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桂香
簡介:
劉桂香(Liu,Guixiang),
女 ,
74歲 ,
山東德州德城區法輪功學員,是德城區春曉服裝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進京護法,被便衣綁架到豐台體育場。在高溫四十度以上,陽光下曝曬,沒吃沒喝,半夜押往山東禹城,後被德州信訪辦接回原單位春曉服裝廠。廠長齊某、李某強迫寫“保證書”,關押三天。回家後,德城區東地派出所惡警尹光艦、張亮時常到家騷擾,亂翻東西。十月二十三日下午,她在路中被單位齊廠長等人劫持到區經委,當天被送到新湖賓館非法扣留,派兩名看守看管。十一月十八日,又把她從新湖賓館送轉單位,還是由人監視居住。在這當中,東地派出所的惡警王英林來單位騷擾,命令單位扣押她工資。二零零零年過年也沒讓回家。區經委肖書記下令,“不轉化”不准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一日,正月初七,她再次上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被惡警劫持到天安門派出所,被駐京辦押回,十四號被德州區經委和齊廠長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德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武振遠讓家人交六千元才放人,不然就送勞改。最終逼迫家人拿五百元,才肯放人。東地派出所的王英林經常來家騷擾,並派人長期監視。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東地派出所張亮和安全局特務七、八個人,闖入她家,綁架把她到拘留所。派一個女特務監視她,半個月,逼交二百六十元錢才放人。九月中旬,她偶然發現警察在她家放了竊聽器,她立即銷毀。邪黨警察急了,在她家周圍布滿了好多便衣特務,二十四小時監視她的行動。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劉桂香被急促的敲門聲驚醒,開門一看是廠裡的廠長等人。他們把她騙到單位,說是「六一零」開了緊急會議,怕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要各單位把法輪功學員召集一起,實際是非法拘禁。第二天,她被轉到德州針織賓館。「六一零」頭子要單位交五百元,並派兩名職工看管她,扣押一周放回家。有一天,她出去辦點事,東地派出所王英林二次來她家沒見到人,晚飯前又來一趟,見到劉桂香後他才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她和同修再次到了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喊“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被便衣警察拳打腳踢強行拖進警車,關押在門頭溝派出所,絕食十二天,正念闖出。 劉桂香沒處可去就又到大姑娘家。第二天,警察就來查找她,她走脫了。從此,她被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有親人不能團聚,有工資沒人給,靠打工維持生活,在外流離失所二年多後,才回到久別的家。從二零零零到二零零二年,單位三年沒給她一分錢,而且至今也沒給補發。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十點多鐘,劉桂香在家,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希坤和新湖北路派出所所長湯國慶和一女警察,謊稱是物業查水管的騙開了門,進來七八個人,不由分說到處亂翻,把計算機、打印機、切割機、兩台錄音機、師父的法像等私人財物全部搶走。當時法輪功學員徐世英在她家玩,一同把她們帶走,劉桂香被關到德州市看守所。 政保科科長吳振遠、張希坤向家屬要二萬元錢說放人,不交錢就勞教。 在看守所,劉桂香認為學法輪功沒有錯,就開始絕食抗議,到第十天的時候,在德城區公安政保科警察和看守所獄警、獄醫的合謀下,他們強行給劉桂香插管灌食。由犯人王文娟、獄醫姜偉等五人一擁而上,把她胳膊腿四肢綁在床上,四個人死死的按住她,姜偉插管,應插到食管裡,他插到氣管裡,憋的她喘不上來氣,幾乎窒息,再不拔出來,就斷氣了,他們一看就把管子拔了出來。當時鮮血噴的他們滿身都是,劉桂香身上也全是血。 惡人們仍不放過劉桂香,又把她拉到德州人民醫院插管灌食。政保科科長武振遠、張希坤向劉桂香的女兒要二萬元放人,不交錢就勞教。因家人沒有錢交,劉桂香被關押了兩個月,在十一月十日,由德城區警察劉大偉、段慧娟、還有不知名的女警共四人,給她戴上手銬押送到濟南勞教一年。經醫生檢查身體不合格,不收留她,警察劉大偉不甘心,私下對醫生說:「你們先收下,回去我們再商量」。勞教所還是不收,這樣又把她拉回德州。 劉大偉打電話逼迫劉桂香小女兒拿一千元錢去德城區公安局分局領人,她女兒為了母親,把家裡僅有的五百元給了劉大偉,才把劉桂香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底,因劉桂香訴江,湖濱北路派出所警察幾次到劉桂香的小女兒家敲門找劉桂香,其女兒說不在這兒,警察就追問劉桂香在哪住?其女兒無奈就說了,他們就又到劉桂香的住處國棉二廠宿捨去敲門,劉都沒在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晚七點五十,湖濱北路派出三個警察(歲數大的姓張,二個年輕的)去了法輪功學員劉桂香(70多歲)家,說來看看有什麼困難,走時問了劉桂香的電話號碼。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半多,湖濱北路派出所警察警察再次去劉桂香家敲門,劉問誰?說是派出所的。劉說你們還沒完了。警察說那是上級。劉說沒時間,我洗衣服去了,沒讓進門。他們在門口呆了二十分鐘才走開。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七十四歲的德州法輪功學員劉桂香去北京,在車站檢查身份證芯片被作了特殊注記,將劉桂香留置非法搜包並非法拍照後才放行。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早晨,德城區國保大隊和新河東路派出所、湖濱北路派出所等幾個派出所聯合非法抓捕趙玉才、張文艷、劉艷華、劉玉玲、冉紅霞,王春芳,劉慧蘭,路秀銘、十三局男同修等並送進德州看守所。並非法抄了劉桂香等幾名學員的家, 劉桂香因身體狀況,沒送進看守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摧殘性灌食;
抄家;
暴曬;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監視/跟蹤;
私闖民宅;
毒打/毆打;
捆綁在固定物上;
非法拘留;
清身;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非法批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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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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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山東德州市看守所的罪惡
山東德州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
山東德州德城區國保大隊惡警惡行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派出所
德州市看守所
:
王文娟
門頭溝派出所
德州市公安局
:
段慧娟
德城區公安分局
:
張希坤,
劉大偉,
武振遠
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
:
湯國慶
德城區東地派出所
:
尹光艦,
張亮,
王英林
豐台體育館
新湖飯店洗腦班
德州信訪辦
春曉服裝廠
新湖北路派出所
新河東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8日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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