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健民(建民)
簡介:
何健民(建民)(He,Jianmin),
男 ,
66歲 ,
主管藥師,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何建民因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被道外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新建監獄,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何建民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惡首江澤民。 以下是何建民在訴狀中陳述的部分內容: 喜得高德大法 重德向善 一九九四年八月,同事聆聽了李洪志師父在哈爾濱傳功講法,告訴我這一喜訊和他受益的情況,與法輪功的特點,我說:“太好了,我也要學法輪功。”他說:“沒有票了,你要學就到八區找煉功點吧!”我連起了三天早,終於在長青公園的小花園內找到了。在走進煉功場的當天,就得到輔導員的幫助,開始煉功學法。 我通過學法修心,遇事向內找,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從本質上改變自己,我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善良代替了狹隘與自私,寬容代替了爭爭斗斗,真誠代替了虛偽與妒嫉,做事先考慮別人,遇事能忍,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闊天空,不再與友鄰單位斤斤計較,給予了善待和寬容。寬容化解了與親屬多年的恩怨,真誠幫助傷及過自己的昔日同事;關心孤寡老人,善待部屬,和睦鄰裡,真善忍的光輝照亮了家庭與單位內外。 修煉法輪功使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沒有病的滋味,心血管、腦血管、神經方面和花眼等病症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沒有心理負擔,思想境界和道德升華,對工作和生活充滿信心。 迫害之初 被非法拘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我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在天安門,我所攜帶的自制的橫幅“法輪大法好”還沒等展開,警察就跑過來搶奪,我喊出“法輪大法好”的呼聲,被劫持,拘禁在天安門公安分局,又送到宣武區公安分局拘留所等候,最後被拘禁在椿樹派出所二十六個小時。 後半夜凌晨一時許,警察帶我上樓,四個警察一齊找我,讓我無論如何也要說出個地址來,相持一小時,我被吉林駐京辦非法拘禁二十個小時,我告訴那裡工作人員真相,並把家中電話給了他們,家中去人到吉林駐京辦接我,交了一千元罰金。 中共黑監獄:我被施以酷刑折磨:“蘇秦背劍”、“背銬”、“吊銬”、“坐鐵椅”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三時許,我在家中遭到道外公安分局和南馬派出所的非法抓捕,國保大隊教導員方成樸、警察侯廷義、楊蘊輝、宋孟春、派出所副所長李衛東、片警張良,在沒有搜查令情況下,由張良以分局領導看我的名義騙開房門,門剛開一條縫,方成樸即自稱“610”,帶人非法侵入並搜查我的住宅。 四時許,方成樸帶人去道裡中央大街醫藥藥材公司,當眾綁架正在上班的妻子。我被綁架後,公安警察在家中滯留,五時許,方成樸指使警察和女衛生員,把《明慧周刊》拆開,一張一張舖在地上當傳單數,十余冊周刊,數成一千張傳單,轉眼間,方成樸落筆三千八百多張,逼迫我妻子簽字。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下午四時許,我在道外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中,遭到道外分局國保大隊秘密劫持,帶往西出零公裡哈爾濱市區外的秘密黑監獄,刑訊逼供七宿八天一百八十六個小時。“蘇秦背劍”、“背銬”、“吊銬”、“坐鐵椅”,日復一日地在睡覺後折磨我的精神和神志,剝奪我的睡眠,不計後果的對我進行肉體和精神的摧殘。 參與迫害我的有:道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方成樸、楊隊長、侯廷義、宋孟春等警察、武警李中隊長、自稱司法學校的楊某某、市610關處長、武警部隊團參謀長、六個武警士兵二十四小時三班倒。 冤獄七年 遭新建監獄、呼蘭監獄五年迫害 我被非法關押在道外看守所達六個月。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道外區法院對我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九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新建監獄。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 我被非法關押在新建監獄集訓隊期間,被強制跑步、長時間抱頭罰蹲,三頓飯在飯廳前罰蹲等候,睡前罰蹲。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零零五年三月,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集訓隊期間,我被強迫穿“嚴管”字樣的號服,長時間罰站、強迫背“監規”背“報告詞”、罰蹲,“五聯保”包夾、跟蹤,在四大隊,遭到“噴氣式”酷刑,上放一碗水,坐小板凳,鐵夾夾耳朵,數天不許睡覺等迫害。 在呼蘭監獄集訓隊從早至晚扒蒜用鐵撓子扒開蒜皮,致使手部三、五天脫一次皮;二零零五年正月開始加量二十五斤,扒不完連夜在監捨干,常常干到後半夜。以及在四大隊縫制汽車靠背配件、挖地溝、拆舊包裝物線頭等雜活。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起,呼蘭監獄四大隊在十余天內對我實施坐小板凳的酷刑折磨;中隊指導員呂明東受江澤民欺騙安排叫小木匠的服刑人員制作該監獄最殘酷的刑具小板凳只有二寸半寬,二寸半高,一巴掌左右長,坐上即搖晃,用這種酷刑折磨我十余天,四個整天整宿不許睡覺,不許站起,那種筋要蹦起的各種痛苦無以言表。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至四日,呼蘭監獄教改科、四大隊與市610,糾集哈市、五常、伊春等地不明真相的十余人到監獄對我進行詆毀大法誣陷大法欺騙宣傳,當時我的妻子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孩子在大學讀書,有家不得歸,流離失所,寄宿於我姐家中。呼蘭監獄強迫我的姐姐、姐夫、外甥和我的孩子在五月二日到監獄,觀看這種精神酷刑折磨,我的姐姐被嚇的病倒,姐夫已是古稀之年,並用這種酷刑折磨我的孩子和我的親屬,反過來,再加重我遭受的精神酷刑和身心折磨的創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呼蘭監獄四大隊以我發燒為由強行送到監獄醫院,當晚退燒後,醫院透視檢查無病變,次日早出院,一隊指導員呂寧受監獄追隨江澤民迫害的影響攔住不讓出院,再做透視檢查,以肺結核為名將我送進傳染科強行迫害性“治療”,每天點滴六大瓶一小瓶藥液,其中有不明藥物,醫院打病危報告,家屬聞訊趕至醫院要求“保外”。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我回到家中。 冤獄期滿 “610”構陷 再遭騷擾、綁架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南馬辦事處“610”辦公室主任孫喜德、南馬派出所副所長霍曉波以我不寫“三書”為由,阻止呼蘭監獄開釋放證明,監獄刑罰科以不寫“三書”為由,拒絕返回家屬所交的五千元押金。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元旦前夕,我去香坊區一位朋友家看望,一進門就被非法侵入在室內的香坊派出所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香訪看守所二十二天。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我家中敬掛於室內的師父的法像,我的法輪功書籍與《精進要旨》被非法闖入家中的南馬派出所警察搶走。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南平街法輪功學員何健民,曲淑艷夫婦在家中被破門而入的警察綁架,電腦和大法書被抄走,家中一片狼藉。 朱純榮、高國慶、樊榮、姜曉傑、李瑞、徐曉穎、何健民、曲淑艷被道裡區公安分局大隊警察構陷,將他們幾人的所謂案卷構陷到道裡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左右退回公安局第二次偵查,退偵查期限定為一個月。案件檢察官李麗穎。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私闖民宅;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蘇秦背劍;
戴背銬;
長時間吊拷;
坐/鎖在鐵椅子上;
精神酷刑;
剝奪睡眠;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罰蹲;
罰站;
坐小板凳;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親屬;
強行施藥;
逼迫放棄信仰;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起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哈爾濱87名法輪功學員2018年11月9日遭綁架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何健民、曲淑艷夫婦被綁架
風雨又一年-迫害知多少
哈爾濱17名法輪功學員12月31日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道裡區公安分局: 地址:哈爾濱市道裡區埃德蒙頓路23號 郵編150070 局長馬為民045184371666、045187663101 政委劉鳳升045187663102、045187663107、13603639166 副局長呂貫強 辦045187663104 田吉興045187663105、045184685428、13503636881 哈爾濱市道裡分局國保大隊: 國保大隊長王典明13351100359辦045187663277 副大隊長預璐13089998511 15104609681 主要參與迫害的警察 鐘剛維13903650678辦045187663151 盧軍13704806722 國保大隊電話045187663153 劉宏偉 大隊長閻立偉045184303388、13904605599 教導員孫文濤13945146266 姚守軍15045652026 王新坤15046046333 13359510616 王博13936270049 張某13704845357 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 地址:道裡區麗江路800號,郵編150070 電話:0451-84614849 值班室 84353119 傳真室 84353075 檢察長項海傑 84353001、18845779999 副檢察長何仲偉 84353088、13804572788 王麗萍 8435307、13945135599 政治處主任鄧慰心 政策研究室主任王龍波 魏宏志(多次做過迫害法輪功案件) 王彥鵬(女)(多次做過迫害法輪功案件) 魏洪智(多次做過迫害法輪功案件) 趙亞姣 13936512715 (多次做過迫害法輪功案件) 李麗穎0451-84353055(做過迫害法輪功案件) 肖茸 13796189367 肖瑞紅13836139006 案件管理中心84353125姚紅84353133 二科:84353056、84353159楊旭斌 84353003 某檢察官 13845090733 控申科: 科長王永紅 84353023、13836081288 副科長高嵩84353025、13936562777 接待室主任王鐵玲 84642000、18246161095 吉文江 84353021、13009722218 科員原永德 84353025、15204639007 科員盧長亭 84353026、13836127205 科員於曉宇 84353025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道外區公安分局
:
宋夢春,
方成樸,
楊蘊輝
太平分局看守所(道外看守所)
哈爾濱新建監獄
呼蘭監獄
:
呂明冬
道裡區公安分局
道外區法院
道外分局國保大隊
:
侯亭義
香坊區看守所
南馬派出所
:
張良,
霍曉波,
李衛東
道裡區檢察院
:
李麗影
道外區南馬辦事處
:
孫喜德
更新日期: 2019年4月16日 0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