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怡均
簡介:
金怡均(Jin,Yijun),
女 ,
49歲 ,
甘肅省蘭州市裡河區法輪功學員,家住蘭州市七裡河區西湖街道工大社區,在蘭州某法律事務所工作。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因法輪功學員邵顏波八年的冤獄到期,金怡均到蘭州監獄幫助家屬接邵顏波回家。不料會寧縣公安局企圖將邵顏波劫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串通蘭州監獄拒不放人,令邵顏波的家人和朋友從早上七點等到晚上九點多。後會寧縣公安局還伙同省市政法委、“六一零”(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機構)、司法廳及蘭州市國保大隊二十多人,威脅、恐嚇、威逼來接邵顏波的家人和朋友,並對他們非法照相、攝影、跟蹤。 邵顏波及家人堅決抵制惡警的企圖,晚上九點多,終於被家人接走。蘭州市國保大隊及會寧縣公安局惡警竟開著多輛警車、多輛出租車,分頭跟蹤來監獄幫助接會寧邵顏波的家人及朋友。金怡均在回家的路上被惡警綁架。據目擊者稱,看到一輛出租車上一穿紅衣服的女人與三個男人跟蹤在金怡均搭乘的出租車後。 第二天中午,蘭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七、八個便衣惡人闖入金怡均家中非法搜家,金怡均九歲的孩子及她的丈夫先後回家,發現一群人在家中翻箱倒櫃。孩子後來說:“這幫人沒有鑰匙怎麼闖到我家亂翻?我覺得我媽媽是被警察抓走的。”警察搶劫了金怡均的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並恐嚇其家人。其中一女的自稱是張老師。 金怡均被綁架後,九歲的孩子心靈遭受了嚴重創傷。直到第三天,警察才打電話讓金怡均的丈夫到蘭州市公安局“506室”領回他們非法從金怡均身上搜走的工作證、銀行卡及一雙沾滿了灰土的皮鞋等物,“506室”的一幫惡警恐嚇其丈夫要對金怡均非法判刑。 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三所謂探視日,看守所不讓金怡均的家人探視,也不讓家人送東西,家人只得被迫買看守所高價的物品給金怡均。 金怡均的家中老人和親友得知金怡均因幫助他人卻被綁架後,認為中共警察實在無理,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早從外地趕到蘭州市公安局要人,被門衛長時間攔在門外,家人給相關負責人打電話,對方一接通電話就把電話壓了。後家人又給抄家時自稱“張老師”的女人打電話,該 “張老師”從市公安局的樓上下來後,對金怡均的老人和親友一頓呵斥,並說:“你家金怡均沒治了,我給她做了三天三夜的工作,太頑固了。”“以後金怡均的事你們別再找我了。” 下午四點多,金怡均丈夫趕到公安局,門衛還是不讓進,急切的家人只好硬上到樓上,找到“506室”,那裡的人見到其丈夫後,又威逼呵斥說:你怎麼進來的……。然後就將其丈夫趕了出來。 金怡均的親友沒有辦法,又到蘭州市政法委找負責人張明泉,門衛也不讓進,當打電話說明金怡均被綁架的情況時,蘭州市政法委的人員矢口否認說:沒有你們找的人(張明泉),也沒有你們說的這件事。金怡均家中年幼的孩子無人照顧,年邁的老人非常擔心金怡均的安危。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下午,警察偷偷摸摸將金怡均從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劫持到甘肅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的家人終於在甘肅柳溝河女子勞教所,金怡均明確的告訴家人,自己不服對她的非法勞教,要上訴。 作為法律工作者,金怡均指出這些人抓人、審訊、搜查不僅違反法定程序,而且警察是先實施綁架,後搜集證據羅織罪名,故而金怡均委托家人向甘肅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出撤銷對她的非法勞教覆議。甘肅省勞動教養委員會直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才回覆,並繼續維持對金怡均的非法原判。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金怡均及家人再次向蘭州市城關法院遞交行政起訴狀,要求依法撤銷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蘭勞教決字(2012)3號勞動教養決定書”,還金怡均清白和自由並退回被蘭州市公安局查收的金怡均所有的書籍和物品。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金怡均家人接到蘭州市城關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和《舉證告知書》,法院決定對金怡均的起訴狀立案審理。 法庭原定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在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開庭。在開庭前一天,辯護方律師堅持:當事人必須出庭。法院不准,律師提出理由:當事人不出庭,我為誰辯護?這不符合法律程序。法院只好退讓,將開庭地址移至非法關押金怡均的勞教所——蘭州柳溝河甘肅省女子勞教所舉行。 法庭於六月七日上午九點多開庭,辯護律師以事實為依據,有理有據地證明金怡均女士無罪,也使在場的勞教所管教人員聽到了事實真相。據悉,法官在不置一詞的情況下,以上級通知開會為由,很快宣布休庭。 蘭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絕對她的執業證進行年檢。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金怡均正式控告迫害首惡江澤民,江必須為自己的罪責承擔法律責任。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點左右,自稱七裡河區610的李主任和土門墩街道一個魏姓女工作人員,還有三個建西西路小區的三個人,共五人來到法輪功學員金怡均的家中騷擾。 二零一九年年底,金怡均居住地工大社區人員多次以創建文明城市為由上門,後來在金怡均不知情的情況下,脅迫金怡均的丈夫在社區寫了保證,此事不僅不告知金怡均,也不讓金怡均的丈夫告訴妻子整個過程,至今其丈夫都守口如瓶,只字不提在社區寫的什麼保證,誰讓寫的,寫的什麼,怎麼寫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西湖街道辦事處綜治辦主任楊斌帶著社區綜治人員林婧等五人到金怡均家裡。家中只有金怡均的丈夫和孩子。等金怡均回家的時候,這些人已經走了。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十點半左右,金怡均聽到敲門聲,開門後看見門口站著五個人,兩男三女,來人中有一人稱他們是西湖街道綜治辦的工作人員和工大社區的工作人員來到家中騷擾。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左右,蘭州市七裡河區法輪功學員金怡均接到工大社區綜治員林婧的電話,說政法委的人要在下午和金怡均見面。得知金怡均沒有時間後,將時間改為二十五日(星期天)早晨,在西湖街道辦事處綜治辦辦公室見面,政法委的人在那裡等金怡均。 四月二十五日早晨十點左右,金怡均來到西湖街道辦事處綜治辦,見到辦公室有很多人。在辦公室坐了不到幾分鐘,就讓所有的人到一個類似會議室的房間,大家圍坐一圈。 當時參與的人有七裡河區政法委書記強生輝、七裡河區“610”主任藺主任、七裡河區國保大隊副隊長孫隊長(女)、七裡河區小西湖派出所教導員王芳雄、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陳大洪、西湖街道辦事處管政法的副書記王寧、西湖街道綜治辦主任楊斌、還有一男一女兩個綜治員、工大社區書記巴娟娟、工大社區綜治員林婧。 派出所教導員在金怡均到的時候,衣服上就戴著執法記錄儀,是開著的。到了會議室,把執法記錄儀放到桌子上,對著金怡均。還有一個不知名的穿警服的女警察,還有兩個人在門口靠牆角的桌子旁坐著,看似為大家負責倒水。房間的另一角立著一個攝像機,直對著所有人。 金怡均和政法委書記、“610”主任、國保隊長面對面而坐。 這些人是為“轉化”金怡均有備而來,有准備好的視頻讓金怡均看,金怡均不看。他們說的都是讓法輪功學員“轉化”的那一套話,問話也是。主要以政法委書記強生輝、街道副書記王寧來主講,王寧所言全是對法輪功的污蔑誹謗之詞,金怡均不跟其直接對話,只是跟政法委書記說。 金怡均說:“我今天來之前也想過,要麼是綜治員又騙我是政法委書記來了,要麼我可能真能見到政法委強書記,也可能你們會很多人等在這裡。但是,我還是選擇來了。因為我想告訴你們一句話,就是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了,對你們不好,會傷及你們的生命。”政法委書記說那是迷信,如何如何。 金怡均說:“我找政法委書記,是要書記幫助我解決問題的。社區人員、綜治辦楊主任,動不動讓人去我家,敲我的門,給我拍照。普查人口的時候,還安排人上門砸我的門,持續騷擾十幾天。三月三日,又給我家斷電斷水。警察帶二十多人到我家,還開著警車在我的家屬院招搖過市,說是上門入戶。有帶著二十多人上門入戶的嗎? “給我家從三月二日斷電、斷水到三日他們離開我家,這個行為非常惡劣。你讓我們怎麼生活?你們這種做法如果我的家人不理解,怎麼辦?是不是會導致我們夫妻不和,家庭破裂?你們那麼不願意我的孩子有爹、有媽嗎?你們跟我有仇嗎?我今天在這裡說了多遍,你們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說社區巴書記,說說綜治辦楊主任,不為我主持公道。難道社區和街道人員持續上門騷擾,是受您強書記的指示嗎?” 這些人說上門不是騷擾,是工作。還是站在“轉化”的角度要說話,金怡均一一告訴他們,他們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然後說國家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這些人一直是站在民政部取締非法組織、公安部的六禁止來說,要求“轉化”金怡均的思想。金怡均說:“真善忍就是法輪功,法輪功就是真善忍。任何時候我都說真善忍好,難道不是嗎?對法輪功的打壓就是一場徹頭徹尾的迫害。 “我自己被迫害的親身經歷,就讓我看到針對法輪功的打壓就是徹徹底底的迫害。還有,迫害法輪功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從家裡抓人。針對法輪功的負面宣傳全是來自媒體,沒有一例來自生活中。你們可以做個實驗,到大街上問問行人:‘法輪功怎麼樣?’如果對方說:‘不好。’如果問:‘為啥不好?’對方會說:‘電視上說的。’ “還有一點,對法輪功學員是先抓人,後立依據。七月二十日抓人,所有針對法輪功的所謂依據都是之後出現的。你們覺的這先抓人,後拿依據合適不合適?關於‘天安門自焚’,九九年電視上自己說煉法輪功的人上億,可是從九九年迫害至今二十一年裡,就只有那五個人自焚。翻開法輪功書籍看看,法輪功是禁止殺生的,自殺是有罪的,連墮胎都是有罪的。只要是看過法輪功書籍的人都知道這一點。” 金怡均再三提到,你們都是司法人員,政法委的、派出所的、公安分局的。可是你們桌子上什麼都沒有,你們沒有任何依據告訴我法輪功是違法的。 街道書記王寧最後用恐嚇的口吻告訴金怡均,如果他們再接到“不許騷擾某某某”的電話,他們就會來查找根源,讓金怡均想清楚。後來金怡均了解到,因為去年九月份明慧網曝光了街道綜治辦人員騷擾一事,這些人接到了法輪功的真相電話。 他們認為金怡均是法輪功的骨干,因接到這些電話很生氣,就出現了普查人口人員借普查人口為名上門騷擾、故意砸門的事,以及三月三日來二十多人,用這種方式來恐嚇和嚇唬金怡均。 金怡均對政法委書記說,自己之前被冤,現在被持續騷擾,作為政法委書記,協調一下法院,還金怡均公道。政法委書記說:他們也會考慮以後讓檢察院、法院出面解決金怡均思想“轉化”問題。 事實上,並非是真相電話的問題。小西湖派出所這幾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肆無忌憚,是七裡河區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積極、最嚴重的派出所。西湖街道也試圖在法輪功學員“轉化”上做出一點成績。前一段時間含冤離世的法輪功學員康茜華,就是長期遭受派出所人員的騷擾,二零一九年四月被小西湖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七裡河區法輪功學員袁秀英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也是小西湖派出所、西湖街道參與其中。他們只不過再找更多的理由來迫害法輪功學員而已。 到了十二點左右,政法委書記說:“雙方不在一個頻道上。”金怡均就告訴他們自己要回去了。又對他們說:“我今天來的目的就是要告訴你們,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了,對你們不好。”金怡均告訴政法委書記等人,自己還會去政法委找強書記和藺主任,也會去派出所找教導員,會拿著書面的材料告訴你們,上門騷擾就是違法的。這些人也說他們會在辦公室等。而後,金怡均就離開了街道辦事處。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蘭州市西固區法輪功學員趙麗,於中午一點多到城關區法輪功學員祁麗君家做客,七裡河法輪功學員金怡均於下午三點多也是不請自來,到祁麗君家做客。祁麗君家的單元樓層過道,三、四樓層都國保人員蹲守,但沒人攔她。後來到下午七點左右,便衣警察將祁麗君的家門強行打開,進去的是蘭州市城關區嘉峪關路派出所的魏所長和一輔警 、蘭州市七裡河國保大隊人員、蘭州市26處人員等近二十人,他們將三位法輪功學員分別控制在三個房間,並電話叫來西固區國保警察雷明(音)。 晚上,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強行警車拉到蘭州市城關區嘉峪關路派出所。祁麗君和趙麗分別被銬在鐵椅子上,金怡均在另外的房間。第二天,三人被拉到醫院做核酸檢測,做完後金怡均和趙麗被非法關到蘭州市城關區桃樹坪拘留所。 從三個人被綁架到派出所後,一直沒有警察找金怡均,沒有人問話、沒有人詢問,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將趙麗、祁麗君、金怡均劫持到拘留所,也沒有給三人看拘留決定書。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嘉峪關派出所的警察盧超來拘留所,將趙麗、金怡均接到派出所。金怡均則被七裡河區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副所長王姓所長和一個警察、街道兩人、社區兩人,六個人接到了小西湖派出所後,才回的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上午,金怡均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包括三份證據材料交給城關區司法局行政復議應訴科。中午的時候,金怡均看到有幾個未接的陌生電話,回撥過去沒有人接聽。晚上,金怡均看到手機上有一個短信:自稱是城關區行政復議應訴科的,要求金怡均將自己的材料拿走。 二零二一年以來,蘭州市七裡河區政法委、610人員威脅金怡均寫“三書”放棄信仰,並在她家社區、家門張貼污蔑大法的宣傳品,揚言如不寫“三書”, 將對金怡均采取強制措施。不法人員在她家一樓門口安裝了許多攝像頭。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區及家門周圍的邪惡展板被取掉,蘭州市七裡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區書記巴娟娟以攝像頭記錄為所謂“證據”,向派出所舉報金怡均所謂“破壞公共財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七裡河區小西湖派出所馮警察及社區巴娟娟等人到金家中要帶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堅持下,派出所開了傳喚證,將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關到七裡河拘留所。 蘭州市七裡河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孫某開始構陷金怡均,以她二零一二年曾被非法勞教一次,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拘留15天、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留七天三次為借口,將金怡均轉為刑事拘留(所謂罪名“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十月二日,七裡河區小西湖派出所王繼飛、馮某上派下達,從拘留所把金怡均接出,直接送往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金怡均被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後,她不背監規,點名時不蹲,在大隊長李鵬指令下,她遭酷刑“背銬”串鐐折磨,在戴鐐的十五天裡,在押人員二十四小時不讓她睡覺,不讓低頭,不讓閉眼,揪她頭發,踹她,每個在押人員用自己的方式毆打金怡均,不許她睡覺。這十五天裡,也不讓任何人幫金怡均,使她沒辦法接水,無法刷牙。有兩次金怡均要求喝水,她們借口過了給水時間不給喝水;金怡均無法洗頭、洗衣服,在整個被酷刑“背銬”的過程中,金怡均受盡折磨。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下午,七裡河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孫某及七裡河區小西湖派出所馮警察及社區巴娟娟等六、七人,在金怡均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帶著開鎖匠要開鎖入金怡均的家門。並打電話叫來金怡均的母親及妹妹,後在家人的堅持下沒有叫開鎖匠強行開門,脅迫金怡均的母親找來鑰匙、開門進去抄家,抄出一些私人物品,還有打印的訴狀(有些是空白的)等,七裡河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孫某指使人每個角落細找,當派出所警察問拿這些東西有啥用時,孫某說拿走,總能找出她(金怡均)的問題。 十月二十六日七裡河區小西湖派出所叫金怡均的丈夫拿回日期是十月十六號開的逮捕令,落款是七裡河公安分局。這些穿著警服的公安警察執法犯法,再次對法輪功學員先抓人,後立依據。 目前金怡均已被非法起訴到檢察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金怡均的母親再次到派出所要求放人,七裡河小西湖派出所指導員王芳雄大聲呵斥,態度非常惡劣。 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以來,家人多次去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查詢,城關區檢察院的電腦上一直沒有金怡均的信息,城關檢察院便說案卷還沒轉來,讓家人去找蘭州市七裡河區檢察院,家人又去七裡河檢察院,七裡河檢察院人員張景榮說:轉走了,不在這裡,你找著有啥作用,你不知道金怡均干了啥嗎,並說就是她和派出所、國保人員去給金怡均下的所謂“逮捕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家人再次找到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第二監察部,找不到負責金怡均案件的公訴人張瓊鶯,其同事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就已經轉過來了,讓家人不要來了,一月底就會起訴到法院,不要再來找。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還是張瓊鶯的同事,打電話告訴金怡均的家人,他們去過看守所了。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左右,家人打電話給蘭州市城關檢察院,檢察院張瓊鶯的助手曹寰說“案件”還在檢察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家人打電話給蘭州城關區檢察院張瓊鶯,詢問金怡均被非法起訴情況,張瓊鶯說:年前已經退回去了,補充證據的時間是30天。當家人追問退到哪裡時,張瓊鶯卻說:不能告訴你。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上午,金怡均家人到蘭州市七裡河區小西湖派出所,找到辦案警察馮宇晨詢問情況。馮宇晨說:昨天我們才收到檢察院的退卷。家人對他說,既然退卷,那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全,那你們咋還不放人。馮宇晨說,那我們會補充證據,再有這個我們要聽上面的安排。 二零二二年三月初,金怡均的家人從律師那得知,看守所還是沒把家人送進去的紙和筆給金怡均;從開始金怡均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時,她丈夫給打的錢,大概1500元一直不能用上,生活用品等都很緊張。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張瓊鶯、曹寰,非法將金怡均起訴到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城檢二部刑訴[2022]4號)。在城關法院的主辦法官是金濟勇。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金怡均因為點名時不蹲,被罰站,被號室長縱容在押人員毆打。點名的隊長看見金怡均被打時,聽到打的是法輪功學員,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怡均被換到七號室。七號的號室長就是之前一號的號室長侍建秀。隊長讓七號的號室長用她之前的手段迫害金怡均。金怡均被酷刑「背銬」串鐐的過程中,隊長們一中,隊長們一直盯著監控,卻無人制止。 戴鐐的十五天裡,二十四小時不讓金怡均睡覺,不讓低頭,不讓閉眼,揪頭發,被踹。每個在押人員用自己的方式毆打金怡均,制止金怡均睡覺。在這十五天裡,不讓任何人幫金怡均,沒辦法接水,就無法刷牙。 有兩次金怡均要求喝水,她們以金怡均過了食品櫃給水的時間,不給喝水;無奈金怡均想到廁所直接取沖廁所的水,也不讓。金怡均無法洗頭,洗衣服,號室的人嫌金怡均髒、臭。金怡均在整個被酷刑「背銬」的過程中所遭受的痛苦折磨,這一切全是李鵬作為大隊長所致。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開庭。針對檢察院張瓊鶯誣陷的“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辯護律師為金怡均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張瓊鶯只是機械地把“證據”翻來覆去的念了三遍,一個小時後,審判長劉冬郁宣布休庭,沒有宣布結果。主辦法官金濟勇,審判長劉冬郁,審判員騰霄瓊、馬鑫燕,書記員李江濤。 金怡均在進法庭門口時才被解下手銬,看上去體力不支,一進法庭就跌坐在椅子上,很吃力的樣子。她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遭酷刑折磨。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對金怡均非法判刑三年,非法罰款5000元。金怡均已向蘭州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接案法官馬巖。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蘭州市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23)甘01刑終1013號,金怡均被非法維持原判。中院審判長:馬巖,審判員:邵軍梅、劉曉春,法官助理:白冀鵬、書記員:楊陽。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金怡均家人打電話給蘭州市中級法院,被告知金怡均被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家人終於見到被非法關押近兩年又兩個多月的金怡均女士。金怡均精神狀況尚好,人清瘦了許多。十二月四日,金怡均被劫持到甘肅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監獄以剛入監為由,不讓家人接見。 蘭州法輪功學員金怡均被獄警侯仕玲指使犯人打罵,蹲著不讓起來,不讓洗漱上廁所,大小便都便在褲子裡,嘴上都被電傷。 二零二四年二月底,據監獄知情者說:金怡均因一直不“轉化”,被強迫一直蹲著,大冬天將棉襖、棉褲澆上冷水在過道裡拖拽、被要求天天寫思想匯報等等手段迫害。 家人每月都去女子監獄,但黑監獄一直以金怡均不“轉化”為名,一直不讓家人會見。 二零二四年六月下旬,金怡均的家人在獄警的監視下,終於見到被非法關押在甘肅女子監獄半年之久的金怡均,金怡均身體精神狀況尚好,會見僅僅十分鐘。而正常會見應是半個小時。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金怡均平安回家。
迫害類型:
監視/跟蹤;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威脅/恐嚇;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騷擾;
逼迫放棄信仰;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罰站;
罰蹲;
戴背銬 ;
剝奪睡眠 ;
不准上廁所;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毒打/毆打 ;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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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11595.html#209823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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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勞教洗腦迫害 原蘭州市法律工作者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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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城關區部分“610”人員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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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金怡均上訴案開庭 律師做無罪辯護
甘肅女子勞教所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被非法勞教 蘭州法律工作者金怡均申訴
法律工作者被劫入蘭州看守所 家人擔憂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直接參與迫害金怡均的警察:
蘭州市七裡河區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所長王繼飛,13399313977、18893843389
片警馮宇晨,18393752190(金怡均案涉案警察)
湯繼平,男,蘭州市七裡河小西湖派出所所長,1889343389
王芳雄,女,蘭州市七裡河小西湖派出所指導員,13399312018
馮宇晨,男,蘭州市七裡河小西湖派出所警察,18393752190(警號016263)
劉蘭香,女,蘭州市七裡河小西湖派出所所長,13399315317(警號016418)
白廣利,男,蘭州市七裡河小西湖派出所警察,19993181389(警號016198)
七裡河區政法委書記:強生輝
七裡河區610主任:藺主任
七裡河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孫某(女)
小西湖派出所所長湯繼平:18893843389;警號016490
小西湖派出所教導員王芳雄:13399312018;警號012437
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陳大洪:13399311496;警號016119
西湖街道辦事處書記王建中:13519316648
西湖街道辦事處書記:王寧
西湖街道辦事處綜治辦主任楊斌:13893310618
西湖街道工大社區書記巴娟娟:13893245231
西湖街道工大社區綜治人員林婧:13008733350
西湖街道的信息
楊斌,1987年出生,七裡河區西湖街道綜治辦13893310618
林婧,女,1984年出生,西湖街道工大社區,13008733350
張老師(電話13399311618)。
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3030號,郵編730010
電話:0931-8236257、0931-8236237、0931-8236238
舉報中心:0931-8236315
反貪局:0931-8236306
張瓊鶯0931-8236238(金怡均案)
曹寰(金怡均案)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2848號,郵編:730020
電話:0931-8522896、8522861
院長李曉春0931-8522906
副院長何駿先0931-8522889
辦公室主任王沛0931-8522800
執行局局長張煒(女)0931-8509936
金濟勇0931-8522810(金怡均案主辦法官)
蘭州市中級法院: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雁灘高新技術開發區595號,郵編730000
電話:0931-8563134、0931-2658523
執行局:0931-8563097
法官馬巖0931-8563196(金怡均案)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九州大道,郵編730046
電話:0931-8334400、0931-8434499、4605502
所長李奎13399311430
教導員張彥龍13399318360
副所長郭?13399312049(警號012435)
張勇13399311379(警號011138)
吳永平13399313261(警號012335)
吳景棟13399313330(警號013001)
十三隊隊長李莉13399311314(警號011092)
十三隊指導員張玲玲(警號 011154)
十四隊隊隊長李鵬(警號011062)
十四隊指導員王燕(警號 011114)
駐監檢察院:魏成、房保國,監督電話:0931-4605512
特邀監督員:
劉志文13909495589
馬龍戈13893222718
郝一穎13893117888
朱天垣13919153137
翟麗霞15682820888
朱旭東13919158584
責任單位及惡人: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園看守所)
:
李鵬
會寧縣公安局
城關區法院
:
劉冬郁 ,
金濟勇
城關區檢察院
蘭州市610
:
高麗娜
甘肅省女子勞教所(榆中縣柳溝河女子勞教所)
:
柳軍昌,
黨宗贇,
祁祥,
郭佐忠,
楊樹盛
桃樹坪拘留所
城關公安分局嘉峪關路派出所
七裡河區六一零
蘭州市國保大隊
西湖街道辦事處
七裡河區政法委
七裡河區610辦公室
西湖街道辦事處工大社區
蘭州市司法局
甘肅女子監獄
更新日期: 2026年3月26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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