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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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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莉

簡介:
孫莉
(Sun,Li), 女 , 58歲 ,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法輪功學員。

2001年1月,孫莉被當地中共邪惡之徒無端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留15天後,被新疆軍區綁架關押(與洗腦班類似)迫害一年有余,直至孫莉住院一個多月也沒達到洗腦的目地,2002年4月,新疆軍區對孫莉無計可施,只好逼她與丈夫(軍區人員)離了婚,被綁架期間的包夾等花費近萬元人民幣,軍區強行從孫莉離婚時財產所屬中扣除,並迫使孫莉從軍區住房中搬出。

2004年4月9日,孫莉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民眾構陷,被非法勞教一年,2005年4月8日脫離牢籠。2007年7月,派出所再次非法抄了孫莉的家,沒有達到陷害的目的。

2008年2月的一天,居委會人員去孫莉家,見她的一個朋友在,在盤問中,該朋友說了一句“這是人家的信仰”。這群人走後不大一會,大灣派出所就來了3人非法抄家,抄出了真相光盤和真相印刷品,在派出所的惡意構陷下,孫莉又被非法勞教一年。

2011年5月20日,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延安路街道辦事處晨光社區居委會楊玲等3人到法輪功學員孫莉家裡謊稱為其爭取到一個全面體檢的名額(其實是想騙去洗腦班),當時孫莉不在家,善良的家人聽了信以為真,壓根沒有想到他們其實是有意的欺騙。
  
5月22日,孫莉在小區院內碰到居委會主任張小英,張說:“婦聯爭取了一體檢名額,考慮到你的身體不好,名額給你,我們派人陪同你去。”24日,居委會人員到孫莉家按門鈴,孫莉了解她們的實際用意,沒有開門。
  
5月25日,居委會打電話給孫莉的家人,繼續糾纏,家人告之孫莉不在家,當天大灣派出所片警馬啟元又打電話給孫莉家人問其是否在家,要來看看她,家人實告她真的不在家。
  
從此以後派出所和居委會多次打電話騷擾,家人不得安寧,就說,老太太很多,可以找其他老太太做體檢,她確實不在家。居委會在家人的追問下說出了實情:讓孫莉到居委會簽字報到學習(洗腦),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還不同意,言外之意,要送去“體檢”。政法委的人打電話恐嚇孫莉家人說:“讓她回家時來報到,躲了6月,還有7月、8月、9月。”
  
多次的無理騷擾讓孫莉及家人無法正常生活,只得漂流在外,至今有家不能回。

2012年7月一天,延安路街道辦事處晨光社區人員以誘騙的手段將孫莉綁架到南山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

2013年7月22日,孫莉在家被警察綁架,劫持到板房溝工人療養院洗腦班迫害。

2014年6月7日被大灣南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關押在烏魯木齊市第三看守所(水磨溝看守所)。 7月10日天山區檢察院非法下逮捕證。10月21日,天山區法院開庭審理孫莉案件,後因程序有問題而休庭。天山區法院欲於11月19日再次對她非法庭審。

水磨溝區法院欲在2015年2月6日再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白雲、白怡、趙麗愛、孫莉。

新疆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孫莉一審被非法判刑三年。近日接到市中院通知,二審於2015年8月3日上午非法開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強制離婚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勞教洗腦/送洗腦班騷擾迫害親屬非法起訴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孫莉面臨二審開庭
兩次被非法勞教新疆老太太面臨非法庭審
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孫莉被迫流離失所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電話: 
1、延安路街道辦事處:0991-2552916
  主任辦公室:0991-2566636    
2、晨光社區居委會:0991-2573653
  楊玲18999213063  
 片區警察塞瓦瓦爾13325693548
 片區警察亞森13325593099
3、大灣派出所:
所長辦公室0991-2565806
 值班電話0991-2572347
  馬啟元(主管迫害法輪功)13999132880

天山區法院:
地址:烏魯木齊市金銀路246號,郵編831400
萬旭東 書記09918550378、13999922850
俞春生 院長09918552770、13609913663
刑庭:0991-8559872
承辦法官魯軍
書記員陳亮。

天山區檢察院:
地址:烏魯木齊市光明路
公訴人黃燕語 辦0991-7830912
天山區公安分局:
地址:烏魯木齊市團結路
主要迫害責任人袁增軍 13319838366

天山區政法委:
崔艷梅 18999178785
馬玉龍 15299139889

大灣南路派出所:
木拉米提13999974116
崔景玉13319859514

晨光社區人員:
書記張小英13999853395
雷芳15999182918
李曉燕13669916505
楊玲18999213063

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
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南湖東路南一巷26號,郵政編碼830063
電話:0991-4687725
院長侍新力

烏魯木齊市檢察院:
副檢察長黃宏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區號0991<br>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南湖東路南一巷26號    郵編:830063<br>傳真:4687542  4687738
大灣派出所 : 馬啟元
天山區延安路街道辦事處 : 楊玲張小英
天山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2日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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