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芳
簡介:
曹芳(Cao,Fang),
女 ,
66歲 ,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曹芳多次被金昌市“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惡警李新華、李敘和、劉成業等綁架,被勞教、判刑,遭酷刑折磨,歷盡九死一生,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壓力。兩次被非法開庭,第二次開庭秘密進行,被枉判四年冤獄。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二,韋鳳玲和汪玉康給被謊言欺騙的世人講真相,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被惡警綁架,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趙鳳蓮(已被迫害致死)、李德香、曹芳、龔月華六人。參與迫害的有李敘和、劉成業、李青婷、李新華、戴寶吉、張樹偉、邢富強。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點多,金昌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李敘和、李新華武威路派出所一女民警開一輛白色吉普車,等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曹芳。開始因曹芳不在家,他們三人先在附近蹲坑,看到曹芳剛進大門,他們緊隨其後竄到屋內(那時曹芳家住金昌市白家嘴地質六隊工作站平房,在龍泉公園對面),李敘和、李新華命令曹芳和家人不許動,三人非法抄家,到處亂翻亂搜,沒有抄到有關法輪功的任何東西,就將曹芳押上警車,非法抓捕到金昌市公安分局。 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等將曹芳推進刑訊室,身體懸空吊銬,曹芳痛得慘叫,李敘和扇曹芳耳光。 李新華、劉成業等押著曹芳進另一屋,曹芳不配合,劉成業一腳將曹芳踹進屋,將曹芳雙手銬在桌子上。過後曹芳雙手被緊緊銬在椅子上,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等連椅子帶人將曹芳架起來,晚上被銬在暖氣上,兩天一夜連續訊問逼供,不讓曹芳睡覺,不讓合眼,劉成業不斷的緊手銬,手銬陷在肉裡,曹芳痛的慘叫,李敘和上去狠狠扇了曹芳兩耳光。曹芳被折磨的整個人脫相,瘦了一圈,眼窩深陷、充血,像兩個血窟窿,憔悴不堪。 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代寶吉等七八個惡警一唱一和威脅、恐嚇曹芳家人說:“曹芳的事很嚴重,拿一千元錢可以先領人回家。”曹芳家人借了一千元錢,惡警又說請示領導,領導說要拿兩千元錢。曹芳家人非常氣憤,指問他們是勒索還是耍人? 李新華等惡警將曹芳押進金昌市拘留所(拘留所所長劉立國向曹芳家人索要180元生活費),一星期後曹芳被李新華等押入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五十五天,前二十多天惡警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等天天提審曹芳,高壓威逼、脅迫、誘騙,曹芳被折磨的幾乎精神崩潰。 更卑鄙的是惡警李敘和、李新華、代寶吉把曹芳拉到另一法輪功學員汪玉康家樓下,李敘和、李新華逼迫曹芳去叫門,預謀綁架法輪功學員汪玉康、韋鳳玲,曹芳拒絕。李敘和、李新華又脅迫鄰居叫開門,非法抓捕了汪玉康、韋鳳玲夫婦。 曹芳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受盡了凌虐,牢頭逼迫曹芳用刺骨的冰水一直擦院子,曹芳身體和精神的承受達到了極限,身體非常虛弱,骨瘦如柴,眼窩深陷,一口一口地吐血。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金昌市“610”脅迫曹芳家人交了兩千元押金,對曹芳“取保候審”。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上午十一點,金昌市“610”惡警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代寶吉等闖入曹芳家,裝出一副偽善面孔,誘騙曹芳到金昌市公安分局取二千元錢,曹芳說不去,要取讓家人去。李新華、李敘和等哄騙說:“這是手續,必須要曹芳本人簽字。”曹芳堅持不去,李新華等人從濱河路派出所又叫了李雲生等兩名惡警,強拉硬拽把曹芳拖上車,押進金昌市拘留所。三天後劉成業等將曹芳、汪玉康、韋鳳玲、龔月華押送甘肅省勞教所,一路上惡警不給他們吃喝,晚上把曹芳等鏈銬在地上,將曹芳和龔月華強行押進甘肅省女子勞教所。 曹芳在勞教所遭受凌虐迫害七十多天,被罰站、毆打、不讓睡覺、逼迫寫‘“三書”。 五月,曹芳被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惡警押回金昌市,與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李德香、趙鳳蓮一起被非法起訴,由於曹芳身體虛弱,幾乎無法站立,金川區檢察院強迫曹芳的兒子作“人質”,讓曹芳在家等著非法開庭。非法開庭那天,曹芳昏昏沉沉,無法站立,由家人攙扶,開庭不久曹芳昏倒,非法庭審被迫草草收場。 之後曹芳身體一直非常虛弱,金昌市“六一零”、公安分局、金川區檢察院、金川區法院、濱河路派出所李雲生、街道辦事處、龍泉裡社區邪黨人員劉虎、魏冬梅等仍然不斷的上門騷擾、恐嚇,節假日更甚,不斷的給曹芳和家人施加壓力,一家人籠罩在紅色恐怖中,寢食難安,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曹芳被迫顛沛流離四十多天,吃盡了苦頭。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曹芳被金昌市“六一零”惡警李新華和新華路派出所多名惡警再次非法抓捕。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尚克武(處長)、李新華、周駿國,永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嚴正武、李國玉等對曹芳輪番訊問逼供、恐嚇、誘騙,兩天一夜後曹芳被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近十個月,兩次被非法開庭,第二次開庭秘密進行,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枉判四年冤獄,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被秘密押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 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樊新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曹芳。 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曹芳再次被非法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近十個月,期間,牢頭高雲霞(五十七歲,詐騙犯,十五年徒刑)教唆監室犯人對曹芳百般的凌虐折磨,曹芳被迫害的體重只有八十多斤,經常一口一口的吐血,肚子陷進去一個深坑。 剛進看守所的在押人員,看曹芳非常善良、慈祥,都對曹芳很和善。高雲霞背地裡挑唆、慫恿她們惡的一面,幾天後一些在押人員就跟高雲霞一起欺凌曹芳。曹芳在監室中是最年長,其他都是二三十歲,高雲霞縱容犯人把監室弄髒弄亂,強迫曹芳忍辱含垢像傭人一樣伺候她們。十月,陰雨連綿,監室又冷又陰,高雲霞和其他犯人洗頭洗澡,弄得滿地是水,高雲霞脅迫曹芳趴在地上用抹布把水一點一點擦干,而她們在床舖上又說又笑。 高雲霞指使李娜(二十五、六歲)陰冷天偷偷往曹芳被子上潑水,高雲霞得意的在一旁竊笑,還故意問是誰干的缺德事,企圖栽贓給別人。 曹芳煉功,高雲霞指使犯人王霞(殺人犯)、劉莉(二十歲出頭,殺人犯)扯上床單呼扇呼扇的搗亂,不許曹芳坐在床舖上煉,把曹芳硬推到院子水泥地上,想讓管教迫害曹芳。 高雲霞挑唆犯人時時處處克扣、凌虐、折磨曹芳,曹芳每分每秒都在極度的痛苦中煎熬,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幾乎吃不下飯,經常一口一口的吐血,體重只有八十多斤。 高雲霞挑唆趙營(十九歲,盜竊)從早到晚找茬辱罵曹芳,論年紀趙營應該叫曹芳奶奶(趙營剛進看守所前幾天叫曹芳奶奶),可趙營對曹芳從來都是惡狠狠的直呼其名,有時直接就罵“老不死的”。晚上睡覺,高雲霞指使趙營用紙團,用瓶子砸曹芳,曹芳幾次被砸醒,她倆得意的竊笑。高雲霞、趙營不給曹芳喝熱水,三九寒天,曹芳,一個五十七歲的老人還喝冰水,高雲霞指使趙營把曹芳接冰水的瓶子甩的老遠。 金昌市看守所二十四小時全程監控,監室人員的一舉一動管教看的清清楚楚,但管教對高雲霞、趙營的惡劣行徑裝聾作啞,不管不問,縱容她們為所欲為的迫害曹芳。 金昌市看守所二十四小時全程監控,監室人員的一舉一動管教看的清清楚楚,但管教對高雲霞、趙營的惡劣行徑裝聾作啞,不管不問,縱容她們為所欲為的迫害曹芳。迫害法輪功十二年來,中共邪黨一直都是在利用最邪惡最沒有人性的人渣敗類來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曹芳被押進甘肅省女子監獄,被強制洗腦迫害。每天上午強迫看誹謗、誣陷法輪功和李洪志先生的光碟四小時,下午逼迫寫思想認識。監獄派心狠手辣的包夾對每一位法輪功學員進行“牢中牢”迫害。包夾曹芳的名叫李艷,嘉峪關人,三十出頭,是故意殺人犯,極其歹毒邪惡。“邪教科”科長朱虹,惡警董尚恆教唆包夾李艷、孟海虹(音)逼迫曹芳叫李洪志先生的名字,曹芳始終不開口。李艷、孟海虹就在紙條上寫上李洪志先生的名字,貼到桌面上、凳子上、地面上,威逼曹芳坐到紙條上,用腳踐踏紙條,曹芳不坐不踩,李艷、孟海虹把曹芳按倒坐、踩紙條。 所有被非法關進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除了每天被強制灌輸誹謗誣陷法輪功的邪惡謊言,逼迫寫所謂“思想認識”外,還要被強迫背監規。甘肅省女子監獄監規三十八條、八榮八恥、互監組須知共十幾頁,曹芳沒有文化,思想壓力大,背不下來。第一次李艷對曹芳又打又罵,同時叫來了兩名惡警,當時曹芳昏昏沉沉,惡警朱洪、董尚恆進門後曹芳沒有起身,惡警命令曹芳站起來,曹芳沒有站起來。惡警說曹芳對她們不禮貌,不尊重,用電棍在曹芳手上。胳膊上狂電,曹芳被強電流擊倒在地,在地上昏睡了三四個小時,包夾鹹代英、黃雅琴用“掏腸子”酷刑迫害曹芳,曹芳手上被電糊,潰爛,留下兩處黑疤。 第二次監規沒有背下來,李艷不許曹芳睡覺,逼迫曹芳站了一整夜。當時正值春寒料峭的早春,天氣寒冷,凌晨三四點李艷故意將大廳窗戶打開,逼迫曹芳穿著單衣站在窗戶下受凍。 甘肅省女子監獄惡警教唆、縱容包夾隨便打罵、凌虐法輪功學員。一次李艷無緣無故用腳向曹芳肚子狠踢過去,曹芳用塑料盆去擋,李艷一腳把盆底踢穿。如果那一腳踹在肚子上,後果不堪設想。又一次,李艷把曹芳堵在水房,一拳把曹芳打倒在地,曹芳的頭差點撞在瓷磚牆上,當時在場的人都驚呆了,李艷自己也嚇壞了,趕緊跑過去把曹芳拉起來,問怎麼樣,有事沒事。但是過了幾天,同樣的暴力再次上演。 一次曹芳上廁所,剛蹲下去,李艷就聲色俱厲的命令曹芳站起來,當緊之急曹芳站不起來,李艷猛撲上去在曹芳頭上、臉上狠砸,砸的曹芳暈頭轉向,眼冒金星。一次曹芳洗澡,身體剛淋濕,李艷就惡狠狠的命令曹芳穿衣服,曹芳穿慢了一點,李艷上去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李艷不但經常隨意毫無人性的打罵曹芳,還背地裡向曹芳索要錢和生活用品,並且威脅曹芳不許告訴別人。 二零零八年三月曹芳被押到一監區強迫做奴工。做出口的穆斯林繡花帽,流水作業,任務繁重,每人每天一千左右,連喝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拚命去干也干不完,還經常被責罵。老年法輪功學員剪毛線頭,開始每人每天四百個,後增至六百個。曹芳出獄前的一個月,檢驗員鹹桂芳(五十多歲,蘭州人,販毒)惡意刁難曹芳,加大工作量,強迫曹芳每天把四五個縫紉機出來的四五千頂帽子摞好。監室十二人,按慣例輪流打掃,鹹桂芳強迫曹芳一人打掃。曹芳出獄時體重只有八十多斤。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曹芳發放神韻光盤時被綁架,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三點三十分,金昌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三警察闖到曹芳家騷擾。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曹芳通過全球郵政特快專遞(EMS)向北京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運動,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危害人類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等,給包括她在內的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造成巨大傷害。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上午10點多,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政法委人員、金川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楊彥軍、新華路派出所兩名警察一行四人到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曹芳家騷擾問詢。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法輪功學員何天勤、曹芳(66歲)夫婦,在家中遭新華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其子何世昌也被綁架,晚上十點多,在出租屋裡,當著何世昌媳婦徐靜的面,開始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然後把徐靜也綁架到新華路派出所,做筆錄,晚上徐靜被放了回來。何天勤的女兒何淑慧也被綁架。 現在金昌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何天勤、曹芳、何世昌、何家慧,王樹申,王樹坤,魏安月、馬詠雁、陳桂芳已全部回到家裡。 據警察說:曹芳已經去醫院三次了,靠輸液維持生命,在關押十五天當中,幾乎沒吃什麼東西,連喝水也困難,上廁所都靠人扶著,自己根本無法自理。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曹芳從看守所被接出時已皮包骨頭,腹部、內髒簡直難受至極,喝稀飯、喝水都吐,直到目前仍是臥床不起,不能自理。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下午2點,金昌市公安局新華路派出所和永昌縣檢察院三男一女,到大法弟子曹芳家中來「調查取證」,准備給曹芳非法上訴開庭。檢查人員一男一女帶著計算機打印機,兩警察拿著錄像儀,全過程進行拍錄。因曹芳從看守所被迫害回來,身體沒有完全康復,所以當時還在床上休息,對他們的提問沒作任何配合。整個過程持續了2個小時,他們無果而歸。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下午5點多鐘,甘肅省金昌市昌泰裡社區一男一女二人來到法輪功學員曹芳家中,美其名曰是了解社區民生生活情況,其目地要進行所謂“轉化”。當時,曹芳丈夫進行了嚴詞拒絕,他們沒達到目地,走時留話准備下次再來,均被拒絕。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到二十三日,甘肅金昌市昌泰裡小區人員連續到法輪功學員曹芳家、兒媳婦家不斷騷擾,嚴重影響了一家的正常生活,影響了孩子學習。 一次,小區人員騷擾曹芳的兒媳婦,只有七、八歲的孩子在家,小區人員誘騙孩子開門;還誘騙孩子告訴他們:爸爸媽媽在什麼地方干活,什麼時候回家。 從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起,中共不法人員天天去法輪功學員曹芳家敲門騷擾,讓曹芳在“三書”上簽字,被曹芳拒絕。 2024年3月15日下午3點多,甘肅金昌市新華路派出所,警察(一男一女)伙同一社區工作人員騷擾法輪功學員曹芳。曹芳把他們讓進門,問警察有什麼事?要求警察出示證件。警察謊稱:來看看,看你們都好著沒?有一人拿手機准備偷拍,被家人制止。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吊綁/吊瓶;
抄家;
銬在某處上;
毒打/毆打;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騷擾;
威脅/恐嚇;
人身侮辱;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74369.html#2431823424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甘肅金昌法輪功學員曹芳一家被敲門騷擾的電話補充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26298.html#21527225712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1)-425834.html#21517212628
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22955.html#2143224031
甘肅金昌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遭騷擾迫害
金昌何天勤全家人所受迫害的事實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10782.html#20820232242
近日甘肅金昌市近十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09678.html#20726231544
甘肅省金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樊新平應負的罪責
甘肅金昌政法委人員上門騷擾曹芳
遭四年冤刑一年勞教 甘肅曹芳控告江澤民
2014年甘肅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甘肅金昌市惡警代寶吉、李敘和、李新華惡行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綜述
甘肅金昌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院、法院人員
甘肅女子監獄近十年來迫害紀實
甘肅永昌縣中共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甘肅金昌市看守所凌虐、毒打法輪功學員
甘肅金昌市一家三人均遭冤獄迫害
甘肅金昌市曹芳慘遭冤獄折磨的經歷
相關單位及個人:
金川區新華路街道昌榮裡社區(騷擾曹芳兒媳婦人員)
派出所人員:譚小彥:13830588974 孫文輝:13884519328
昌榮裡社區人員:李琴英(書記):15339455119
陳娜:15352145291
小區誘騙孩子人員
陸潤吾:13993585555 靳素蘭:15393576619
新華路街道辦公室負責人
鄭青13993569323
昌安裡社區人員:潘存凱(書記):15109453760 肖倩:18009457316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新華路派出所
西文學 男 1957/5/27 13830569712
譚小彥 男 1963/2/28 13830588974
李忠文 男 1963/5/3 13519469966
姜志祥 男 1966/9/10 13993560818
馬啟 男 1970/1/5 13519464698
潘存明 男 1970/1/13 13884514867
慕劍楠 男 1972/11/6 13993560580
朱國偉 男 1975/1/5 13993577840
劉震 男 1975/2/7 13519465180
王龍傑 男 1979/4/11 13993587007
姚興澤 男 1981/8/28 13993599979
趙永鵬 男 1984/2/4 13993576529
劉洋 男 1985/6/17 18793626662
謝星 男 1986/7/26 15209457988
李龍 男 1988/1/25 18793606562
責任單位及惡人:
永昌縣公安局
:
李國玉,
閆正武
金昌市看守所
:
高雲霞,
王霞,
劉莉,
趙營,
李娜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張樹偉,
邢富強
金昌市610
蘭州女子監獄(甘肅省女子監獄/九州開發區女子監獄)
:
朱紅
甘肅省女子監獄(蘭州女子監獄)
:
鹹桂芳,
鹹代英,
孟海紅,
董尚恆,
王燕
永昌縣法院
:
王順魁,
肖立仁,
張永儒,
董奎德
金川區公安分局
:
劉成業,
戴寶吉,
李青婷,
李敘和,
李新華
蘭州市女子監獄
:
李燕
金昌市勞教委員會
金昌市中級法院
:
劉維亮,
陳曉菊,
張洪勇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龍首分局)
濱河路派出所
:
李雲生
金昌市戒煙所
:
劉立國,
劉利國
金昌市公安局
金昌市拘留所
永昌縣檢察院
:
劉澤
甘肅省公安廳
新華路派出所
金川區政法委
:
范春德,
樊新平,
王世江
金昌市國保大隊
龍泉裡社區邪黨
:
劉虎,
魏冬梅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5日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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