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奎
簡介:
辛奎(X?n,Kui),
女 ,
37歲 ,
遼寧撫順市清原縣草市鎮泡子沿村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的好人,卻遭到當地中共不法人員不斷的騷擾、綁架和高額勒索等迫害。 “七二零”後草市派出所警察還多次上門騷擾。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左右,辛奎進京上訪。在沈陽南站未上車前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草市鎮政府鎮長王繼先及草市派出所王維仙等人劫持回清原縣公安局,並被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送往大沙溝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關押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左右才將她放回。二零零零年草市民政田井昌等人還到辛奎家逼她簽了一個保證,清原縣“六一零”勒索三千元保證金,草市派出所以罰款的形式勒索五百元。前後共勒索七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辛奎在本村村民家講真相,被村支書潘洪祿惡意舉報,後來在當時不明真相的村民所謂的作證下,被警察李祥輝等強行綁架到草市公安分局,被勒索五百元後放回。 草市鎮泡子沿村的法輪功學員於鳳英、辛奎、金麗霞、鄭素琴被草市鎮派出所二個警察和村裡協警徐洋騷擾
迫害類型:
騷擾;
逼迫放棄信仰;
綁架/劫持;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交保證金;
非法罰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惡人舉報;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被騷擾補充
遼寧撫順市清原縣草市鎮迫害案例簡述
責任單位及惡人:
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
遼寧省清原縣草市鎮泡子沿村
:
潘洪祿
清原縣公安局
清原縣610辦公室
沈陽站前派出所
草市鎮派出所
:
李祥輝,
王維仙
草市鎮政府
:
田井昌,
王繼先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17日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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