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明德
簡介:
許明德(Xu,Mingde),
男 ,
72歲 ,
佳木斯法輪功學員。妻子梁春梅。許明德,二零零零年十月份,他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然後他們把他劫持到佳木斯公安駐京辦事處。關押了十多天後,把他劫持回佳木斯,永紅公安分局的石大隊長和指導員郭老三(綽號)把他綁架到永紅公安分局,非法關押了兩三個小時後,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他十多天後,郭老三說,你老伴早進看守所了。 他從看守所回來,單位總廠黨委派機修分廠四車間一個女書記,到家來強迫他寫“保證書”,他不寫,就找幾個法輪功學員辦所謂的“學習班”(洗腦班),每天去廠保衛科報到。去了幾天學習班。 為了躲避邪惡的騷擾,他和老伴梁春梅去了勃利縣,他兒子在那開的家具店,廠子的人找他兒子要見他,就派王書記來見他,沒說啥就回去了。 妻子梁春梅,七十歲,二零零零年春天,哈爾濱博物館展覽誹謗法輪功師父的內容,她和法輪功學員去哈爾濱去澄清事實,說明展覽的內容是假的,郭老三和石秀文將她們劫持回佳木斯永紅公安分局,之後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六、七天。郭老三找他兒子勒索五百元錢,才把她放回來。梁春梅在看守所裡吃的是窩頭,白菜湯。看守所裡非法關押了很多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梁春梅和進京為法輪功申冤,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的石大隊長把她綁架到佳木斯看守所。佳木斯公安局的不法人員勒索梁春梅七百元錢。 老伴梁春梅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五、六天時,永紅公安分局石秀文給丈夫許明德打電話說,交一千元錢才能放人,最後,五百元錢給石秀文,看守所勒索了二百元伙食費,共被勒索一千四百元錢,才把梁春梅接回來。 二零零一年七八月份一天,廠黨委組織共八九個人坐車來他兒子的家具店,廠子組織部的人強迫他簽字。強迫他寫思想認識,強迫他在他們寫的紙上簽字。 二零零五年十一份,有一天下午五點多鐘,梁春梅在哈維斯超市外,往自行車筐裡放法輪功真相傳單,這時向陽派出所李姓警察把許明德和梁春梅一起被綁架到向陽派出所,他們被非法關押了一夜後,早上惡警非法抄家,惡警搶走了法輪功師父的法像、現金一千一百元。下午三點多鐘,惡警打電話叫姐夫去接許明德回家。梁春梅非法關押三天後,將梁春梅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剛剛過完新年正月十五後,一天,公安局叫梁春梅去佳木斯醫學院附屬醫院檢查身體,檢查身體完後,直接將她綁架到公安局,陳萬友把梁春梅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勞教所醫生檢查血壓高退回。陳萬友非法勞教梁春梅三年。回家後,梁春梅的身體一天比一天不好,走路都得扶著手走。 二零零八年後,梁春梅睡醒覺自己上廁所摔倒了,起不來了,左側腿和胳膊都軟了,小便失禁,許明德把她扶到床上,睡一覺下地後,她又摔在地上,過一段時間,眼睛漸漸看不見了。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騷擾;
迫害親屬;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佳木斯七旬夫婦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永紅公安分局
:
石秀文,
郭老三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1日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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