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凱
簡介:
李凱(Li,Kai),
男 ,
56歲 ,
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原是錦州華光電力集團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發生後,李凱因堅持信仰,屢遭綁架、關押。他曾兩次被非法勞教,累計三年,後被非法解除公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錦州市古塔區區委、區政府、古塔區公安分局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錦朝路路旁的錦州市收容所的二樓成立了錦州市古塔區洗腦班。古塔區轄區內各派出所不斷把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送進古塔區洗腦班進行迫害,洗腦班曾經非法關押過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李凱是其中之一。 二零零零年七月,李凱被惡警綁架關押在第一看守所後被秘密判兩年勞動教養,同年八月初,李凱被從教養院新收大隊轉押到第五大隊。當天下午三點半左右,五大隊教導員敖某把李凱等五名新入監者叫到辦公室,問誰煉法輪功,五大隊二小隊獄警高陽一聽李凱自承是法輪功學員,就照他的胸口出拳擊打。敖就就把李凱分給高陽分管的班。高陽恐嚇李凱說分到他的班,算落到後娘手裡了。李凱完成報到後到外面的台階坐著,高陽拿把椅子面對李凱坐著,對李凱大聲謾罵,還辱罵李凱的母親、姐姐,然後,高陽點燃一根紅塔山煙,把煙頭強按在李凱的右手大拇指指甲上,直到煙頭要滅的時候,高陽又猛吸兩口,再換一個手指燙,把李凱右手的五個手指的肉都燙熟了,讓他十鑽心的疼。兩天後,李凱的手指甲脫落,往外淌黃水,一個月才好。期間,高陽強迫李凱干奴工 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中午,錦州大法弟子李凱、付艷、趙虹走在錦朝路錦州采煉廠附近時,被惡警們強行綁架到石油派出所。在往車上抓人時,惡警用手銬打趙虹、李凱頭部,把趙虹當時打昏。三名大法弟子被惡警們強行綁架到石油派出所,李凱一直被銬在二樓北側靠窗戶的暖氣片上;直到當晚十點,李凱被劫持到錦州市第一看守所,幾天後,錦州石油派出所伙同相關部門,將李凱秘密判一年教養,非法送入錦州市教養院二大隊繼續迫害。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李凱、劉源向勞教所提出應該立刻停止對法輪功學員長年搞體罰的非法迫害,並拒絕再坐板凳,同時提出應立即把李連軍從鐵籠子裡放出來。八月十七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李凱、李連軍、劉源被扣在床上,24小時平躺。二大隊大隊長惡警李松濤還逼迫勞教人員(四防)嚴管法輪功學員,說動一下就用繩綁上或扣上(指腳),每天只許上四次廁所。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李凱被帶到大隊長辦公室,教導員張春風把李凱絆倒,兩腿盤上,拿繩綁上,大隊長李松濤拿膠皮棒打後背兩下,然後,張春風,帶著兩個勞教學員(四防)兩次把李凱盤著的兩腿向兩側拉到極限用繩綁上,長時間坐著。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錦州法輪功學員李凱是在錦州市西安街蔬菜批發市場發放神韻光盤時被惡意舉報,被錦州保安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錦州市古塔區法院非法秘密枉判錦州法輪功學員李凱四年,且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當家屬和律師輾轉知道李凱被秘判,已是上訴期的最後一天,律師從外地急趕到古塔區法院,才得到一份判決書,當律師問及本案的主審法官潘莉莉為什麼不把判決結果及時通知(家屬和律師)時,潘說,可能書記員忘記通知了。這明擺著是推托之詞。現李凱已委托律師提出上訴。 二零一五年非法判刑關押期間,李凱84歲的老母親苦苦等待兒子的歸來,但還是遺憾的離開了人世,沒有見到愛子的最後一面。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錦州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凱的上訴進行了庭審,法庭上,律師給予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要求對李凱無罪釋放。李凱在法庭上從法輪功不是邪教、修煉合法、修煉無罪的角度給到庭的人講了真相,也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並要求對自己無罪釋放。但最後沒有宣布結果。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沈陽第一監獄的錦州法輪功學員李凱冤獄期將滿。請正念加持他順利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大法弟子李凱結束冤獄,平安到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8點許,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凱(男)在石橋子早市發放法輪功真相時,被石橋子派出所警察綁架。下午6點,派出所通知李凱家屬,家屬發現李凱的住處已被抄,滿地狼藉。參與抄家的有凌河區石橋子派出所、敬業派出所、錦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當天李凱被送進市看守所,直至下午六點後,才電話通知家人。石橋子派出所恐嚇家人,說搜到這麼多東西,還有所謂前科(曾被枉判勞教兩次、判刑四年,累計七年),這次起線就得判五年,令家人非常恐懼、擔心。 十二月二十五左右,凌海市檢察院來人做了詢問筆錄。李凱現在的身體狀況是,肝部有時疼,曾檢查出過乙肝。被非法詢問時,不認罪,告訴辦案人員,這(法輪功)是一種信仰。十二月二十九日派出所口頭告知家屬,凌河區檢察院已對李凱做出批捕,但至今沒給家屬送達“批捕”書面通知書。 十二月二十八日,家屬聘請的律師會見了李凱,得知二十五日左右,凌海市檢察院對李凱做了詢問筆錄。李凱告訴律師,肝區時常疼痛,檢查出乙肝。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家屬委托律師到辦案單位石橋子派出所了解情況,辦案人員李旭告知律師,一周之後就把案卷遞交到凌海檢察院(注:二零二零年八月起,錦州市構陷法輪功的案件都轉到凌海檢察院受理)。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石橋子派出所將李凱冤案構陷到凌海市檢察院,三月五日,凌海檢察院故意避開李凱辯護律師,偷偷將案卷移交到凌海法院,非法剝奪了李凱在審查起訴階段的辯護權。 凌海市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對法輪功學員李凱非法庭審,律師為李凱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本次庭審名義上是公開開庭,但是凌海市法院不允許任何人參與旁聽,包括近親屬。凌海市法院辦案法官許冰、凌海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周莉莉。此次對李凱的“庭審“中,凌海市檢察院檢察官建議對其冤判的刑期是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凌海市法院無視事實與法律,非法判李凱六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凌海市法院主審法官許冰,陪審員:傅雙、尤巖,書記員蘇漫力。凌海市檢察院檢察官周莉莉、助理檢察官周揚。 五月二十五日,判決書被送達李凱本人,要求他在判決書上簽字,沒有告知有辯護權。李凱對凌海法院一審判決結果不服,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並向看守所提出要求會見律師,提出上訴。 五月三十一日,李凱親屬委托的辯護律師趕到看守所會見李凱,了解情況,次日依照李凱委托將上訴狀遞交一審法院,請凌海法院負責轉交錦州市中級法院。 錦州市凌河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晏生斌直接參與了對李凱的構陷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錦州中法下達二審裁定結果,非法維持冤判。 據悉,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李凱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盤錦監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二零二二年大年前,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李凱從盤錦監獄被非法轉押到錦州監獄。
迫害類型:
燒燙;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銬在某處上;
長時間吊拷;
四肢銬於床上;
威脅/恐嚇;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用細繩纏捆雙腿強行長時間雙盤;
體罰;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人身侮辱;
打罵;
雙手十指煙頭全部燙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抄家;
非法起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錦州市古塔區法院法官潘莉莉的犯罪事實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39114.html#22217203534
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李凱被非法關押到遼寧省盤錦監獄
遼寧凌海檢察院和法院一年內枉判十余名法輪功學員
遼寧蘇秀敏、李秋連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獄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27235.html#21620205527
被非法判刑六年-錦州市李凱提出上訴
遭構陷庭審-遼寧錦州市李凱當庭要求無罪釋放
遼寧錦州市石橋子派出所副所長蔣維民惡報身亡
修煉法輪功肝病痊愈-遼寧錦州李凱被構陷
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凱被非法批捕
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凱被綁架,案卷已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17446.html#201228231425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17022.html#20122523209
原錦州教養院獄警高陽凶殘折磨法輪功學員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85192.html#19415223126
遼寧省錦州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凱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22182.html#16112234929
錦州勞教所惡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正告錦州石油派出所李洪濤等惡警停止助紂為虐
遼寧錦州市古塔區洗腦班迫害事實
錦州教養院的凶殘暴力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單位及人員信息:
一、遼寧省錦州市政法委
地址:錦州市解放路五段2號 郵編:121000
政法委書記:姚國民 辦公電話:0416—2126348
手機:13941630812
副書記:才銘
二、錦州市石橋子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興業裡54號
區號:0416 郵編121000
值班電話 0416—3818635
石橋子派出所所長 何皓亮 13591288232
石橋子派出所辦案警察李旭 警號 653106
石橋子派出所辦案警察 李寧 毛璐
不明真相的舉報人:蔣俊華(石橋子派出所一做飯女工)、趙柏林
三、錦州市公安局古塔公安分局敬業派出所
地址:錦州市古塔區漢口街91-37(即工學裡61)
電話:0416—4167295、2632110、2633019
所長:李洪濤13941619955;
副所長:李春祥,王震北13904966111、18941870222
教導員:張磊15142629888
警察:田時華,要龍15704230712,黃山15941695790,王忠明13504161811,康冰18004969236,李紅楓,金強,孫濤13674167220,胡煒博,劉庚,牛強15941632565,王志新,張守義15698705611,欒殿軍15698705608,張浩,武瑞宏15698705605,湯福德15698705610,侯憲宇15698705600,蔡軍,付國民,田逢卓,張爽(內勤)
四、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郵編:121000,區號:0416
國保大隊長:楊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晏生 17041600230
五、錦州市凌海檢察院
郵編:121200,區號:0416
地址:凌海市商業路56號
辦公電話:0416—8191070、0416—81910676093
遼寧省凌海市檢察院批捕科 電話:0416—8107161
遼寧省凌海市檢察院公訴科 電話:0416—8107195
辦案檢察官:周小麗 電話:0416—8107162
辦案檢察官助理:周揚
六、凌海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41號
電話區號:0416 郵編:121200
院長:李宏 8152001辦
辦案法官:許冰 女 電話:0416—8152021
陪審員:傅雙 尤巖
書記員:蘇漫力
七、遼寧省凌海市政法委
地址:凌海市青年大街96A 郵編:121200
書記:李振奎 辦公電話:8136819 8122240
副書記:劉東寧
副書記:張亞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錦州市政府機關
錦州市第一看守所
錦州市勞動教養院
錦州勞教所(錦州市勞教所)
:
王德軍,
馬勇
錦州市政法委
古塔區敬業派出所
石油派出所
錦州教養院(錦州勞教所)
:
高揚,
馮子斌,
李松濤,
楊庭倫,
張春風,
張加彬
錦州監獄
錦州市古塔區洗腦班
:
王紹輝
古塔區婦聯
:
柴某
古塔區公安分局
:
盧少川
昌邑公安分局
:
高陽
盤錦監獄
錦州公安局凌河分局
古塔區法院
:
潘莉莉
錦州市中級法院
錦州市中級法院
沈陽第一監獄
凌海市檢察院
凌河區石橋子派出所
錦州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日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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