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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新方(田新)


酷刑演示:罰坐,長時間一種姿勢坐在塑料小凳子上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簡介:
田新方(田新)
(Tian,Xinfang(tianxin)), 男 , 33歲 , 山東菏澤市單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七月田新芳被迫流離失所至浙江省樂清市。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二日,在浙江省樂清市雁蕩山風景區散發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資料時,被一不明真相的景點售票員跟蹤舉報,後被雁蕩山派出所綁架。

田新芳被雁蕩山派出所綁架後,因不報姓名,被一警察連踢帶打一通,搜走了身份證,後被投入樂清市看守所。被看守所關押期間,田新芳因煉功、不背監規,被獄警指使的嫌疑犯毆打、折磨、虐待,曾被嫌疑犯打傷。

一天,一名嫌疑犯在寫侮辱師父的話,田新芳叫他不要這樣做,否則會遭報應。他便趁田新芳不在意,繞到背後,突然用膝蓋猛烈頂撞田新芳的脊椎,造成田新芳脊椎最下端輕微骨折,不能活動、不能穿衣、睡覺不能翻身。報告獄警後也不處理,不了了之。

田新芳是被迫害的,沒有罪,所以,不背監規,結果遭不明真相的牢頭“啪啪”左右兩個耳光,晚上十點不給吃宵夜,讓田新芳每天晚上蹲在廁所旁,給他們沖廁所。

大約二零零二年三月,田新芳被樂清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同年三月十五日,即被關進浙江省第二監獄。

田新芳被強制與另一位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朱新民一起面壁罰站兩小時,然後強迫看污蔑大法和師父的造謠錄像。其他人則被強制參加奴役勞動。

大約過了一星期,大隊指導員郭為民找田新芳最後一次談話:“你到底認不認罪?”對田新芳說,認罪就在所謂的思想匯報下邊落款處寫上“罪犯”兩個字,不寫就馬上送禁閉室。田新芳說:“我不寫。”他說:“那好,送他去禁閉室,帶上東西。”這都是他們事先安排好的迫害手段。

禁閉室房間約三平方米,大小便都在裡面,四周釘上了軟的黑色橡皮膠(防自殺),上下很高象個天井地獄,沒有窗戶,只有一盞長年亮著的燈泡。

兩名獄警把田新芳關進禁閉室,再次問:“你認不認罪?”田新芳說:“我不認罪,我們是被迫害的……”話還沒說完,他的高壓電警棍就開始肆虐,電田新芳的脖子、腰,電的就象蛇咬的一樣疼。

第二天,獄警拿來所謂揭批法輪功的“轉化”材料,讓田新芳看,田新芳拒絕看。晚上,郭為民叫來電田新芳的獄警,再次用電警棍電田新芳。此後,每天強制田新芳面壁連續罰站十六小時(早上五點到晚上九點,中間即使吃飯也要站著吃),站的時候身體不准晃動,一天下來,整個雙腳又酸又疼又麻。

由於長時間罰站,前腳掌用力,左腳大腳趾的指甲溝處可能壓力太大,左腳趾扎進肉裡,造成感染、腫脹、潰爛。從此,這只左腳再也沒有好過,一直到四年後走出監獄黑窩。

被關九天禁閉室出來後,田新芳的左腳發炎越來越嚴重,腫的越來越厲害,到後來甚至不能穿鞋子,最後只能穿大頭皮鞋,被強制勞動時,一碰到它就很疼很疼,有時還會流出血來,走路時,左腳不敢用力,因此,走起路來總是一瘸一拐的,仍被強迫奴役勞動、跑步、走隊列等。有時夜裡腳趾的指甲溝裡流出許多膿血。特別到了夏天勞動時,還要穿大頭皮鞋,或者膠鞋,在外40oC高溫下汗流如注,汗水淌進鞋裡,和腳趾溢出的膿血水溶合在一起,襪子粘在腳趾上脫不下來,要慢慢的撕,有時腳上的爛肉都會撕下來。田新芳從不把它當回事,獄警和包夾看對田新芳來硬的不行,就開始想另外的辦法迫害田新芳。

二零零二年冬天,田新芳因為給同修王建軍傳遞手抄經文被發現,再次遭大隊獄警迫害,他們強迫田新芳每天從早上六點坐到晚上九點,中間不能動,除非吃飯、上廁所,否則,要始終在小板凳上坐著,兩腿並攏,兩只手放在膝蓋上,腰要挺直,不能晃動。被這樣連續迫害了十天後,同修潘開祥(原浙江大學心理學系教授)、王建軍等在旁邊鼓勵,田新芳當時心裡很激動。

“二零零二年三月,田新芳流離失所至浙江省樂清市期間,因發放真相資料,被樂清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3月15日,被關進浙江省第二監獄。田新芳遭到嚴酷體罰、高壓電棍電、從事超強度奴役勞動等,此外,還經歷了兩次大規模的抽血化驗、髒器檢查。可能為了掩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監獄方讓犯人與法輪功學員“陪檢”,不同的是,犯人不登記造冊,而法輪功學員的身體信息則被詳細的登記、保存。

第一次大規模體檢大約為二零零二年,當時田新芳在監獄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直屬大隊,該大隊關押有法輪功學員約20位。一天,監獄的所謂骨干犯人通知大家體檢、驗血,地點在監獄教改科二樓會議大廳。犯人們議論紛紛:共產黨現在怎麼變得這麼好,還給免費體檢。

被抽血化驗、測視力,檢查視力是否好、是否色盲等;還被檢查心、肝等髒器,每位法輪功學員要躺在手術台上,醫生依次按壓心、肝等位置,問有何反應,疼不疼等,問的很仔細。中共給體檢的目的絕不會是為了田新芳們的身體好,而肯定是另有所圖。但當時,還不知道中共還有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樣的大罪。

體檢後不久,一位法輪功學員就離開了監獄,可以說是失蹤了。這位法輪功學員約六十歲,浙江紹興人,是黑龍江省大慶油田退休職工,姓王(名字記不得了),被中共非法判刑十年。田新芳記得他身體非常好,和年輕人打乒乓球、籃球,反應很快。他失蹤不久,副監獄長來到大隊,給田新芳們開會說,他患癌症被“保外就醫”,說回家不到三個月,就死了。

第二次大規模體檢約在二零零三年,一輛裝備有精良醫學檢查儀器的大客車開進監獄,我們每個人被透視、拍片檢查等。這些事情都是監獄裡有了法輪功學員之後才有的反常現象。

大約二零零二年三月,田新芳被樂清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同年三月十五日,即被關進浙江省第二監獄。

二零零二年冬天,零下8°C,他們強迫田新芳洗冷水澡,冰涼的水從頭上沖下來,皮膚感到刺痛,洗完澡,整個身體都變得僵硬;夏天強迫在40°C高溫、在太陽暴曬下奴役勞動;體罰如面壁罰站、罰坐,罰坐就是坐在小板凳上,不能動、腰挺直,雙腳並攏,手放在膝蓋上面。

針對監護犯這種不人道的做法,在一次“思想匯報”中,田新芳向浙江省第二監獄大隊長童振躍提了出來,並要求處理。如果不改善、不處理,田新芳將保留向上級機關和領導繼續反映的權利。周末例會上,童隊長關於監護犯不讓法輪功學員喝水、上廁所、強迫洗冷水澡等做法一律取消。

被連續體罰、站立二十一天後,三監區副教導員張序榮赤膊上陣,把田新芳帶到離監獄很遠的監獄學校教改科一樓東頭一間沒有窗戶的黑房子內(以前在監區內迫害我難以避人耳目),晚上,他帶著另一不知名的獄警,用三根新式高壓電警棍電擊田新芳,電在頭上就象遭重錘砸的一樣痛苦。第一次電擊田新芳三個小時,田新芳被電擊的真的有點不想活了,就用頭去撞牆,可他讓犯人拉著田新芳,讓田新芳死不了。第二次電擊也是在晚上,有時還踩田新芳的腳。那時,田新芳的左腳還在發炎,他們根本不管。他們白天體罰田新芳,晚上用電擊等手段繼續折磨,就是為了避人耳目,妄圖用強制手段逼迫我承受不住後“轉化”。

五月十三日是法輪功創始人、我們的師父李洪志先生的生日,也是世界法輪大法日,同時,七月二十日是當年中共開始大規模迫害法輪功的日子,為了在這些敏感日“轉化”法輪功學員,向他們的主子中共當權小丑江澤民邀功,二零零四年五月,在浙江省司法廳“610”指使下,由省第二監獄副監獄長閆粵強指揮,三監區副教導員張序榮、302分監區指導員胡方及其他兩名獄警對田新芳實施酷刑迫害、逼田新芳“轉化”。

約五月一日,田新芳被轉到302分監區宿捨三樓最東邊靠走廊一間八平方米的房間,從剛打掃的痕跡看,就是專門為田新芳准備的。房間的門口劃著一道粗線,寫著“禁止外人進入”、“嚴禁靠近”等紅色字眼。整個房間內貼滿了給田新芳洗腦的大字報。床頭上還貼有一張田新芳上小學的兒子給田新芳寫的信中的一句話:“爸爸我想你了”等等。

在這個房間裡,包夾、迫害田新芳的犯人是邵伯琪、方水明(盜竊犯)、葉金梅(經濟犯)、王轉運(殺人犯)等,他們夜裡對田新芳輪番談話、威逼利誘,變相不讓田新芳睡覺,白天搞體罰,同時,還在田新芳的耳朵旁高聲播放污蔑法輪功的錄音、錄像等。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田新芳因參與營救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遭惡警綁架,被第二次非法判刑,菏澤市牡丹區法院非法判田新芳五年,十二月底,被投入山東泰安監獄迫害。入監時,就被抽血檢查過,說是例行檢查,之後又經歷了多次“體檢”,其中,我記得的大型的全身髒器檢查、抽血化驗有兩次。

因田新芳在獄中講真相,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被關進小號,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田新芳絕食抗議迫害。

惡警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把田新芳關進一監區(原五監區)管理四組,繼續迫害。該組組長是張慶樹(原泰山區某局局長,系經濟犯罪);成員有陳濤(回族,詐騙犯)等。

因為田新芳始終不放棄信仰,從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發稿之日,泰安監獄不准田新芳的親人探視。

二零一零年十月,當時的監區教導員高令山(現為泰安監獄偵察科副科長)暗示罪犯陳濤,要不惜代價“轉化”迫害田新芳。罪犯陳濤接到高令山的暗示後,指使罪犯袁新可、孫啟明,在二零一零年十月底至十一月初,四次毆打田新芳。

二零一一年五月,泰安監獄五監區改稱一監區,獄警有了較大變動,朱敘虎現任監區長,律文峰任教導員。原監區長劉欣榮調任所謂教改科科長,教導員高令山調任偵察科副科長。

二零一一年六月以來,一監區發動了對堅信法輪大法的學員的“攻堅轉化”。主要手段:一是每天強迫法輪功學員觀看污蔑法輪功的邪惡錄相,包括省監獄邪悟者的所謂懺悔演講,並由包夾人員——一幫貪官污吏、流氓惡棍、社會渣滓,以中共邪黨的一套邪理歪說給法輪功學員做所謂轉化工作,做不通時就恐嚇、侮辱、謾罵;二是整天罰坐(在小塑料凳子上端坐),看著不順眼時就呵斥甚至拳打腳踢;三是不讓休息。晚上至少到零時,甚至凌晨三時才讓睡覺,早上五時又叫起來。平時不讓出監室一步,如入廁、洗刷都有包夾嚴厲看管,不許與其他人特別是法輪功學員說一句話,點頭致意也要遭到呵斥、辱罵。惡徒們把法輪功學員視作奴隸,監室內許多雜活都強迫法輪功學員去做。

田新芳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屢遭中共迫害,三次刑事拘留,共十一個月,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冤獄期間,數次被全身體檢、抽血化驗、登記造冊、配型等,險遭活摘器官。以下為田新芳的自述:

第一次是二零一零年,泰安監獄專門對法輪功學員驗血,那次驗血大家都很緊張,因為那時,我們都知道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

第二次是二零一二年,通知法輪功學員驗血,一輛裝備有精良醫學檢查儀器的大客車開進監獄,我們在車上被胸部透視、拍片等。我認為一方面,可能我沒被配上型,另一方面,我的腎髒等器官因長期絕食反迫害而衰竭,使我再次幸免於難。

泰安監獄獄警為逼迫我所謂“轉化”,有計劃地與犯人一起,對我酷刑折磨、嚴刑拷打,我承受過酷刑帶來的撕心裂肺的痛苦,身體遭受了很大創傷。所以,對法輪功學員體檢,絕不是中共流氓發什麼善心對我們好,而是將法輪功學員作為人體器官移植的活體供體,牟取暴利,是為移植器官配型、建立活體器官數據庫,是為血腥的活摘器官做准備。”

二零一三年,耿克華(泰安人,貪污犯)因積極參與對大法弟子楊平剛(泰安廣電局干部),田新芳,(山東菏澤單縣人)的迫害,監獄對耿克華進行了立功減刑九個月獎勵。

二零一三年四月田新芳到期出獄。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逼迫放棄信仰坐小板凳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禁止學員相互說話關小號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非法拘留非法關押毒打/毆打電刑高強度超負荷勞動關禁閉綁架/劫持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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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泰安監獄對劉永進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泰安監獄相關責任人:
亓福祥:男,副監獄長,泰安監獄全面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凶手
楊玉敏:男,紀委書記,泰安監獄全面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凶手之一
朱敘虎:男,一監區監區長
律文峰:男,一監區教導員,主管迫害
劉增忠:男,一監區副教導員,手機:13605484490 住宅電話:(0538)8432293
趙某某:男,一監區警察,主管迫害
一監區辦公電話:0538-8432354。
山東省泰安監獄 0538-8432021

高令山(男,原五監區教導員) 手機:13370626802
劉欣榮(男,原五監區監區長) 手機:13370621779
高克軍(男,原五監區副教導員)手機:13953891887


泰安監獄一監區管理四組:
組長張慶樹(原泰山區某局局長,系經濟犯罪)
罪犯陳濤,原管理四組組長,回族,詐騙犯,判刑十年,泰安市二十裡舖人,已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假釋出獄。該犯極其邪惡,曾直接、間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十余人。
綁架犯袁新可,判刑十年,菏澤市巨野縣大袁樓村人。該犯極其邪惡,曾直接、間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十余人,毆打法輪功學員劉永進等人的主要凶手。
盜竊犯孫啟明,判刑三年,泰安市人。該犯極其邪惡,曾直接、間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數人,毆打法輪功學員劉永進等人的主要凶手,已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假釋出獄。

責任單位及惡人:
泰安監獄泰安監獄西區辦公室電話:0538--8413744<br>通信信箱:山東省泰安市37號信箱5分箱,郵政編碼:271000<p>山東省泰安監獄 0538-8432021<br>呂曉東13355388098、0538-8288741<br>張寬(副廠長)13954800902<br>王召勇13953808998、0538-8288740(辦)<br>秦會良0538-8288217(宅)<p>泰安監獄五監區電話:<br>五監區辦公室電話:(0538)8432354(五監區干警公用辦公電話,辦公室有干警劉方、灑洪宇、高克軍(副教導員)<br>朱敘虎(監區長)手機:13011787877<br>律文峰(教導員)手機:13053873167<br>以下是泰安監獄五監區(2011年5月改為一監區)的電話:<br>五監區辦公室電話: 0538-8432354<br>惡警高令山(原任教導員,現任偵察科副科長)手機:13370626802<br>惡警劉欣榮(原監區長,現任教改科科長)手機:13370621779<br>惡警劉增忠(副教導員)手機:13605484490 住宅電話:(0538)8432293<br>惡警高克軍 (副教導員)手機:13953891887<br>除以上四名對法輪功學員犯下重罪的惡警外,該監區還有二名一般獄警,分別叫灑紅宇和劉方。以上六人全部使用這同一部座機(0538)8432354. : 高令山耿克華朱敘虎律文峰
樂清市法院
浙江省第二監獄省二監指導員:張建江(警號3304573)<br>省二監獄警支隊:王兆雷<br> : 郭為民張序榮閆粵強胡方
牡丹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4日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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