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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萍

簡介:
李亞萍
(Li,Yaping), 女 , 66歲 , 福州市晉安區法輪功學員,原在江西省鷹潭鐵路車輛段工作,退休後隨夫居住在福州。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李亞萍三次上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每次都被中共人員綁架回江西省鷹潭市關押、拘留。第三次進京被綁架後,她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南昌青雲浦勞教所,遭到強制洗腦、強迫勞動等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李亞萍只因在46次(從福州開往江西省鷹潭市)的列車上看《明慧周刊》,而被車上的乘警綁架,被就近送進福建省邵武鐵路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後,被單位保衛科接回鷹潭拘禁五天。

二零零二年,李亞萍因為粘貼了“法輪大法好”真相不干膠,遭人惡告,被鐵路警察綁架。幾個月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江西南昌新建女子監獄迫害。在監獄裡,李亞萍遭受了辱罵毒打,長時間被罰站、戴手銬背銬、關小號等迫害,每天還被強制做十幾個小時的奴工、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有一次,李亞萍因煉功,被幾個獄警強行掰至左臂粉碎性骨折,獄警當時還給她上背銬,結果造成斷骨把肉都扎爛了,第二天手腫的很粗,才把她送去醫院做了手術,打上鋼板。據悉鋼板至今沒取出來。

之後,李亞萍又因向民眾贈送神韻晚會光盤,三次被綁架: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晚8點左右,李亞萍帶著上百張的真相光盤,剛走到離家不遠的地方,遇到保安巡邏,被盤查並非法搜包,發現真相光盤,被綁架到附近派出所,後又轉送到晉安區國保大隊。第二天早上晉安區國保大隊警察到她家去抄家,被她丈夫擋住,說她住在女兒家。李亞萍白天被帶到晉安區國保大隊非法審問,晚上住在附近的拘留所裡。二十二日晚,李亞萍女兒帶著她的衣服去見她,晉安區國保大隊警察以太晚了為借口,拒絕收李亞萍的衣服,也不讓她女兒見她。李亞萍被拘留15天後回家。

二零一二年,李亞萍在福州溫泉公園向民眾贈送神韻晚會光盤,被溫泉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幾小時後走脫。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李亞萍,在福州市鐵路小區菜市場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時,遭人構陷,被茶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三月二十三日,李亞萍被晉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近年來,福州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背後的黑手一直都是福州市國保支隊。國保警察躲在背後,操控派出所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李亞萍案也是這樣。據案件經辦茶園派出所民警張貴全說,案子是福州市國保支隊和茶園派出所聯合辦的。但張拒絕透露國保具體負責人的身份姓名。

李亞萍的家人為她聘請了律師。四月十日上午八點半左右,李亞萍的律師到了茶園派出所,要求會見經辦警察。值班警察說人都在開會。律師打電話給經辦警察之一的彭勇傑(依據法律,案件都要有兩個經辦警察),彭勇傑說李亞萍的案子不由他負責,讓律師找警察張貴全。律師給張貴全打電話,張貴全的手機一直處於“正在通話”的狀態。律師在等待張貴全的過程中獲悉,九點多,李亞萍的家屬接到國保的電話說要見她。

近年來,在福州多起正義律師介入法輪功案件中,福州市國保支隊警察曾采取各種手段逼迫家屬辭退律師或者阻撓律師正常工作。例如,二零一零年三月,福州市國保支隊警察采用黑社會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葉巧明的兒子辭退北京正義律師;同年十二月,阻撓法輪功學員王永金的律師閱卷和會見;二零一一年二月,阻撓法輪功學員左福生、陳雪的律師接見他們

李亞萍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在鐵路社區市場發放神韻光盤時,遭人構陷,被茶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三月二十三日,李亞萍被晉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五月二十二日,案件由晉安區茶園派出所移送到晉安區檢察院,六月九日,晉安區檢察院非法將李亞萍起訴到晉安區法院。八月二十日,晉安區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李亞萍,律師全面詳盡論述了無罪辯護意見。九月八日,晉安區法院二次開庭,非法判李亞萍四年六個月徒刑。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上午,晉安區法院要第二次對李亞萍非法開庭,非法判決四年半徒刑。在非法判決書中,晉安區法院對李亞萍及其辯護律師的有力而充分的質證意見沒有進行任何解釋與說明,簡單的以“李亞萍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無罪辯解和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納”一句帶過,甚至對辯護律師提出的辯護意見進行任意肢解,隱瞞、刪除了“本案的立案偵查和移送、起訴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涉嫌徇私枉法”等關鍵字句,而強行采用被律師駁斥體無完膚的所謂證據。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李亞萍和看守所內的犯人一共三十人被一輛大車拉到看守所內的室外停車場。停車場擺著一張小桌子,有三個人站在小桌子後面。三十個人一個一個輪流過。到李亞萍時,問李亞萍認不認罪,李亞萍說不認罪。他們又說你被抓了這麼多次,還不認罪。李亞萍說法輪功不是×教,我怎麼可能認罪?!他們讓李亞萍在記錄上簽字,記錄上只記下了「不認罪」。李亞萍在記錄上寫上「大法弟子無罪」,然後簽了字。

福州市中級法院負責李亞萍案的法官梁慶榕對李亞萍的家屬說他「提審」了李亞萍。因事出突然,李亞萍沒能向那三個人確認這是否是二審開庭,以及開庭為何沒有律師到場。一般「提審」都是在單獨的接見室或者提審室,不應該是這個樣式的。李亞萍和律師都懷疑中院以這種方式秘密開庭。

李亞萍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林美芳被非法關押在同一個監室,她們兩個人聘請的是同一位辯護律師。林美芳在前一天,也就是十月二十九日被鼓樓區法院秘密開庭,經辦法官卓建偉當庭欺騙林美芳,說她的律師因律師證過期被吊銷執業資格而不能出庭辯護。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林美芳被鼓樓區法院秘密開庭,經辦法官卓建偉當庭欺騙林美芳,說她的律師因律師證過期被吊銷執業資格而不能出庭辯護(李亞萍的律師九月十一日到福州市中級法院遞交了李亞萍的上訴狀和作為李亞萍二審辯護律師的相關手續,中院也在手續材料上蓋章確認收件)。

福州市晉安區法輪功學員李亞萍在二零一五九月八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後,於九月十一日委托律師向福州市中級法院遞交上訴狀。九月底,李亞萍委托律師向福州市檢察院提交了控告狀,控告一審福州市晉安區公安分局、晉安區檢察院和晉安區法院徇私枉法。

李亞萍的律師九月十一日到福州市中級法院遞交了李亞萍的上訴狀和作為李亞萍二審辯護律師的相關手續,中院也在手續材料上蓋章確認收件。十月十六日中院院長接見日,律師和李亞萍的家屬一起到中院信訪,得到中院一位領導的接見並同意轉達意見給經辦法官。幾經周折終於聯系上梁法官後,梁法官告訴律師,李亞萍的案卷材料已經轉給福州市檢察院閱卷一個月。

福州市中級法院法官梁慶榕騙取了李亞萍辯護律師的信任,用減期和緩刑的謊言騙得律師的辯護詞後,隨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枉法裁定,維持原判。

法官梁慶榕年近六十,律師敬他年長,體諒他在“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一手操控的案件中作為法官的難處。梁慶榕卻利用了這一點,通過一次看似和律師很融洽的談話,騙取了律師的信任。之後,在梁慶榕告訴律師他為李亞萍爭取二審開庭未果,但為她爭取到減期至三年,還在爭取緩期時,律師沒有懷疑與戒備。在梁慶榕的催促下,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律師提交了李亞萍二審辯護詞。

梁慶榕得到辯護詞後,馬上變臉,說緩刑是不可能的,因為小區不肯接收矯治;說減期也不可能,得領導批准。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梁慶榕枉法裁定李亞萍二審維持原判。

目前李亞萍已經被劫持到位於福州市閩侯縣南嶼鎮的福建省女子監獄(一監區一分區)。

李亞萍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下午四時左右,在福州市倉山區彼岸城三區發真相資料時,被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金山派出所綁架。當天晚上,金山派出所警察到李亞萍家非法搜查,劫持電腦、幾本大法書籍及一些資料。

二零二零年三月五日,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對李亞萍實施取保候審。李亞平於當天下午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上午李亞萍居住所在的街道辦事處上門,要求李亞萍在家隔離十四天,不得外出。

福建省福州法輪功學員李亞萍已取保回家,社區人員讓她在家隔離14天,每天要視頻二次報體溫。(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日)上午八時多,福州大法弟子李雅平,李維平(姐妹)在家中,被晉安區國保大隊負責人及福州岳峰派出所惡警等九人非法闖入家中綁架,同時被帶走的還有李維平未修煉的丈夫,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電腦,打印機,手機等許多私人物品,非法指證姐妹二人於三月二十七日晚上,前往某小區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

隨後姐妹倆被非法關押在岳峰派出所近四十多小時,同時被一起非法關押的還李維平,不修煉的丈夫。後晉安區國保要家人交押金四千元後所謂“取保候審”,李雅平、李維平姐妹二人於三月三十日晚回到家中。

此後,期間派出所警察和居委會人員不斷上門騷擾李氏姐妹。七月十三日,李維萍的丈夫接到岳峰派出所的電話,要姐妹兩人去派出所簽個字。她們沒有配合。七月十四日,岳峰派出所警察就直接闖到李維萍家中,綁架了李維萍。姐姐李亞萍當時外出,得知消息後被迫流離失所。

李亞萍被迫流離失所後,遭警察非法網上通緝,退休工資也被停發。李亞萍在生活極其艱難的情況下,仍然堅持給民眾講真相、救度民眾。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李亞萍在福州市永泰縣葛嶺鎮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福州市岳峰派出所。

李亞萍被非法關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近一年後又遭枉判五年半。(二零二三年八月)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違反庭審程序非法審判非法起訴非法拘留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洗腦/送洗腦班非法勞教綁架/劫持非法審訊非法判刑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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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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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山區金山派出所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區金山派出所,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金祥路,電話:0591-83058110
永泰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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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年8月28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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