保衛科):020)87236862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州市“610辦公室”總機:83116688轉610辦公室或直撥83193123,83377877 <br>科長:張慶生 61382058 <br>廣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法政路30號510045  83104643<br>李曉勝(市綜治辦主任)<br>市公安局政法委書記鄭國強:020-83116001(辦),020-83118001(宅)<br>廣州市政法委:書記辦公室:(020)83104601(020)83116507,(020)83104621<br>研究室:(020)83116508,(020)83104646 <br>綜治辦:(020)83104647<br>張桂芳:市政法委書記(廣州市政法委:法政路30號510045 83104643)<br>陳蔚霖(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廣州市政法委:法政路30號510045 83104643)
天河區“610辦公室”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瘦狗嶺路613號15樓內保科<br>郵編510630<br>電話:020-82321185
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槎頭洗腦班)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設在廣州市譚崗勞教所內)<br>地址:廣州石井(鎮)槎頭西洲北路五十六號,郵編510407<br>管教科81730867、辦公室81730646、傳達室81730648 <br>地址:廣州市  白雲區  槎頭  西洲北路  56號<br>郵編:510435<br>名單:潘錦華  學校校長  020-81730648<br>李雪珍 學校政委 020-81730767<br>賴鑒峰 管教部部長 020-81730646<br>江紅 教師<br>賀運育 教師
廣州市業余大學 : 王軍張榮烈
林和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6年11月25日 23:07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