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維霞
簡介:
商維霞(Shang,Weixia),
女 ,
50歲 ,
遼寧省撫順新賓縣平頂山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平頂山的派出所所長趙亞軍、包明來把商維霞抓到學校,問是誰組織的去沈陽證實法?商維霞拒絕回答,就把她放了。 二零零零年新年,王玉印、單玉玲、商維霞、袁秀傑、姜桂蘭、單俊巖、梁配榮、孟慶春、徐清元、吳吉利、張維敏、馮吉貴、商福芝、呂明娥、劉明秀、於博信,因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在北京非法關押迫害一段時間後轉回原籍非法勞教一至三年,另有幾人進京上訪未被勞教而罰款達萬元。迫害以上責任人:原新賓縣政法委書記宋俊林、新賓縣公安局局長王雲飛、平頂山鎮書記苗偉、平頂山鎮鎮長馬世緒、平頂山派出所警察趙亞軍。 二零零一年,商維霞、袁秀傑、馬玉蓮進京證實法,在天安門被警察抓捕,送到撫順駐京辦事處,銬了一宿,第二天由平頂山派出所警察呂民、包明來、村書記王世安等接回送到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關了七天後,送撫順五家堡子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 在教養院裡,每天服勞役:整理絲帶子、栽樹,還要軍訓,就是不讓閒著,強迫轉化,(放棄修煉),不轉化,就不讓睡覺,百般折磨:飛著、打臉、打手、掐胳膊、蹲著等,天天看污蔑大法的錄像。之後被新賓縣政法委勒索三百元(沒有收據)才放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軍訓;
體罰;
逼迫放棄信仰;
手銬/腳鐐;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撫順新賓縣部份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
遼寧省撫順新賓縣馬玉蓮、袁秀傑、商維霞被迫害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政法委
:
宋俊林
新賓縣公安局
:
王雲飛
新賓縣看守所
五家堡子教養院
新賓縣平頂山鎮派出所
大四平公安分局
:
趙亞軍
平頂山鎮
:
馬世緒
新賓縣教育局
:
苗偉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1日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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