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淑芝
簡介:
井淑芝(Li,Dan),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撫順地區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井淑芝進京上訪,遭毆打折磨、非法關押。一九九九年底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撫順吳家堡備受折磨。二零零二年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馬三家勞教所被迫從事有毒勞役。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井淑芝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被送到北京體育場,那裡關押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惡警強迫在高溫下坐在油漆院內曝曬,不許喝水、不許上廁所,曝曬了一天,傍晚時,來了很多警察,把井淑芝連踢帶打,兩個警察拽一個學員扔到車上,拉到車站,馬路兩邊都是全副武裝的警察,由專列火車送往錦州。 井淑芝都被關在一個院內,進行非法審訊,然後被送回本地,在途中有警察接管,到達新賓看守所後,被非法拘留15天。之後又被送到撫順章黨一大隊(教養院臨時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迫害,讓寫不進京上訪、不學、不煉。因井淑芝不放棄修煉,又被送到撫順吳家堡教養院關押三個月後 ,又送到新賓看守所迫害二十幾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南雜木政府辦洗腦班,因為井淑芝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罰款3000元(沒有收據)。單位收保證金1000元(白條收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再次去北京,第二天被綁架到北京看守所,惡警讓報地址、姓名,法輪功學員誰也不說,惡警們很生氣就讓在水泥地上住了一宿。第二天一大早就集中到一起,把穿的鞋都換掉,換成42的板鞋。押送到河北省衡水縣看守所迫害,讓坐在不燒火的水泥炕上,給每人發一條薄被,又勒索300元錢。井淑芝絕食十天抗議,之後被送回新賓縣看守所關押15天,然後送撫順吳家堡非法教養三年。 吳家堡教養院用各種方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有電棍、體罰、不讓睡覺、飛,惡警吳偉還狠勁踢井淑芝,一個姓孫的女惡警把井淑芝叫到她辦公室打嘴巴子。每天強制勞動 ,惡警指使猶大整天圍著做轉化,放污蔑大法的錄像。 二零零二年四月份,井淑芝在牆上寫“法輪大法好”被惡人構陷,南雜木派出所王偉英和一名惡警去家把井淑芝綁架到新賓看守所,絕食八天後才放回家。 回家後井淑芝便去了遼陽女兒家,但是南雜木分局並未就此放手,又去遼陽抓人,結果沒找到,井淑芝流離失所到吉林親屬家,因我家中電話監控,南雜木惡警王偉英、李丹(已死)、梁某某(已死)三人到東豐縣再次把井淑芝綁架,在途中把井淑芝帶的東西和800多元錢都拿走了(沒有收據)。然後送到新賓看守所,幾天後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在那裡每天五點起床,一直到晚上九點都在干活,而且都是有毒的活,有點熱過敏,臉都起泡了,被迫什麼活都干高強度的勞動掙錢。每天還要看污蔑大法的電視,唱邪黨歌曲。在勞教期間井淑芝被開除,回來後才給恢復工作。又罰9300元錢。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審訊;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罰款;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撫順地區新賓縣井淑芝兩次被非法勞教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新賓縣看守所
五家堡子教養院
南雜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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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偉英,
李丹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6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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