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仁
簡介:
李學仁(Li,Xueren),
年齡未知 ,
湖南郴州市大法弟子。2003年被罰款1.2萬元 交安仁縣公安局 (未給收據)2003年4月19-20日,郴州市、安仁縣、永興縣等地惡警在永興非法抓捕12名當地大法弟子及6名非修煉人,惡警非法抓捕這18人的理由是在安仁縣城懸掛法輪功橫幅、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及光盤。 被強行抓到安仁縣公安局後,惡警們對大法弟子進行了殘酷的迫害,迫害的手段集古今中外邪惡手段之大成。如:連續三天三夜不讓睡覺,反手捆綁著,上手銬、上腳銬,並用腳踢、用皮鞭抽等種種酷刑,打昏了就用水潑,然後再打。李學仁被抓進看守所後,監獄的犯人對他拳打腳踢,強迫他跪下,在大冷天將其衣服脫光,往身上倒冷水。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
其它酷刑;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湖南永興縣、安仁縣公安局、610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罰款
湖南郴州市惡警綁架、毒打、勒索無辜公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安仁縣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6年8月8日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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