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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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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仁

簡介:
李學仁
(Li,Xueren), 年齡未知 , 湖南郴州市大法弟子。2003年被罰款1.2萬元 交安仁縣公安局 (未給收據)

2003年4月19-20日,郴州市、安仁縣、永興縣等地惡警在永興非法抓捕12名當地大法弟子及6名非修煉人,惡警非法抓捕這18人的理由是在安仁縣城懸掛法輪功橫幅、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及光盤。

被強行抓到安仁縣公安局後,惡警們對大法弟子進行了殘酷的迫害,迫害的手段集古今中外邪惡手段之大成。如:連續三天三夜不讓睡覺,反手捆綁著,上手銬、上腳銬,並用腳踢、用皮鞭抽等種種酷刑,打昏了就用水潑,然後再打。李學仁被抓進看守所後,監獄的犯人對他拳打腳踢,強迫他跪下,在大冷天將其衣服脫光,往身上倒冷水。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綁架/劫持毒打/毆打其它酷刑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湖南永興縣、安仁縣公安局、610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罰款
湖南郴州市惡警綁架、毒打、勒索無辜公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安仁縣公安局安仁縣公安局局長 鄧光譚:13975754126<br>外事股股長 陳運清:13017357356<br>縣政法委書記 陳合歡:13973503758<br>安仁縣公安局書記 陳必嵐:13973545818

更新日期: 2006年8月8日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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