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培蘭
簡介:
叢培蘭(Cong,Peilan),
女 ,
五十多歲 ,
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十,赤峰元寶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劉偉民等警察,把平莊地區王秀雲、高淑琴、石玉榮、叢培蘭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脅迫到元寶山區公安分局會議室強化洗腦:逼迫放棄“真善忍”。當時,叢培蘭站出來,講述大法真相,戳穿“自焚”偽案的謊言。在場的有直接參與迫害的元寶山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楊振遠,西露天派出所所長楊曉輝和梁余燼(諧音)等眾多警察。劉偉民把叢培蘭拖出會議室,在走廊毒打叫罵,隨即綁架到元寶山區看守所。 當時正值北方的深冬,看守所所長張海清逼叢培蘭等十名法輪功學員長時間在雪地裡凍,叢培蘭當時只穿了一件薄秋衣,一條薄絨褲,十個手指凍得邦邦硬,待回到監室時進屋幾分鐘,手指蓋與肉裂開,三天後,手指皮陸續掉下來,有的一塊一塊下來,有的整個一個手指筒掉下來,黃色的水不斷滴,手指蓋相繼脫落。可警察卻拿來他們的髒衣服讓叢培蘭等人洗。兩、三個月後,惡警將叢培蘭綁架到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迫害。 叢培蘭出獄後不久,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晚十點左右,內蒙赤峰市元寶山區國保大隊、平局西露天派出所五個便衣警察翻牆入室,外邊還有數人砸門,企圖綁架叢培蘭,因家中無人未得逞,惡警就非法抄家。 元寶山區公安國保大隊、六一零及當地派出所惡警無休止的對叢培蘭進行騷擾,給家中老人與孩子造下了深深的創傷,從二零零四年起,叢培蘭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晚,西露天派出所所長吳某帶人去綁架叢培蘭,叢培蘭走脫。惡警開始在全國對她進行非法通緝、懸賞、制造偽證,以圖非法判刑。邪黨惡警為綁架叢培蘭,用盡了邪惡的手段。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流離失所的叢培蘭在回家的路上,被西露天派出所劉樹田、白占國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元寶山區看守所。元寶山區國保大隊王赫然、馮小虎等對她刑訊逼供,叢培蘭被迫害的臉、腿、小腹等處都是傷,血壓升高,兩次送進醫院,還不許家人探視。惡警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將她劫持到呼市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主要參與迫害的辦案人員元寶山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王彥軍,警察張志剛、馮小虎等。 法輪功學員叢培蘭堅信法輪大法、拒絕“轉化”。二零一二年四月中旬一天在車間,叢培蘭跟二大隊隊長武晶辯解了幾句,武晶將叢培蘭帶回宿捨,以她不尊重隊長頂撞隊長為由,讓她反省寫檢查,並將她單獨關押,每日指派兩個戒毒人員對叢培蘭輪班監控,白天罰站,晚上兩點以後,才讓她睡三個小時,進行身心摧殘,直到四月二十六日才放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綁架未遂;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騷擾;
單獨關押;
監視/跟蹤;
罰站;
剝奪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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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責任人:元寶山區國保大隊王賀然、馮小虎、張志剛、王彥軍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赤峰市公安局
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內蒙古女子勞教所)
:
劉彥霜,
李惠敏,
武晶
赤峰市公安局
:
徐子章
元寶山鎮鎮政府(原馬林鎮)
內蒙古扎賚特旗圖牧吉勞教所
:
王桂榮
元寶山區平莊看守所
:
劉偉民,
張海青,
王雷
赤峰市610辦公室
元寶山鎮610
內蒙古扎賚特旗圖牧吉女子勞教所
赤峰市看守所
元寶山區平莊公安局
:
孫玉祿
赤峰市元寶山區刑警隊
元寶山區公安局
:
張志剛,
王彥軍,
王赫然,
馮小虎,
楊振遠
西露天派出所
:
楊曉輝,
梁余燼,
劉樹田,
白右國
紅衛礦派出所
:
李寶田,
高庚
元寶山區馬林鎮政府
:
張學軍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14日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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