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淑芳
簡介:
孫淑芳(Sun,Shufang),
女 ,
54歲 ,
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道阿城五金商店職工。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孫淑芳被綁架,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九監區迫害。 以下是孫淑芳的自述: 我叫孫淑芳,一九九八年前我體弱多病,吃藥也不見效。經同事介紹我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一段時間的學法煉功,心性和身體各方面都發生很大變化,真正體驗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精力旺盛,為家裡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我見證了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這些年來我能按照《轉法輪》書中要求的修煉人按照真、善、忍的標准去做好人,做一個處處為別人著想的好人,能夠淡化名利,與人為善,遇到矛盾就是找自己的不足,從而理性平和的化解了矛盾。法輪功是一部教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的好功法。 可是這麼好的功法,江澤民不顧廣大修煉者身心受益的事實,竟然發動了這場長達十七年之久的殘酷迫害,利用的手段都是污蔑、造謠、陷害,所有媒體歪曲、丑化法輪功,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在犯罪,法輪功學員冒著危險,不顧個人安危向人講述著真相,讓人們別再參與迫害,實質就是在救人。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下午,我正在阿城區五金商店上班,阿城區國保大隊副隊長楊自橫帶領幾名警察闖到商店不容我說話就把法輪功真相資料搬走,搜走寫有真相的人民幣三千二百多元,然後將我綁架到車上開到我家中,把我家牆上掛的寫有「真、善、忍好」的圖片拿走,計算機主機一台、隨身聽一部、mp3一部,還有幾千元錢都搜走了。當天晚上八點,把我送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非法關押到八月二十六日,扣伙食費300多元。 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又將我非法劫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繼續迫害。參與迫害的人員有阿城國保大隊楊自恆和金上京派出所警察呂振華、張慶增等人。當時我也沒有換洗的衣服及洗漱用品,又無法與家人聯系,我絕食四天,看守所就強制給我灌食。用鉗子夾著一塊髒毛巾,用力撬我的嘴,當時就感覺下面一排牙像倒了一樣,從那以後,滿口牙松動,沒剩幾顆好牙,飯菜基本是整個吞咽,進食非常困難。還有一次姓孫的警察,讓我與新關押進來的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一起抽血,我說剛來時我已經抽過血了,我的血不能隨便抽,他們就叫來五、六個在押人員,強行把我摁倒在床上。當時有個很壯的女孩子,用力按我的肋骨,其余人把住四肢,我就用力掙脫,這時就聽到我肋骨「嘎」的一聲像折了的聲音,一名男管教說松手,精神病,別給她抽了。然後他們將我送回房間。從那以後,我每天堅持背法、煉功、發正念、勸三退,管教看見不讓,就讓四名二十多歲的在押人員將我摁倒在床舖上,然後一起將我往地上拽,結果給他們累的直喘粗氣,也沒拉動我。後來孔所長跟法院人員說,快把她送走吧!我們這兒不能留她了。我被阿城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就這樣,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了七個多月,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那天,他們將我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九監區繼續迫害。 監獄為了轉化我,六天五宿不讓我合眼,而且坐著特別矮小的塑料板凳,進行酷刑折磨,兩腿夾緊手放在膝蓋上,腳不許出一小塊地磚,腿只要稍微離開一點縫他們就動手打。合一下眼,他們就用水槍噴。用小細繩捅鼻孔,踢腿,打嘴巴子,整天讓看侮蔑大法和師父的光盤。我不看,而且晚間不報名,我說我沒犯法,不能報名,他們就把我綁在床上,不許直立,身子斜著,這樣無法站住,警察在在監控看著,讓包夾用皮帶、寬透明膠帶把我腿和身子從上到下纏上,寫上污蔑師父的紙條往鞋底上貼,給我折磨的當時臉上就像水洗一樣。我說要上衛生間,他們說不寫「四書」不許出去。就這樣我倒地昏死過去兩次。等醒來一看,幾個包夾正在給我按人中,問我說報不報名,我說不報,他們就接著折磨我,當時大便已經便到褲子裡,精神和肉體受到摧殘。我承受到了極點,就違心的寫了對不起師父給大法抹黑的「四書」。 隨後的日子他們看我在言行上還按大法要求做,就每天從早上五點半讓我坐小板凳。除上廁所、吃飯外,一直坐到半夜十一點左右才讓上床休息。我的兩腿坐腫了,臀部也坐得結了痂,不說不寫污蔑師父的話就挨一頓毒打。有個叫王丹的警察叫一名刑事犯看著我。坐在床上隨意盤腿也不行,就說我是煉功。這樣在九監區被折磨了七個多月。我覺得不能整天在這兒寫污蔑師父的筆記,決定下隊,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他們將我分到十三監區,來的第二天,我的手腕兒就摔了,腫的黑紫色。徐大隊說不許休假,不能干活,到車間坐著。我們每天除了給分配的任務外,還得下樓抬貨、裝貨,有時加班加點干,到休息日都不休息,說是搶任務。若來檢查的就把前門鎖上,從後門下樓回監捨,等檢查走後,就繼續回車間干活。有時收工很晚,回監捨點名之前,還要站半小時左右,同修之間不讓說話,身心受到傷害。 我的家人經多方打聽,三個多月才知道我的下落。我的老母親想念女兒,丈夫思念妻子承受了巨大精神壓力,都先後去世了。兒子為了照顧病重的父親,就向親人借錢成了家,再加上給父親看病,欠了許多債,至今沒有還清。這場迫害給我及我的家人造成的損失無法用語言表達。這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他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凶。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通城街道臨園社區委主任趙紅,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十八日,給大法弟子孫淑芳兒子的領導、孫淑芳的弟弟打電話,被弟弟、兒子拒絕。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國保大隊兩個警察到孫淑芳兒子家,騷擾她兒子,被兒子拒絕。(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私闖民宅;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罰款;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摧殘性灌食;
羅刀撬牙;
抽血;
挎肋條;
推、掰、撅;
人為窒息;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精神酷刑;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死揣”;
壓床板;
坐小板凳;
四肢銬於床上;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踐踏信仰;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不准上廁所;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強迫觀看迫害過程;
人身侮辱;
迫害親屬;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體罰;
罰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孫淑芳家人被騷擾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15355.html#201119224556
哈爾濱孫淑芳自述被看守所和監獄迫害經過
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概述
2011年哈爾濱阿城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近三月內哈爾濱67人被綁架-夫婦被害死
相關單位及個人:
所謂的辦案人:呂振華所長張慶增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阿城公安局
:
楊自恆
黑龍江女子監獄
阿城市民主派出所
:
張慶增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王丹
阿城第二看守所
阿城法院
金上京派出所
:
呂振華
阿城區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5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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