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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永紅


陶永紅

簡介:
陶永紅
(Tao,Yonghong), 女 , 65歲 , 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廣東省石油企業集團茂名公司退休職工,家住茂名市茂南區官渡沙院路。一九九八年初修煉法輪大法。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陶永紅與一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茂名鎮盛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騰山(音)村的梁兆興構陷。倆學員被鎮盛派出所警察綁架。陶永紅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當局一直不讓家屬接見。陶永紅六月十日被非法刑事拘留,七月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茂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人員處心積慮搞迫害,去陶永紅家抄不到甚麼東西,就拿陶永紅的相片到周圍問人:陶永紅是否給過他們法輪功資料。

一起遭綁架的七十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茂名洗腦班迫害得身體很差後放回。近日老年學員接到法院的傳票,通知讓她在十月份聽候出庭。不知邪黨是想讓她作偽證去陷害陶永紅,還是想一齊非法審判她與陶永紅。

陶永紅被綁架後,她七八十歲的老母親多次去向多個中共部門要人,有關部門就互相推諉。陶永紅的老母親去茂名「六一零」時,」六一零」的惡人丟給她的是「等著判刑吧」的惡語。令思女心切的老母親傷心不已。陶永紅被非法關押,她的退休金由於不能年審也停了。老母親不但得不到陶永紅的資助,還要整日擔憂。

陶永紅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的八個月,遭受到殘酷的折磨。由於陶永紅拒絕干活,因為她沒有犯罪,鐘副所長以她不參加勞動為由,指使三、四嫌疑犯避開攝像頭暴打她,把她打成內傷,致使肋骨受傷,躺下都很艱難。嫌疑犯還把陶永紅的頭強行摁到水桶裡,逼得她很難受,很難受。嫌疑犯不過癮,用水桶潑她的左右耳朵。陶永紅被打的內傷還沒有好的情況下,鐘副所長又開始加重對陶永紅的迫害,給她戴了十四天的腳鏈,生活很不方便,造成她身體越來越差,身體由原來的一百零三斤下降到七十斤。大概二個月後,左耳朵開始發炎流膿,後來致使陶永紅的聽力下降。後來,陶永紅的身體開始慢慢消瘦,越來越瘦,嫌疑犯看到,人人都懷疑她是不是得了甚麼病?嫌疑犯說:陶永紅睡在床上就像死人一樣,真是皮包骨,瘦得不成人樣。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余華丹以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向茂南區法院提請公訴。陶永紅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八個月後,被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她被茂南區法院誣判三年,審判長: 戴文,審判員 :李偉明、伍岳媚,書記員: 伍曉婷。

陶永紅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茂名市中級法院不是以法律為准繩、以事實為根據,不糾正冤判,反而對一審判決維持原判。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陶永紅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她在廣東省女子監獄經歷了多個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致使她暈倒,頭直接撞到90度的牆上。白天逼迫陶永紅看污蔑法輪功的錄像,強迫洗腦及聽邪惡者的灌輸,搞衛生。中午洗七百多人的碗,晚上被罰站(避開攝像頭)或坐在小板凳到天明。讓六個警察輪番值班,監護組五個犯人(都是年輕的,又肥又大)輪流監視。一個體重一百五十多斤的犯人,幾分鐘就踩一下陶永紅的腳,踩下去還要轉兩下,踩下去皮都要掉一層。犯人李艷莉幾分鐘就使勁捏一下陶永紅的大腿,捏得大腿都是一塊青一塊黑的,密密麻麻的。上廁所大便,犯人李瓊蹲下來看你大便,讓你不好拉。

犯人賴冰梅看陶永紅不肯做作業,一巴掌打在陶永紅臉上,最後反過來說是陶永紅先打她。一個叫閔警察,在監控看到後,上來就陰陽怪氣的說:「你打人,我沒拿電棍上來,電電你看你還敢打人不。」監控裡看得清清楚楚的閔警察卻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閔警察還經常罰陶永紅軍訓練,被罰動作時,閔警察和犯人在陶永紅後面用小鞭條棍打她的手指,打得又紅又腫。陶永紅沒病,警察就強迫五、六個犯人把陶永紅按在地上,用勺子撬開嘴灌藥。

在生活上,給陶永紅減少飯量,不讓喝水,不讓洗澡、洗頭,不讓上廁所。因不讓上廁所,陶永紅一個星期沒大便,憋不住只好拉在褲子上,警察也不讓換褲子,凌晨三點左右才讓陶永紅回床上睡,因實在太困了,帶著一身臭氣倒下床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也不讓陶永紅換褲,就讓大便兜在褲子裡,非要你向警察報告說:我是犯人,請警察批准,否則是不讓你換褲子的。由於長時間的迫害造成陶永紅的腳腫得很厲害,左耳二十四小時耳鳴,人急速消瘦,全身骨頭痛,大熱天都要沖熱水。腸胃病又復發,兩天拉一次,吃飯、勞動中說拉就拉,有時跑廁所都來不及。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茂名市“六一零”指使國保到法輪功學員陶永紅的娘家,以查戶口騙開門沖進去十多個公安國保把陶永紅綁架走,同時在 陶永紅的娘家劫走財物一批,他們還要綁架陶永紅已八十歲高年的母親,被其家人制止。

官渡居委會主任指使手下人給陶永紅丈夫打電話,讓陶永紅丈夫幫陶永紅“簽不煉法輪功的名”,陶永紅丈夫沒給簽名,官渡居委會的人又到陶永紅母親的家,讓陶永紅母親幫陶永紅簽名,陶永紅母親拿起表看了一下,也看不清寫的是什麼,就問了一句,簽什麼名,居委會的人說是叫陶永紅不煉法輪功,陶永紅母親說煉法輪功有什麼不好,也沒給簽。居委會的人說不簽就不簽吧,就給主任打電話匯報,放下電話後,又對陶永紅母親說讓簽名,陶永紅母親不肯簽,她就走了。居委會的人手上大概有十幾份表。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法輪功學員陶永紅向茂名市茂南區法制局提交了“行政復議申請”,被受理。一月十四日,陶永紅收到茂名市茂南區政府的行政復議不予受理通知書,理由是陶永紅沒有提交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

最後陶永紅以刑事拘留陶永紅15天,把她被關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陶永紅委托張贊寧律師做一審訴訟代理人,向茂名市中級法院遞交了行政訴訟狀,遭到譚宇勝法官的拒收,理由是因法輪功的不予受理,不屬於法院管,是屬於茂名市管,陶永紅問譚法官,現在中國政府不是講“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嗎?張律師要譚法官寫一張回復,到時好申訴,同時要譚法官拿出文檔看,他不出聲,逼緊了,譚法官說請示領導一下,請示回來,領導說不受理。

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一中年刑警,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陶永紅的丈夫,說是陶永紅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後,監視居住一年已到期,讓陶永紅當日下午到官渡派出所後面的刑警辦公點,見一面就行了,不用簽字,也不會抓她,最好叫陶永紅丈夫也來一下。當日下午陶永紅沒去,該刑警又給陶永紅的丈夫打電話,陶的丈夫說:我已經給電話告訴她了,她去不去是她的事。該刑警非要陶永紅的丈夫帶他到陶永紅母親家,說只是錄一下口供就行了。陶永紅的丈夫說:我很難見她一面,我也不想管你們這些事。該男子威脅陶永紅的丈夫配合他們,否則只能走法律程序。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茂名市六一零為了阻止法輪功學員陶永紅去旁聽,十三日非法庭審柯鄭基、麥治中、謝亦蘭、李素明等,石撻居委會、官渡橋北西區居委會、派出所在開庭前一天,十二日下午四點鐘來了六人闖到陶永紅的母親家,陶永紅沒給她們開門。後來陶永紅要出去辦事,當陶永紅下到樓下時,被官渡派出所的兩個警察(他們的警號分別是:224656 司機警察、050080警察)綁架到警車上,說問一些問題就回家。到派出所一關押就是一天一夜。十三日下午三點多才用印有茂名公務(後來才知道此車是茂名國安車)車把陶永紅送回家。陶永紅被關押、失去自由近二十四小時。

中共基層行政單位直接掌管著人們的戶口、住址等基本信息,所以迫害起法輪功學員來非常方便,其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是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的。可以說每個法輪功學員都受到過戶口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單位、派出所、六一零的騷擾迫害過,其事例之多,之普遍,不必一一細述。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左右,茂名市官渡街道辦主任(一米六二高,長得很瘦,兩臉向嘴裡凹)和石撻居委會副主任梁亞妹,(一米五多高,有點胖)工作牌號:13432328012,還有一個女的,(一米五多高,有點胖)三人大概是三十多歲,她們來到陶永紅家敲門,陶永紅孩子一開木門,梁亞妹拿著手機對著她就拍照,她孩子沒給她們開門,街道辦主任找借口說,我是路過這遇到她們才和她們一塊上來的。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下午四點,茂名市官渡橋北居委會五人再次到丁家喜家敲門,陶永紅開門一看是居委會的,問她們,我們又沒犯法,昨天你們上門搔擾,今天又來搔擾,說完陶永紅回屋拿東西,一出來她們全走了,陶永紅問她們你們怎麼走了,她們說要回去干活。

從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廣東省茂名市油城六路石撻居委會人員幾乎每天上午、下午都上陶永紅的母親丁家喜家敲門騷擾,人數四、五人,有幾個人在樓下等著。他們經常問門崗:有見到丁家喜的女兒進出嗎?甚至中午十一點多吃飯時居委會的人也上門騷擾。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十點左右,陶永紅路過茂名市高鐵火車站,在凳子上坐了一會兒,走時忘了拿皮包。大約過了十幾分鐘,她發現皮包丟了,就走回原地,但皮包已不見了。火車站的義務值勤人員發現陶永紅在找東西,就上前問陶永紅是否丟了皮包,她說是的,問陶永紅裡面有什麼,陶永紅一一說出來,他們說帶陶永紅去領回皮包。

到了火車站辦公室,他們就追問,你皮包的六個真相護身符是哪來的?問了一大堆問題,最後叫來茂名站派出所潘副所長,警號:098652。潘副所長把陶永紅帶到派出所後,態度很凶惡,不是按照法律程序辦案,一上來就問你叫什麼名,好,你不說,沒問題,不一會兒他就打出一份搜查證,蓋的章是:廣東省廣州鐵路公安局佛山公安處的章,還說到時由××佛山法院對你進行判決(案件還沒開始,就給定罪)。

這時,他坐在電腦前開始對陶永紅非法提審,問陶永紅叫什麼名字,陶永紅反問他:你叫什麼名,我和你是平等的,我也有權問你。他就大聲說:現在是我在提審你,不是你提審我。他根本由不得陶永紅說話。陶永紅又問他:“你不要以大聲說話來壓人,我們是平等的,我們只講法律,講道理。我在車站丟了皮包,我把皮包裡的東西都說出來了,你作為警察,是不是應如實還給我,你不但不還我,說我皮包裡有法輪功的護身符,就把我抓到這裡來,你就是在犯法。”

陶永紅讓他拿出傳喚證看,潘說不是現在給你的,說陶永紅不懂,是法盲。陶永紅說:“這是我的信仰,是受法律保護的,有什麼錯?”陶永紅又問他:犯罪的“四要素”是什麼?他還是沉默。陶永紅說:“法律的最基本知識你都不懂,你怎麼當的這個所長?你抓錯了多少人?制造了多少假案、冤案,害了多少人?” 他還是沉默,後來他又命令陶永紅坐在鐵椅子上,陶永紅不動,就是坐在旁邊的凳子上。陶永紅又問他:“我犯了什麼罪?”他說:“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陶永紅問他:“我在什麼時間、地點、和哪個組織、組織的頭是誰,我有什麼權力利用了法律,破壞了哪一條法律使這個法律實施不了?”這時他大聲說:“你們法輪功(學員)都是這樣說的。”他一邊打電腦說:你不說沒所謂,一邊說拒絕回答,拒絕回答。

非法提審完後,陶永紅叫他拿筆錄給陶永紅看。陶永紅一看,一半口供是他替陶永紅回答的。陶永紅問他:“你為什麼要做假口供?我沒有回答的問題,你為什麼幫我回答?你是在構陷我。”他又重新修改,陶永紅看完後說要簽字,他說:“你不能寫其它東西,只能寫你的名字。”他就站在旁邊看著,陶永紅才寫一個字,他一看陶永紅不是寫自己的姓名,就一手搶走了筆錄,不讓陶永紅簽名。

下午兩點三十分,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兼茂南法院副院長李傑來到茂名站派出所,陶永紅認出他,因上次抄陶永紅家,他也積極參與。陶永紅告訴他,現在全世界多個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洲、台灣等多國,譴責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學員,制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李傑說:我也不想出國。他還罵陶永紅。

他們把陶永紅抬上車,帶到她母親家。路上李傑打電話通知茂名市官渡派出所派幾個警察來,又通知石撻居委會梁亞妹副主任叫四個人幫忙抄家。茂名站派出所潘副所長只給了搜查證,行政處罰決定書(陶永紅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十個執法人員中,只有三個警察是穿警服的,很多人是不掛牌的。他們在陶永紅母親家搶走了陶永紅放在拒裡的一千六百元錢、兩台手機、十一本台歷、一本《轉法輪》、一個優盤、十個小卡、一扎香、一瓶天蘭水等等。從下午三點一直抄到五點。在陶母親房間所抄的東西,清單上沒有廣州鐵路公安局佛山公安處警察簽名。晚上十一點鐘,把陶永紅送往茂名市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關押。

到了拘留所,值班的警察要陶永紅換囚服,陶永紅不換,第三天姓黃的正所長(警號:225218),一上班來到陶永紅窗前,就惡狠狠的說:你不換衣服,這麼一個大男子就象抓小雞一樣,抓起你再摔在地上,到時你就怕了。到了第五天,為了讓陶永紅穿上囚服,警號220374的警察帶著三個女警察,強行幫陶永紅穿上囚服。

第六天,警號220310的警察強行把陶永紅趕出房間,讓陶永紅出去干活。

在這十五天裡,陶永紅多次向警察提出要行政復議,有的警察推說:有的說沒用。陶永紅說:那你就給我一本法律書看。他們說這裡沒有法律書,都在電腦裡,陶永紅說:“這麼大一個看守所,這麼多犯人,連一本法律書都拿不出來,你們怎麼普及法律知識給犯人,怎麼改造好犯人,這些犯人出去不得還在做壞事嗎?”警察沒話可說就走了。

看守所警察梁堅幾次想對陶永紅迫害,不讓陶永紅坐在床上,要把陶永紅的被子拿走,陶永紅堅決抵制,使她沒得逞。

行政拘留十五天,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從茂名市拘留所平安回到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陶永紅聘請了維權律師為她辦理行政復議。維權律師十二月底向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政府法制辦、廣州市鐵路公安局郵寄了《行政復議申請書》,幾天後收到這兩個部門發到律師手機的信息:(1)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政府法制辦作出“不予受理”通知,這個案子不屬於他們的范圍,茂名站派出所的上級屬於廣州市鐵路公安局管的。(2)廣州市鐵路公安局作出:正在受理處理中,要六十天左右才有答復。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半,茂名市石撻居委會副主任梁亞妹和維穩辦主任到丁家喜家敲門,丁家喜和女兒陶永紅等正在吃飯,陶永紅開門後,梁亞妹說:“丁家喜八十多歲的老人,我們要來看看。”維穩辦主任說:“我們來看看丁家喜有沒有年審。”陶永紅說:“要年審,叫丁家喜帶東西到居委會去辦理不就行了,不用你們上門。”

維穩辦主任說:“不是的,我們就上門看看她本人就行了。”這時丁家喜來到門前,陶永紅說:“你們說這不是,那不是,你們來這裡就是騷擾我們,對不起,我們正吃飯,沒有時間和你們說話了。”然後她們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警察打電話給陶永紅的老公,問陶永紅的老公住在哪,說要去看看。八月二十六、二十七日居委會幾次打電話騷擾陶永紅的丈夫。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晚上七點多,茂名市官渡派出所(警察穿著警服)和茂名市官渡橋北社區居委會來了四人到陶永紅家,因為正在裝修房,他們看了一下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茂名市石撻居委會來了三個年輕女人,到丁家喜家敲門,陶永紅給她們開門,她們說是石撻居委會的。陶永紅說都是生面孔,沒見過面。她們說有兩個是新來的。後來她們說是來搞疫情活動,給了一張有圖案的表給陶永紅,說到時會抽查,抽到哪一戶,到時要登記,提出一些問題,你們要回答。陶永紅說:我們什麼也不知道,問什麼我們都不知道。一年輕女子說:不行,到時問你什麼你就說“好”。陶永紅說:憑什麼說你好。那三十多歲的女子看她的同事說漏了嘴,趕快叫她們走,她們就上樓去了。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茂名市社保局姓黃的女子打電話給陶永紅的丈夫,說要陶永紅把出監獄時的表帶過來,到社保來核實在三年刑期所領的養老金,要陶永紅退還這部份養老金,如果不退就強制在工資中扣。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上午,陶永紅打電話給社保局某科室的這個黃女士(0668-3392708),問她是誰叫辦的這事?她說:我們的文檔是上面發下來的。陶永紅說:這個文檔可以給我看嗎?她說:可以,到時你要帶出監獄時的表格帶過來。陶永紅說:我什麼表都沒有,我是空手出來的,當時我叫警察把判決書還給我,她都不肯給我。

陶永紅還告訴黃女士:我只是因為信仰,修法輪大法,又沒偷,又沒搶,又沒殺人放火,是被非法判刑,我沒犯法,是他們在犯法。現在要對公、檢、法系統倒查三十年,抓的都是迫害法輪功的人,希望你槍口台高一厘米,給自己留個後路,不要做江澤民的犧牲品。黃女士說:你不服可上法庭呀。

二零二二年一月九日,陶永紅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等多個相關單位郵寄相關材料,說明社保局動作沒有法律依據,是違法的。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陶永紅帶上上述材料,到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找到業務科的黃女士(30多歲),介紹了自己,然後把材料遞交給她。陶永紅讓她出示欲扣發養老金的相關文檔。她說,她很忙,讓陶永紅找他們科長,就在對面科室。

陶永紅找到他們科長,自我介紹後,把上述材料遞給科長。陶永紅說:“出監獄前,警察告訴我,你不用上派出轉戶口,我們自動給你轉回去,工資的問題,到時,你到社保領回你的工資,就是了。”科長說:“你沒通知我們,你不用說什麼,拿出你的證據。”
陶永紅說:“我沒犯法,出監時,為什麼警察不敢把判決書給我?明擺的就是做賊心虛。若說你們不違法,堂堂正正、敢做敢為呀。”

陶永紅讓科長拿出相關文檔給她看。科長從文檔櫃拿出一沓文檔,翻出了勞社廳函【2001】44號、2001年3月8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文檔。陶永紅一看,就說:“這是違法的文檔,是江澤民年代下發的文檔。”科長沒出聲,也沒有回答陶永紅的問題。

過一會兒,科長說:“我們上法庭說,”企圖用上法庭來恐嚇陶永紅。陶永紅說:“我給你的材料中法輪功學員的辯護詞說得太透徹了。青海的社保局、西昌的人社局就因法輪功學員被扣發養老金,當地社保局最後向法院提撤訴申請,你好好看一看。”後來,科長說:“你不要給我這些材料,你拿回去。”科長叫陶永紅找綜合科,陶永紅還是把這些材料放在科長的桌子上。

當陶永紅走出業務科室,回頭看見一人跟著陶永紅的後面,拐進另一辦公室說:“法輪功人送材料來了。”陶永紅又來到綜合科,自我介紹後,說:“請問你們局長辦公室在哪裡?”然後,把材料遞給了他。他看了一下陶永紅的材料後,趕快說:“我們收到你寄來的材料了。”後來,他叫陶永紅找辦公室。

陶永紅又來到辦公室,見到了劉科長。她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馬上緊張起來,陶永紅給她講了現政府的相關政策,以及業務科給她的勞社廳函【2001】44號文檔是違法的,全國有些法輪功學員因被扣發養老金,當地社保局最後向法院提撤訴申請。她靜靜地聽陶永紅說。陶永紅說完後,她說:“你這些問題,我一下不能給你答復,我們經過了解、研究,請示上面,再給你做答復。”陶永紅說:“好吧!你好好看看這些材料。”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陶永紅給茂名市政府12345熱線打電話,接聽電話的是一位女士。陶永紅向她反映,茂名市社保局以“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文檔(簡稱勞社廳函【2001】44號文檔)”,要陶永紅退還她在被非法關押的三年刑期所領的養老金。陶永紅對接電話的女士說:“這份文檔是違法的,是減損了公民權利,內容明顯超越《立法法》立法權限。”

陶永紅還告訴她:養老金是通過幾十年的辛辛苦苦工作得到的養老待遇,不是誰施捨的。社保局只是為個人提供保管服務,起到代管作用,無權扣發,無權停發,更無權要求返還。養老金是個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個人都無權剝奪、停發、少發。茂名市社保局想扣發我的養老金,是屬於超越職權的行為,因為中國沒有一個部門有權力剝奪公民養老金--個人的合法財產。我只因為信仰,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是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沒有貪污和失職,又沒偷又沒搶,又沒殺人放火,又沒嫖又沒賭,卻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在對公、檢、法系統倒查三十年,雖然抓的都是貪污腐敗的人,其實這些人都是迫害法輪功的。《國務院公報第28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廢除包括兩個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相關文檔(第99項、第100項),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被廢除。說明在中國印刷法輪功書籍及相關資料是合法的,傳播真相和宣傳法輪功都是合法的(網上搜索可見)。擁有法輪功書籍、資料與傳播、宣傳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

該女士說:“這些我們都知道。關於你的養老金問題,我們會安排相關部門給你處理的。”當天下午,茂名市政府熱線發短信告知陶永紅:您在通過12345熱線反映的問題已派至相關部門辦理,編號:082201211220002101,請您耐心等待。答復結果可通過撥打12345熱線、微信公眾號(茂名市政務服務網)等方式進行登陸查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陶永紅向茂名市人力社會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茂名市社保局郵寄了“非法要求我退還養老金的情況反映”。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陶永紅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又給茂名市政府熱線打電話,投訴茂名市社保局欲無理追扣她的養老金。當天下午,茂名市政府熱線發短信告知陶永紅:您在通過12345熱線反映的問題已派至相關部門辦理。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日上午,陶永紅去銀行取錢,一月份的養老金還是沒有到位,被社保局扣了。

二零二二年一月下旬,陶永紅向全國各地相關部門郵寄九十多封維權公開信。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陶永紅收到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信訪“受理告知書”。

三月十五日,陶永紅向茂名市政府信訪局、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郵寄了“依法支付養老金申請書”的快遞。

三月二十一日晚,陶永紅聘請維權律師來到茂名。律師發現一個問題,就是茂名市社保局沒有給陶永紅扣發養老金的書面通知書,就先采取扣發陶永紅的養老金,而且是全部扣完,這是程序違法。

陶永紅按照律師的意思,將律師寫的三份材料:“立即糾正茂名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扣發退休人員”、“立即糾正茂名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扣發退休人員”、“信息公開申請書至茂名社保局”,郵寄掛號信分別給茂名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茂名市政府信訪局局長。

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陶永紅的養老金被扣發案在今年上半年獲進展,社保局補發八成養老金。陶永紅繼續維權,向茂南區法院行政訴訟社保局,要求補發其余的二成養老金。茂南區法院立案庭法官江繼文不作為。

自二零二二年二月,陶永紅被當地社保局無理拒發養老金後,經過半年的努力,用法律維權及不懈地講清真相,目前已獲補發八成養老金。

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陶永紅繼續維權,向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行政訴訟社保局,要求補發和正常發放其余的二成養老金。茂南區法院立案庭法官江繼文不受理。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左右,下午大約五點左右,茂名市八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丁家喜所住小區,發現有一個年輕的男子拿著手機,假裝看手機,對丁家喜家監控, 被人發現。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多,茂名市石撻居委會副主任梁亞妹手裡拿一張A4紙和官渡街道辦梁姓男子,到丁家喜家敲門,陶永紅給他們開了木門,沒有開鐵門。梁姓男子說要進去,想看看丁家喜。陶永紅說:我們好著呢,不需要你們來看。你是誰?是不是街道辦領導?他不出聲,陶永紅說:你不告訴你的身份,不能給你們進來,我可以不回答你的問題,我也沒時間,你沒看我在做飯嗎?後來梁先生說:我姓梁,是官渡街道辦的。梁亞妹拿著手機就想拍照,陶永紅說你不要拍照,你這是侵犯我的肖像權,你在違法。梁姓男子說:是上級叫我們來有的,我們要向上面交待。陶永紅轉身說:我拿手機過來。拿手機過來,也對著梁姓男子拍照,梁亞妹一直垛在門一邊,不敢正面對著陶永紅。

這時梁姓男子有點緊張,趕快說:我們這次來主要是來看丁姨,我對你沒惡意,一點惡意都沒有,我們可以做朋友嗎?你不讓進來,我請你喝茶。陶永紅說:我們修大法的人,沒有敵人,只要你不參與迫害法輪功,相信大法好,我們可以做朋友,現在江蛤蟆都死了,你們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你要承擔責任的。現在的疫情就是針對參與迫害法輪功那些人來的,人不治天治。梁姓男子說江蛤蟆有多好。陶永紅說:你還說他好,他指使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打死多少法輪功學員,他已經不是人了。我就親生體會到,他們就是毒打我,打斷我兩條肋骨,不讓我睡覺,不讓我吃飽,不給我水喝等等迫害我。你們再也不要迫害法輪功了,修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以躲開瘟疫,梁姓男子說:我會唱法輪功的歌。陶永紅說:唱唱來聽,梁先生真唱了一句。走時,梁姓男子說到時我約你喝茶。

二零二三年二月初,陶永紅的兒子接到警察打來的電話,問陶永紅在哪裡住?二月十三日,陶永紅丈夫又接到警察打來的電話,問陶永紅在哪裡?陶永紅丈夫說:我不知道她在哪裡,你們不要找我。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上午十點鐘,茂名市官渡派出所警察林小波,到九十歲的法輪功學員丁家喜家敲門。門敲得很重。丁家喜母女倆不知是誰在敲門。丁家喜的小女兒陶永紅給開了木門,沒有開鐵門。一看是一個男子,穿著便衣。陶永紅問他干什麼的?他先問:你是不是陶永紅?陶永紅叫他拿出證件,否則,我不回答你的話。來人就把牌子晃了兩下,陶永紅說我看不清,要求他遞進來,他不肯。陶永紅說,你必須給我看。最後他遞進來了。陶永紅看到上面寫: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林小波。陶永紅問他:你是所長嗎?他說不是。他連續問幾個問題:你現在還煉法輪功嗎?等等。陶永紅說:這是我個人的隱私,我不能回答你的問題。

然後,來人又給陶永紅拍照。陶永紅說:你這是違法的。陶永紅反問他:你來這裡干什麼的?拿出你的相關手續、文檔來。他居然說:這些東西沒用的,我是來走訪的,你也看了我的工作證了,這是不是正常的手續,如果需要的話,下次我穿著警服來。他接著一口氣說個不停,不讓陶永紅說話。陶永紅不回答他的問題,陶永紅也連續說:憲法允許信仰自由。

後來陶永紅說:那你就拿出法律及相關文檔給我看。法輪功不讓煉,是江澤民不讓煉的。他趕快說:好了,我還有其它事,我很忙,你也要煮飯。我這次只是走訪。陶永紅說你走訪都是違法。他趕緊往樓下走。陶永紅說我也有你的視頻了。他說:無所謂,你就拍,無所謂。陶永紅說這是你的證據,上門騷擾的證據。

緊接著陶永紅給打紀委監察投訴電話12388,接電話的女士說:“警察違法是法院判的。我們是管警察貪污、受賄的”。接著陶永紅又打了公安投訴電話12389.陶永紅把騷擾經過講完後,又講了一下大法真相,講了現在的形勢,警察說我們給派出所說說,叫他們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陶永紅和周達瓊,在維權律師盧廷閣的陪同下,向茂名市中級法院信訪廳辦理刑事申訴狀立案。信訪廳人員以此案超過兩年,拒不受理。律師指出,其所依據的“法發[2002]13號”文檔與二零一八年修正的《刑訴法》252條相沖突,不能作為法律依據。九月二十七日,經上級領導決定後,仍違法拒絕受理她們的申訴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午原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工程師、法輪功學員王英女士和茂名法輪功學員陶永紅女士,去看望陶永紅的九旬母親時,被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國保和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日,王英和陶永紅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目前她們都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陶永紅、王英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經辦檢察員是楊顯德。經辦法官為陳磊。

目前陶永紅、王英被非法關押已超過一年半,而她們這次被綁架關押構陷,僅僅是因聘請律師為自己及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維權。律師認為陶永紅、王英二人並不符合指控罪名的基本構成條件,相反的,辦案人員錯用法律,執法犯法,有打擊報復的違法犯罪嫌疑。要求立即無罪釋放兩位法輪功學員。

廣東省茂名市六旬法輪功學員陶永紅和王英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遭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四位律師出庭做了無罪辯護。法庭上出現了公訴人無言以對、由法官站在公訴人立場來面對律師的質證與辯護的可笑場面,凸顯出起訴、庭審的非法性。

陶永紅和王英,因為聘請律師給自己及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維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午被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被非法關押一年半。

堅持真善忍信仰 屢遭中共迫害

陶永紅女士於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今年65歲,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退休員工,家住茂名市茂南區官渡沙院路。陶永紅原來患有頸椎增生、風濕、心髒病,腸胃也不好。一九九八年初,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僅三個月,她一身的疾病就都不見了。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陶永紅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多次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她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她因包裡有真相幣和護身符等被廣州鐵路公安局佛山公安處警察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二二年一月,她被非法停發養老金;她長期遭官渡街道中共人員的騷擾。

王英女士於一九五九年三月出生,今年66歲,原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工程師、玉石鑒定專家。一九九四年底,王英的腎病發展成尿毒症,就在生命到了垂危的境地,一九九五年,她有幸遇上法輪大法,煉功僅一個月,尿毒症的症狀完全消失,她從新獲得了健康。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英因堅持大法信仰,遭受了非法勞教、判刑、開除公職等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她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她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她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三十年的工齡遭清零,至今沒有退休金。二零一三年,王英隨家人一起來到茂名。

陶永紅、王英同遭綁架、構陷

中共當局以陶永紅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為由,於二零二二年一月非法停發她的退休養老金。陶永紅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聘請律師,通過郵政EMS或掛號信,向各級相關部門郵寄各類法律文書近一百八十份。這完全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但官渡街道、各居委會將受到的信交到官渡派出所,並慫恿石撻居委會主任許月娥對陶永紅進行惡告。茂南區公安分局隨後采用各種手段進行所謂的“偵查”,發現陶永紅、王英聯系律師為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維權。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午,在陶永紅、王英去看望陶永紅的九旬母親時,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王金海、楊曉斯和官渡派出所警察張翀等人將兩人綁架,並對陶永紅母親的家進行了非法搜查,抄走電腦、手機、U盤、TF卡、郵寄收據、法輪功書籍及資料;下午五點左右,王金海、楊曉斯、張翀等對王英的住處進行了查抄,抄走電腦、手機、U盤、TF卡,光盤、法輪功書籍及資料。參與抄家的不法人員還包括茂南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的韋祖振、鄒強、張志奇、許銘茂等。

十二月十四日,陶永紅、王英被非法刑拘,被劫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兩位法輪功學員都拒絕在拘留證上簽字,並告訴警察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自己沒有破壞什麼法律的實施。

十二月二十八日,茂名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王金海、唐嚴峰、網絡監察大隊副大隊長蘇國佳、網絡監察大隊中隊長楊健威等不法人員對從陶永紅、王英抄家獲得的電子數據和紙質資料進行所謂認定。陶永紅、王英都拒絕在所謂認定意見上簽字,並要求公安機關撤案,因為自己沒有違法。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一日,茂南區公安分局向茂南區檢察院發出提請逮捕通知書,並誣陷兩位六旬法輪功學員具有社會危害性。一月十九日,茂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陶永紅、王英,兩位法輪功學員拒絕在非法逮捕證上簽字,並再次告訴警察: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兩人的律師也向茂南區檢察院提出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被檢察院無理拒絕。而批捕陶永紅、王英和審查羈押必要性的檢察員為同一人。

二零二四年三月底,陶永紅和王英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

阻律師閱卷 檢察院違法起訴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律師到茂南區檢察院閱卷,提交了相關手續後,案管中心窗口人員陳觀娣說要請示領導,讓律師等著。一個多小時後,陳觀娣回來說:該案沒有電子案卷,只能閱紙質案卷。當時還有另外六、七位律師也來閱卷,都是幾分鐘內就拿走了光盤。

面對茂南區檢察院的無理要求,律師認為閱紙質案卷也可以,但要拍照。可是茂南區檢察院卻變本加厲,不允許律師拍照,只能現場閱卷。於是律師憤然拒絕閱卷,要求見主管領導。陳觀娣說再去請示,就離開了窗口,這一去就幾個小時也沒有再回來。期間接待窗口負責人譚宇也在現場,但沒有任何人回答律師的問題。律師專程從外地過來閱卷,結果一無所獲,無奈返回。

十天後,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在律師沒有閱卷的情況下,茂南區檢察院將陶永紅、王英構陷到茂南區法院,經辦檢察員是楊顯德。

茂南區檢察院根本沒有讓律師閱卷,就霸道的將陶永紅和王英起訴,並在非法起訴書上寫著:“聽取了辯護人意見”,這是明目張膽的違法和撒謊。律師隨後對楊顯德進行了投訴與控告。

茂南區檢察院是茂名市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定點檢察院,具體由第一檢察部負責。第一檢察部主任是高金聲,副主任是魏木偉、蔡林輝和陳小冰,分管第一檢察部的副檢察長是李傑。

遭非法庭審

陶永紅、王英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後,律師向法院提出無罪釋放兩位法輪功學員的申請。律師認為:陶永紅、王英完全不構成被指控罪名的基本構成條件,相反辦案人員錯用法律,執法犯法,有打擊報復的違法犯罪嫌疑。為防止釀成冤假錯案,阻止辦案人員進一步執法犯法,要求立即無罪釋放兩位法輪功學員。

茂南區法院罔顧法律和律師的申請,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對兩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庭審。所謂的合議庭成員包括:審判長譚衛,審判員、主辦法官陳磊,審判員柯學軍,法官助理劉顯華,書記員邵亮,公訴人蔡林輝。

非法庭審於上午九點四十五分左右開始,四位律師出庭進行了無罪辯護,兩位家屬及另外兩個不明身份的人員參加了旁聽。

律師及兩位法輪功學員首先要求公訴人回避。非法起訴的楊顯德已經被投訴和控告,但蔡林輝同樣不具備當公訴人的資格。茂南區檢察院指定批准逮捕法輪功學員的檢察員審查羈押必要性,直接剝奪了法輪功學員免於被非法羈押的權利;同時檢察院阻止律師閱卷,在律師還沒有閱卷的情況下就進行了非法起訴,剝奪了辯護人在檢察院階段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權利。這是整個檢察院集體作惡的結果,因此茂南區檢察院及其任何一個檢察員都不具備起訴法輪功學員及充當所謂公訴人的資格。

兩位法輪功學員還要求共產黨員回避,因為無神論者沒有資格對正教信仰者進行所謂的審批。

譚衛宣布了休庭,但隨後駁回了律師和法輪功學員的申請,強行推進非法庭審。譚衛希望中途不休息,盡快走完流程,並承諾給律師提供午餐。到了下午一點,律師認為還有很多問題沒有弄清楚,匆匆忙忙結束不合適。在律師的抗議下,法院不得已才停止庭審,但出於報復,拒絕給律師提供午餐。

下午兩點十分左右,非法庭審繼續進行。譚衛只允許律師就非法起訴書上列出的所謂證據進行辯護,證據之外的辯護,包括律師指出的:中共對法輪功進行的是一場政治迫害;公檢法只是被利用來進行迫害的法律工具;對法輪功的迫害違反了“羅馬公約”等國際公約的諸多規定等,一律被譚衛敲法槌打斷。兩位法輪功學員自述的修煉法輪功有益身心健康也被打斷。

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蔡林輝基本上是念稿子,對律師的質問啞口無言、無言以對。看到這種情況後,法官們立即“挺身而出”,給公訴人幫腔。於是出現了由法官站在公訴人立場上來面對律師的質證與辯護的可笑場面。這完全違背了法官在庭審過程中應該保持中立的法律規定,也凸顯出庭審的非法性。非法庭審於下午四點四十五分左右結束。

廣東省茂名市六旬法輪功學員陶永紅、王英,僅因聘請律師為自己及其他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維權,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處四年六個月,並被勒索罰金兩萬五千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非法關押毒打/毆打手銬/腳鐐非法判刑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騷擾抄家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剝奪睡眠罰站坐小板凳高強度超負荷勞動強行施藥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不准上廁所非法拘留非法批捕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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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茂名市陶永紅被劫持毆打

相關單位及個人:
茂南區法院: 地址:茂名市茂南區油城四路53號,郵編525099 院長林景樸 13929708808 副院長阮志強 13927559178 副院長張衛東 13902511052 副院長謝賢干 13809768633 審委會委員江國偉 13902511079 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何松富 15627506685 立案庭庭長黃波 13828686375 執行局局長李志強 13922031311 副院長譚衛 13929722328(陶永紅、王英案審判長) 主辦法官陳磊 13423552149(陶永紅、王英案審判員) 刑庭庭長柯學軍 13702860793(陶永紅、王英案審判員) 法官助理劉顯華(陶永紅、王英案) 書記員邵亮(陶永紅、王英案) 茂南區檢察院: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人民北路5號,郵編 525099 檢察長麥海泓 13580089895 副檢察長羅廣森 13509929038 副檢察長戴建蘭 13580018183 副檢察長李傑 13922033039 政治部主任郭亮 13702862628 紀檢組長陳維紅 13809768157 第一檢察部主任高金聲 13580000506 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魏木偉 13592997893 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陳小冰 18938370582 第二檢察部主任張曉麗 13922030931 第二檢察部副主任余華丹 13432379832 第三檢察部副主任呂妙玲 15820170109 第四檢察部主任黃夢園 13790938808 檢委會專職委員曾振強 13926708399 檢委會專職委員黃曉豐 13432333244 公訴人:第一檢察部副主任蔡林輝 18023997633(陶永紅、王英案) 經辦檢察員:楊顯德 15119704280(陶永紅、王英案) 官渡派出所: 所長戴清德 13580000007 張翀 13790918815(參與抄家、綁架,抄家時非常凶) 茂南區公安分局: 局長劉桁 18611009275 電話信息補充: 涉嫌參與迫害單位及人員如下: 茂南區委書記廖述毅18806689399,區政法委書記吳岳奇18000902198, 茂南區委政法委 鄧林毅13826872068,阮傳浩13828672811, 周波13809766126,楊小玲13692616657, 黃躍軍13809762727,李宗全13535922672, 張聰13926708729,黃婷13828676988, 楊國飛13509928135,林木生13828679388, 朱恩弟18306689968,廖一霞13828670393, 潘宇13828651989,張木清13686766078, 郭鋒13828698088,江國娟13686725122, 黃來益15089550308,李杏13580022699 茂名市公安局局長王冠中 副局長王偉翼、徐冠新、袁濤、劉桁、方傑13929711120、楊營13702868673 茂南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劉桁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公安分局: 茂南區公安分局局長劉桁18611009275 原局長葉富山13600397555 政委王標戈13902519698 副局長林志偉,13927577333分管國保衛大隊 副局長張良,13809786628分管法制室 副局長邵衛海13926704444 紀委書記梁政13927533878 副局長呂忠13929710678 副局長朱文,13922031889分管刑警大隊 茂南國保大隊長:610頭目周文,電話:13702867772 茂南國保大隊指導員:吳楚姬 電話:0668-2952555 國保大隊 黎斌 13922057038 李浩13809760777 祝川傑 13423501729 鄭偉崗13824892988 陳春梅 13824894488 周文13702867772 林志偉 13927577333 楊曉斯13580022072 法制大隊 賴冠宏 18814321347 陳文勝13592991682 李坤高 13902540054 薛冰峰13580013030 陳澤天 13686761776 陳華彬13824898663 鐘曉健 13824888110 譚國榮13432354478 徐銳 13926715488 李榮周13692523600 張良 13809786628 茂名市官渡派出所 鄭英彪13902512386,黃雄偉13824898822, 張翀13790918815,楊偉傑13929719233, 謝錫山13500078681,譚穎13828676233, 汪汝勇13336521177,林土華13500077089, 李萍13727842818,朱常堅13824893288, 保侃13553677917,陳明遠13926711322, 陳華林13509925556,陳權輝13926701990, 潘錦明13709627448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所長龍凱13902510936、副所長伍小軍0668-272830987,副所長李樹毅13828692983 教導員梁軍13902510637,副所長唐建光13824893931 副所長張應義13902510517,副所長黃邦志13926717110 警察 范詩柳,劉建。 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檢察長 郭劍鋒13927558916 副檢察長13580000506 副檢察長戴建蘭13580018183、羅廣森13509929038 檢察官: 余華丹13432379832,0668-3397046 茂名市社保局黃小姐打的電話:0668-3392708 社保局相關人員信息: 一、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1、局長,楊國勇,原化州市調研員,1969年11月出生,2021年9月起任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2、副局長,杜偉, 1970年9月出生 13889905369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綜合規劃處副調研員,掛職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副局長。 原局長何哲1969-06-16 13828678855 其他人員: 曾斯琦 1993-11-29 18125038988 侯承紅 1963-01-17 13692666993 李匡永 1963-12-02 13326572699 鄭帝林 1953-12-22 15915271449 陳健 1961-04-23 13336535180 謝小婷 1974-05-16 13929784488 李文銳 1980-10-05 13428161515 崔奇芬 1955-06-18 13071669666 江雄勁 1975-07-18 13592982026 陳少麗 1956-10-29 15229659898 香偉科 1962-10-24 13686731712 艾麗 1975-03-21 13692684175 邱小堅 1957-04-10 13929726958 羅紹榮 1966-11-06 18806680899 楊玉芬 1967-07-12 13828699669 胡錫才 1952-09-04 13542355981 張壯幕 1940-12-27 18807646919 楊李潔 1974-07-22 18666816885 李宇正 1982-12-23 15915273982 溫夏 1958-05-15 13828672937 郝建琴 1957-12-12 18666816589 陳文喜 1979-10-06 13828688858 車子強 1973-10-23 15818928678 陳芊羽 1980-07-01 13432352788 鄭雲霞 1983-02-11 13702662600 陳德才 1956-08-17 18902513288 陳茂光 1968-12-28 13336526662 李湛 1979-02-26 18666816687 董佳 1990-04-18 18806686528 鐘湘容 1980-02-06 18206687870 邱勇 1953-02-19 13902512013 王健 1976-08-04 13927538890 劉文廣 1976-10-10 13542346590 鐘乙清 1986-07-15 13790935257 黃意華 1957-04-04 13927559766 顏運啟 1950-10-18 13927525183 黃崧 1946-11-01 18938368887 曾海玲 1966-12-10 18902518923 李任貴 1972-12-12 13828679780 袁浩鈞 1978-11-02 13542338182 楊海濤 1994-06-20 15602229070 陳武 1983-10-06 18127338708 吳慶龍 1962-01-23 13413393597 二、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局長:胡漢順,2021年9月30日為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副局長:何鳴,1966年5月出生,三級調研員 副局長:張火炎,1964年3月出生,二級調研員 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簡稱茂名市社保局): 局長楊國勇(兼茂名市人保局副局長) 副局長杜偉 13889905369 核發科: 科長鐘乙清 13790935257 副科長朱觀隆 0668-2281435 科員黃春妍(疑為黃小姐 0668-3392708) 財務科: 科長艾麗 13692684175 副科長董佳 18806686528 副科長麥翠芬 科員潘春花

責任單位及惡人: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茂南區山閣鎮金塘嶺村,郵編:525026<br>電話:0668-2728310<br>所長:伍小軍(警號220030、辦0668-2728309)。<br>前所長:龍凱(警號 220076,負責全面工作);李樹毅(警號220481、辦0668-2728303)。<br>教導員:梁軍(警號220532、辦0668-2728308)。<br>副所長:唐建光(警號221008、辦0668-2728318);張應義(警號220358、辦0668-2728319管生產);黃邦志(警號221085)。<br>警察:范詩柳(警號 221867)。
茂名市鎮盛派出所電話:0668-2380323<br>
茂名市610辦公室
茂南區公安分局地址:茂名市雙山四路13號大院,郵編525000<br>電話:0668-2952065<br>局長李曉強 0668-2919555(負責全面)<br>政委王標戈0668-2952099(分管政工室、紀委、監督室)<br>副局長陳南華0668-2952063(分管法制室、國保大隊)<br>副局長陳元生0668-2952233(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分管信息情報中心、指揮中心、便衣大隊、治安防控大隊)<br>委書記溫立科0668-2951726(紀委書記,分管紀委、監督室、戒毒所、網監大隊)<br>副局長邵衛海0668-2952209(分管刑事偵察大隊,戒毒大隊,警務保障室)<br>茂南國保大隊:<br>大隊長周文13702867772<br>指導員吳楚姬 宅2952555<br>國保警察:江志雄 13686776916羅煒、周南星、梁竟、陳春曉、郭霞、陳健、林傑、陳春曉、陳進成、鄧海超 龐宇鋒、余開德 : 周文
茂南區法院茂南區法院0668-2270723<br>地址:河東油城四路53號<br>電話:0668—2287073
茂南區檢察院地址:廣東茂名人民北路5號大院,郵政編碼525000<br>電話:0668-2288352、0668-3397005<br>院長:包建國 : 余華丹
廣東省女子監獄通信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廣從四路52號信箱,郵編:510545<br>監獄咨詢電話:020─87423069(女監)<br>監獄舉報電話:020─83831187 020─83837934<br>監獄通信地址:廣州市北較場 較場橫路一號,郵編:510050<br>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竹料鎮大羅村飛來嶺 <br>廣東省女子監獄 510545<br>電話: 020-87413120,020-87413069,020-87413186,<br>       020-87413113<br>五監區監區長:文革蘭,手機:13924266766<br>廣東省女子監獄諮詢電話:020-87413563 020-87423069<p>羅暉,女,警號4455000,監獄長,1969年11月22日出生, 13609089493<br>樊文忠,男,警號4455001,政委,1969年8月10日出生,13600048108<br>劉祖峰,男,警號4455002,副監獄長,1973年1月20日出生,13922709936<br>楊東暉,女,警號4455003,副監獄長,1968年11月15日出生,13924266899<br>劉翠松,女,警號4455005,副監獄長,1974年4月11日出生,13922229355<br>何維真,女,警號4455006,紀委書記,1970年12月23日出生,13924063161<br>張偉標,男,公司總經理,1969年10月24日出生,13609002202<br>張如春,女,警號4455008,副監獄長,1972年2月7日出生,13903076858<br>肖穎,女,警號4455009,政治處主任,1975年11月11日出生,13928764688<br>王平,原政委,1959年10月28日出生,13922335192<br>陳育生,男,原監獄長,1959年3月4日出生,13688881628<br>駱洋萍,女,原副監獄長,1966年10月28日出生,13924100263<br>尹利紅,女,原四監區監區長,1973年10月12日出生,13600092711<br>鄭珠娥,女,“610辦”主任,1973年9月29日出生,13802941626<br>劉偉珍,女, “610”副主任,1969年11月10日出生,13924161807<br>於雲霞,女,洗腦專干,1973年3月19日出生,13710305356<br>徐先銀,女,洗腦專干,1980年10月4日出生,13928529219<br>閔曉宏,女,洗腦專干,1979年9月26日出生,13924185168<br>熊星,女,洗腦專干,1985年10月29日出生,13822295711<br>黃雲英,女,洗腦專干,1978年9月27日出生,13924209138<br>黃淑燕,女,洗腦專干,1977年1月26日出生,13928868363
廣州鐵路公安局
官渡派出所地址:茂名市官渡一路278號大院 郵編:525000<br>副所長:楊偉傑13929719233<br>黃雄偉 13824898822<br>張 13790918815<br>謝錫山 13500078681<br>譚穎 13828676233<br>汪汝勇 13336521177<br>林土華 13500077089<br>李萍 13727842818<br>朱常堅 13824893288<br>保侃 13553677917<br>陳明遠 13926711322<br>陳華林 13509925556<br>陳權輝 13926701990<br>潘錦明 13709627448
茂名市中級法院 : 譚宇勝李傑
石撻居委會廣東省茂名市油城六路石撻居委會:<br>主任許月娥18718638012<br>副主任許亞秋13592989682<br>副主任梁亞妹13432328012<br>居委委員鄧金蓮13927554198<br>居委委員張連娣13592953006<br>居委委員阮月泳13692609312<br>居委委員羅清顏13686763288<br>居委委員黃紅輝15818942758<br>居委計生專干葉海清13535927839<br>駐點律師羅潔15813065582<br>駐點律師梁月瑛18926718411<p>官渡派出所:羅軍13692575333 : 梁亞妹
官渡橋北西區居委會官渡橋北西區居委會人員:<br>官渡街道黨工委副書記、<br>紀工委書記、武裝部部長:周振華18027610333<br>官渡街道黨政辦公室主任:揭莉娜13927533168<br>官渡街道居民綜合服務中<br>心副主任:楊秀娟13380814815<br>區地震局副局長:李建軍13929722218<br>居委會書記、主任:鄧惠珍15813060858<br>居委會副主任:吳富權3311773<br>居委會副主任:周虹均18219467081<br>居委委員:郭葦15976526990<br>居委委員:黃紅珍13432991642<br>居委委員:莫彩玉13727771950<br>居委委員:楊偉蓮13709628928<br>居委委員:周妙蓮13423536168<br>居委委員:麥小顏13432384322<br>居委計生專干:周月萍13428186383<br>駐點律師羅潔15813065582<br>駐點律師梁月瑛18926718411
官渡橋北社區居委會地址:茂名市官渡橋北中區居委會<br>主任:鄧惠珍 15813060858<br>副主任:吳富權 13692677086<br>副主任:周虹均 18219467081
官渡街道辦事處地址:茂名市茂南區江東北路36號大道<br>黨工委副書記 羅東明 13828696190<br>辦事處主任<br>官渡街道居民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楊秀娟 13380814815<br>官渡街道辦事處科員 柯君 13926711899<br>官渡街道辦事辦副主任 鄧麗仙 13592997600<br>官渡街道 副主任 柯桂蘭 13686755728<br>黨工委書記 蔡爵華 13922033533<br>黨工委副書記 馮子健 13592991798<br>黨工委副書記 潘興偉 13828672806<br>辦事處主任 鄭將帥 13929717833<br>辦事處副主任 丁秋霞 13929710809<br>人大工委主任 周振華 18027610333<br>黨政綜合辦主任 揭莉娜 13927533168<br>綜合治理辦主任 沈麗娟 13535925238<br>共公服務辦負責人 杜李艷 13929709193<br>員工 廖梓瑜 18320686099<br>員工 陳小玲 13534898543<br>員工 陳玉明 18312821000<br>員工 吳靜 15627235352<br>員工 楊錦文 19876506399<br>員工 龔契 13926712169<br>員工 莫龔君 13535926768<br>員工 李美芳 15218388796<br>員工 譚小河 15915256818
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br>1、局長,楊國勇,原化州市調研員,1969年11月出生,2021年9月起任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br>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br>2、副局長,杜偉, 1970年9月出生 13889905369 現任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綜合規劃處副調研員,掛職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副局長。<br>原局長何哲1969-06-16 13828678855<br>其他人員:<br>曾斯琦 1993-11-29 18125038988<br>侯承紅 1963-01-17 13692666993<br>李匡永 1963-12-02 13326572699<br>鄭帝林 1953-12-22 15915271449<br>陳健 1961-04-23 13336535180<br>謝小婷 1974-05-16 13929784488<br>李文銳 1980-10-05 13428161515<br>崔奇芬 1955-06-18 13071669666<br>江雄勁 1975-07-18 13592982026<br>陳少麗 1956-10-29 15229659898<br>香偉科 1962-10-24 13686731712<br>艾麗 1975-03-21 13692684175<br>邱小堅 1957-04-10 13929726958<br>羅紹榮 1966-11-06 18806680899<br>楊玉芬 1967-07-12 13828699669<br>胡錫才 1952-09-04 13542355981<br>張壯幕 1940-12-27 18807646919<br>楊李潔 1974-07-22 18666816885<br>李宇正 1982-12-23 15915273982<br>溫夏 1958-05-15 13828672937<br>郝建琴 1957-12-12 18666816589<br>陳文喜 1979-10-06 13828688858<br>車子強 1973-10-23 15818928678<br>陳芊羽 1980-07-01 13432352788<br>鄭雲霞 1983-02-11 13702662600<br>陳德才 1956-08-17 18902513288<br>陳茂光 1968-12-28 13336526662<br>李湛 1979-02-26 18666816687<br>董佳 1990-04-18 18806686528<br>鐘湘容 1980-02-06 18206687870<br>邱勇 1953-02-19 13902512013<br>王健 1976-08-04 13927538890<br>劉文廣 1976-10-10 13542346590<br>鐘乙清 1986-07-15 13790935257<br>黃意華 1957-04-04 13927559766<br>顏運啟 1950-10-18 13927525183<br>黃崧 1946-11-01 18938368887<br>曾海玲 1966-12-10 18902518923<br>李任貴 1972-12-12 13828679780<br>袁浩鈞 1978-11-02 13542338182<br>楊海濤 1994-06-20 15602229070<br>陳武 1983-10-06 18127338708<br>吳慶龍 1962-01-23 13413393597

更新日期: 2026年3月3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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