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建春
簡介:
孫建春(Sun,Jianchun),
女 ,
34歲 ,
山東省濰坊市法輪功學員,現在青島自己開公司做生意,主要經營綠化草種子和高級肥料。她工作能力很強,在原單位工作時,連續幾年都是銷售冠軍,很受領導器重,人緣也很好,非常樂於助人。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早晨,法輪功學員孫建春在青島嶗山區天寶國際大廈樓道裡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中共人員綁架到中韓邊防派出所。到目前(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日),家人沒有得到她的確切音信,非常擔心。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五日早,孫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步履姍姍的去中韓邊防派出所詢問自己女兒的下落,警察推辭說沒有此人,當時老太太擔憂女兒,昏厥在地。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六日上午九點,孫母又去中韓邊防派出所,警察還是推辭說不知道。十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孫母再次去中韓邊防派出所詢問自己女兒的下落,警察仍然說這裡沒有此人。同時得知,孫的姐姐和姐夫也到了大山,詢問她的下落,這裡有三個看守所,一個拘留所,一個收容所,都說沒有此人。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孫母又去中韓邊防派出所詢問自己女兒的下落,一個負責此事的警察說孫建春已經不在這裡了,十月十四日晚六點就送到青島大山第三看守所了。 二零一四年,孫建春女士曾被壽光警察綁架。 山東省濰坊大法弟子孫建春、李祖萍、霰春偉,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被濰城區國保大隊以郭強為首的警察綁架。霰春偉、孫建春已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三人被濰城國保大隊非法送入濰坊看守所關押,後被非法批捕。孫建春母親和姐姐去國保大隊要人,國保大隊警察說什麼時候法律改了就放人。 孫建春的案卷早已被檢察院退回到濰城區國保大隊,說明國家按照法律,法輪功學員根本無罪。但濰城區國保大隊人仍不放人,妄圖繼續編造假證據加害法輪功學員孫建春,企圖對法輪功學員繼續迫害。 濰坊看守所根本不把在押人員看作是人,一進看守所,就強迫她們把所有的衣服脫掉,包括內褲,來月經,連一塊衛生紙都不讓帶,有一個女民警,把你全身上下看一遍看有沒有傷之類的,然後換上自己花錢“買”的她們的衣物(包括一個吃飯用的小塑料盆,一個小塑料勺,一個小塑料水杯,一床用過的舊軍被,一條白色的手巾、一塊硫磺皂、一小盒牙膏和一個小牙刷。一個小塑料凳,外加一身秋衣秋褲和一身藍色半身服裝),共三百三十元錢,直接從家人交的生活費中扣除,走的時候還要全部留下,換上自己的衣服。 看守所裡面每隔一、兩周一次進行所謂“清間”,就是所有人員都到放風場站著,背對監室。由兩、三個民警,把每個人放東西的小櫃子打開,把所有東西都扔一床,把床上的被子也都翻一遍。查完後,屋裡象進了強盜一樣,亂七八糟。再喊著兩個人兩個人的進屋,進屋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脫光,一件不留,由兩、三個民警看著,然後再一件一件穿上。最後大家全部進屋重新整理所有東西。 每個監室還強制在押人員勞動,一周只休息一天或兩天。每天早上六點多起床後,還沒吃早飯,就分活,就是封裝那種放垃圾的黑塑料袋或是白塑料袋。用紅色或綠色紙盒裝。早上由一個管勞動的所謂室長分配任務,規定每人裝多少個,多的能裝好幾百,最少的也得裝五十個。分完工每人分別從大麻袋中取輥子,然後再一個一個撕開,舖平,每八個或十三個一疊疊好,填到一個約三、四十公分長,十五公分寬的紙盒中,(一般黑色的裝八個,白的裝十三個),裝完盒由另一個去打膠,把紙盒封裝好,放在一個正方形的大紙箱中,一箱裝兩層,共四十八盒,然後用膠帶紙封好口,貼上專用標簽,下午運出監室,由外面的大車來拉走。 這些東西在撕的過程中,會有一些粉末,呼吸到氣管裡對人身體健康非常有害,手都變成黑的,裝盒過程中不小心,會把手劃傷,有時袋子上也沾上血。人們都象機器人一樣機械的裝著,直到完成才能休息,累的很多人腰都直不起來,直喊累,也沒人管。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吃飯、睡覺、喝水、上廁所都在一個房間裡。可想而知環境是多麼糟糕,如果干少了還被管勞動的管教罵,勞動過程中還有的在押人員相互打架,為一點小事大打出手,被監控看到,會被叫出去訓話。 這種垃圾袋應該是銷往美國等地,標有英文,是那種在街上用的大垃圾桶之類用的垃圾袋。濰坊看守所長年讓在押人員干這種活,強制勞動,無償侵占她們的勞動成果,是違法的行為。請國際上看到此垃圾袋的人不要再從中國進口,制止中共對在押人員的迫害。 在押人員幾乎天天干活,吃住卻非常惡劣,一個監室裡,一個大通舖,多則二十人,最少也十三人睡覺。常常有自私的人為了自己舒服,多占一塊地方睡覺。無論白天黑夜都有兩個大燈泡照著,晚上一般兩個人值班,每兩小時一輪,起來上廁所要打報告,值班民警同意後才可以上廁所,否則會被罵或被罰站,不讓睡覺等。 在濰坊看守所,被關押人員吃的菜整年都是水煮白菜葉或是大頭菜,或是壞的土豆。一樣菜一般要吃上半月或是一個月才換另一樣菜。就是白開水,裡面放上一點菜,扔上幾片肥肉片,因為長期吃這些東西很多人便秘,有的十五天不大便,有的吃藥也不能大便,只能自己難受。這樣逼著自己花錢買他們賣的菜,一份菜二十、三十、五十元不等。一份黃瓜,有八、九根,外面最多賣五元,他們要賣二十元一份,一份不到十元的炒菜,他們賣到二十元,一份五、六元的油條,他們賣十五元,總之,他們在變相壓搾這些在押人員的錢。對外家屬問:他們說和外面一樣,菜不貴。其實是高於外面兩三倍的錢賣給她們。 有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這裡後,家人不知道,很長時間一分錢也沒有,連衛生紙都沒有,因為要花錢買,還受到裡面常人的歧視,生活很艱難。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法院對孫建春、李祖平、霰春偉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三位戴著手銬、腳鐐,穿著囚服,走進場,後面跟著法警。 而後,公訴人又以孫建春曾被非法勞教一年為犯罪證據。孫建春說:“國家規定的十四種邪教裡沒有法輪功,所以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那次被非法勞教一年是對人權的踐踏,我根本就不承認。”律師也說:“法輪功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勞教制度早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廢止,一年的勞教與本案無關,不能作為犯罪證據。” 孫建春也說自己的兜裡有銀行卡和現金,至今也未給答復,只聽到她家屬去濰城區國保大隊要人時,國保大隊人員說是因為牽扯三個人的案子,還不知那是誰的,一直賴著不給。 最後,三位律師宣讀庭審過程中的筆錄,得出結果:孫建春、李祖平、霰春偉他們三人都是無罪的。理應立即釋放。 這時,審判長一看傻眼了,不顧法律的威嚴,氣急敗壞地說:“你們沒有看清這次庭審的動向”,那意思是律師遵照法律去做,就違背了他們的意願,所謂的“動向”,於是,審判長就宣布休庭,擇日再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法院在未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孫建春、李祖平、霰春偉非法宣判,孫建春、霰春偉被非法判刑四年,李祖平三年半。三位學員都提起上訴。 霰春偉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濰坊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迫害近十一個月後,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被送到濟南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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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有關信息:
青島六一零:市南區閩江路5號阜新大廈內
十三層至十五層樓
青島國安:市南區燕兒島路68號
青島大山看守所:四方區蚌埠路11號
青島洗腦班:市北區紹興路67號
嶗山區中韓派出所所長 蘇長波:13573871666
警察 楊 勇:13793201717
嶗山中韓邊防派出所電話:
0532-55580660、0532-88897330
嶗山中韓邊防派出所所長 宿鵬
嶗山中韓邊防派出所教導員 高希棟
地址:海爾路69號(高新區居民一小區內)
電話:0532-88897330
電話:0532-88602889
值班電話:0532-55580550
戶籍科電話:0532-55580558
濰坊市公安局濰城分局電話; 13857179499
人員有; 王向東 國中林 寇成民 劉永剛 李其中 譚永祥 劉智富 季兵 夏玉寶
李洪波 范振志 陳振華 於少軍 楊延坤 張小龍 尹素華 叢海燕 徐巖 劉斌 王成莉 王鴻飛
監督電話:0536-8188552(濰城區輔辦)
王向東電話:8188510
濰城區政府辦公室電話:8188123
濰城區檢察院電話:8324591或3011800
濰坊市公安局濰城分局(0536)
地址:濰坊市向陽路175號 郵編:261011
王若水 局長 18606361399 8189901
李魯春 國保大隊大隊長 18663663179 8189926 趙春國 中隊長 8189927
郭 強 二中隊中隊長 18663663520 8189927 15905360520
董硯堂 二中隊副中隊長 18815366006 8189927 13963696266
王希平 三中隊中隊長 18663663269 8189939 13863652269
濰城區法院地址:濰坊市濰城區福壽西街2799號,電話:0536-8185230、0536-8185259郵編:261021濰城區法院政治處電話:8185206
濰坊市濰城區法院,內設:辦公室、政治處(電話:0536-8185206)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法警大隊、技術室、監察室、於河法庭、望留法庭。
濰坊市濰城區法院院長郭寶信
濰坊市濰城區法院前院長馬健,電話8185091,郵編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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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城區法院政治處主任陸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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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盛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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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國華
濰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福亮
濰城區檢察院紀檢組長潘禕任
濰城區檢察院副主任、檢察員孫東升
濰城區檢察院副科長、檢察員王祥光
濰城區檢察院副科長、檢察員谷紅艷
濰城區檢察院副科長、檢察員楊國華
濰城區檢察院副科長、檢察員武建設
濰城區檢察院副科長、檢察員張建國
濰城區檢察院副局長、檢察員王建華
濰城區檢察院辦事員高清堂
濰城區檢察院辦事員沈英傑
濰坊市濰城區檢察院前任檢察長劉利寧,電話3011800郵編261021
責任單位及惡人:
壽光市公安局
:
郭洪堂
濰坊市看守所
濟南監獄
大山第三看守所
濰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
郭強
山東濰坊市濰城區法院
嶗山區中韓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20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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