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秀傑
簡介:
袁秀傑(Yuan,Xiujie),
女 ,
43歲 ,
遼寧省撫順新賓縣平頂山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新年,王玉印、單玉玲、商維霞、袁秀傑、姜桂蘭、單俊巖、梁配榮、孟慶春、徐清元、吳吉利、張維敏、馮吉貴、商福芝、呂明娥、劉明秀、於博信,因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在北京非法關押迫害一段時間後轉回原籍非法勞教一至三年,另有幾人進京上訪未被勞教而罰款達萬元。迫害以上責任人:原新賓縣政法委書記宋俊林、新賓縣公安局局長王雲飛、平頂山鎮書記苗偉、平頂山鎮鎮長馬世緒、平頂山派出所警察趙亞軍。 二零零一年,袁秀傑、馬玉蓮、商維霞進京證實法,在天安門被警察抓捕,送到撫順駐京辦事處,銬了一宿,第二天由平頂山派出所警察呂民、包明來、村書記王世安等接回送到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裡,每天做板、體罰,七天之後,送撫順五家堡子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平頂山派出所的警察王春華、張錄財,在平頂山的黃岡橋綁架了袁秀傑,到了平頂山派出所,所長匡慶威威脅說:交四千元錢,不交就勞教,後來,家屬交了三千元罰款,一千元保證金。沒開收據。幾天後,平頂山派出所的警察王春華和另一名警察多次去袁秀傑家騷擾,欲加迫害,都未能得逞。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交保證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撫順新賓縣部份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
遼寧省撫順新賓縣馬玉蓮、袁秀傑、商維霞被迫害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政法委
:
宋俊林
新賓縣公安局
:
王雲飛
新賓縣看守所
五家堡子教養院
新賓縣平頂山鎮派出所
:
王春華,
張錄財
大四平公安分局
:
趙亞軍
平頂山鎮
:
馬世緒
新賓縣教育局
:
苗偉
新賓鎮派出所
:
匡慶威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1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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