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秋紅
簡介:
宋秋紅(Song,Qiuhong),
女 ,
四十多歲 ,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中午,新賓鎮派出所以金春子傳播法輪功資料為由,把她抓捕送進了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非法關押的有楊萬梅、馮雅芳、楊福蘭、於麗華、宋秋紅、張艷霞、王立軍、韓玉鳳等十多名大法弟子,看守所把這些法輪功學員劫持到照陽村干活,給看守所掙錢由管教吳連傑帶隊,每天早晨五點起床,男的上山砍木頭,女的在家洗參,晚上有時干到十一點。男的白天上山干活晚上跟著加班,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後,強制在承諾書上簽字,逼單位交三千元保證金才放人。看守所裡每天交十元錢的伙食費吃的是帶有玉米榮子的窩頭,清水煮的甜蘿卜湯裡面有蒼蠅、蟲子。在裡面呆了一個月,寫了保證書派出所罰了一千元錢,才將金春子放回。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日,由遼寧省公安廳下令,撫順市公安局公安一處、防暴警察、新賓縣公安局刑警隊惡警連續綁架三十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這些法輪功學員有的是從工作單位被帶走,有的從家中被帶走,有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遭到惡警毆打。而在新賓縣公安局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指揮正是公安局副局長王忠發。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宋秋紅在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0多天,後又被非法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個月左右,被釋放。 二零一七年四月份至今,撫順市新賓縣公安局及各鄉鎮派出所警察以走訪、調查為名,到新賓縣及各鄉鎮村法輪功學員家中,電話騷擾。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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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政法委
新賓縣公安局
:
王忠發
新賓縣看守所
:
吳連傑
羅台山莊洗腦班(遼寧省法制學校/撫順市大伙房水庫關愛學校)
新賓鎮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2日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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