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芳
簡介:
朱永芳(Zhu,Yongfang),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曾在縣直機關工作。一九九四年六月得法。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朱永芳去北京上訪。車行至秦皇島時,被警察攔截,朱永芳和其它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劫回新賓。到家之後,縣裡就把朱永芳定位為所謂“重點人物”。新賓鎮派出所、政法委書記宋俊林等都找朱永芳談話。公安局給朱永芳下傳票,單位派倆人送她上公安局。到了公安局,由王雲飛指派人訊問是誰組織去北京的?朱永芳回答不知道,並向在場人員講法輪功的美好,自己的修煉經歷和體會等。就讓朱永芳回了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新賓縣直屬機關、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時常騷擾朱永芳,無奈之下,她住到了親屬家。一天朱永芳在回家的路上,被公安局副局長李國生遇到,便問她:“法輪功學員都上哪去了?讓他們回來吧,沒事。”朱永芳說:“我們沒有組織,他們上哪了我也不知道。”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五點多鐘,朱永芳的外孫子剛打開房門要上外面晨練,突然非法闖進來五、六個國保大隊、公安局的惡人。女警張恩秀和一個矮個的男警察讓朱永芳到公安局問清幾件事,並叫她在事先准備好的材料上簽字。朱永芳拒簽。矮個男警察就叫她的女兒代簽,朱永芳嚴厲地對女兒說:“法輪功的事與你無關,不准簽。”不法之徒搶走了她的《轉法輪》、電子書、mp3並把朱永芳強行劫持到公安局。在公安局,那矮個男警察非法審訊,下午,國保大隊矮個男警察和女警察張恩秀把學員朱永芳綁架到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在非法提審朱永芳前,給朱永芳強行戴手銬,朱永芳當即昏過去。警察把她抬回小號,強制性的打針、吃藥都不見好轉。五天後以所謂“取保候審”將其放回家。 事後不長時間,撫順市國安局下派一名警察非法提審朱永芳,調查電子書、mp3的來源。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騷擾;
強行施藥;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新賓縣朱永芳、張玉解被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政法委
:
宋俊林
新賓縣公安局
:
王雲飛,
李國生
新賓鎮派出所
新賓縣看守所
:
張恩秀
撫順市國家安全局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6日 0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