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雅芳
簡介:
馮雅芳(Feng,Yafang),
女 ,
60歲左右 ,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中午,新賓鎮派出所以金春子傳播法輪功資料為由,把她抓捕送進了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非法關押的有楊萬梅、馮雅芳、楊福蘭、於麗華、宋秋紅、張艷霞、王立軍、韓玉鳳等十多名大法弟子,看守所裡每天交十元錢的伙食費吃的是帶有玉米榮子的窩頭,清水煮的甜蘿卜湯裡面有蒼蠅、蟲子。,看守所把這些法輪功學員劫持到照陽村干活,給看守所掙錢由管教吳連傑帶隊,每天早晨五點起床,男的上山砍木頭,女的在家洗參,晚上有時干到十一點。男的白天上山干活晚上跟著加班,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後,強制在承諾書上簽字,逼單位交三千元保證金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一月間,政法委惡徒指使馮雅芳丈夫的單位(農業局)勒令馮雅芳的丈夫在家看著馮雅芳。馮雅芳丈夫告訴他們看不住馮雅芳,後來單位姓佟的局長報告派出所,所長王忠發領兩三個警察把馮雅芳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後來被劫持到看守所。之後,又劫持到撫順教養院,強制“轉化”(放棄法輪功的修煉),非法關押了四十天,在教養院裡每天強制洗腦,政法委勒索一千元放回家。同時放回的還有張桂霞。 二零零三年四月間,馮雅芳的同學有病,馮雅芳去看望同學。同學的弟妹學法輪功,新賓鎮派出所去綁架同學的弟妹,正巧看到馮雅芳等人,說他們聚會,把馮雅芳也綁架後,劫持到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宿,勒索了五百元放回家,新賓鎮派出所所長王忠發罰的錢,沒有收據。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早晨五點多鐘,新賓鎮派出所的兩個警察闖到馮雅芳的家中,將馮雅芳綁架。後劫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一起劫持到洗腦班的還有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鄒永平、溫連舉。在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審訊;
洗腦/送洗腦班;
勒索錢財;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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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副局長王忠發,警號648253 辦0413-5080205、宅0413-5024951、13604132951
責任單位及惡人:
撫順市教養院
新賓縣公安局
:
王忠發
新賓縣看守所
:
吳連傑
羅台山莊洗腦班
新賓鎮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13日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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