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和
簡介:
王喜和(Wang,Xihe),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東寧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就在金錦善還有三天到期釋放時,李桂哲到法輪功學員王喜和家,去取讓其代買的山木耳,准備第二天帶到哈爾濱去接出獄的妻子走親戚用。可李桂哲剛到王家不到五分鐘,當地片警韓振明即以莫須有的聚眾為名綁架了王喜和及妻子趙鳳美、岳母李秀英與李桂哲四人。惡警勒索王喜和五百元、趙鳳美一千元、李秀英四千五百元後放回,李桂哲又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王喜和駕駛自家的面包車,拉乘法輪功學員曹文波、梁君志、許以利、肖華、呂玉蘭、張桂芹等人,到道河鎮的西河村、嶺後村、躍進村等發放法輪功真相數據,在躍進村林業檢查站附近,道河公安邊防派出所所長王巍、副所長張文貞、警察王路平等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許以力、曹文波、呂玉蘭、張桂芹、肖華、王喜和、梁軍志等七人,掠走車內大法資料等,非法關進東寧縣看守所。 一月十日上午東寧第一派出所惡警蔡正宗領人對被綁架的學員非法抄家。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進東寧縣看守所。一月十二日開始,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陸續找“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輪功設立的非法機構)、國保大隊及副局長趙占東,要求釋放自己的親人,未果。 二月二日上午(正月十三),家屬再去公安局要人時,趙占東惱羞成怒,竟然在毫無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親手將陪同家屬要人的法輪功學員苗福景綁架,非法關押到東寧看守所,於當日晚又派人到苗福景家非法搜查,使苗福景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受到驚嚇,寢食難安。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縣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對許以力等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五位律師出庭為法輪功學員做正義的無罪辯護。目前法院沒有最終結果。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龍江東寧縣法院在家屬不知情、五位辯護律師也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在看守所內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決: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華各三年,呂玉蘭、梁君志各兩年,許以力、張桂芹各一年半。 因法輪功學員不承認有罪,請了五名律師上訴至牡丹江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庭審官柳冬梅接的此案。但他們沒有經過開庭就宣布維持原判。 檢察院公訴人孟繼臣和法院刑庭法官王傳發,在“辦案”過程中已經觸犯了《憲法》、《刑法》的諸多規定,構成了多種罪行: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搶劫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等。 王喜和後被送到牡丹江監獄遭受折磨。在這三年當中,妻子趙鳳梅一個農村婦女靠體力勞動來維持生活,由於丈夫不在家,經濟上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去年趙鳳梅兒子考上大學,按村裡規定本村每一個考上大學的學生都有一份資金。可是村支書張文利以煉法輪功的為由, 把趙鳳梅應得的四千元錢給剝奪了。 二零一五年七月初妻子趙鳳梅女士向最高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提審;
勒索錢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原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委書記張晶川遭惡報被審判
2012年中共邪黨迫害牡丹江法輪功學員綜述(上)
黑龍江苗福等八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後上訴
請記住“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寫給黑龍江東寧縣法院庭長王傳發及司法界人士的信
牡丹江中共人員迫害法輪功事實綜述(四)-- 牡丹江所轄市縣惡人惡警罪行曝光
黑龍江東寧縣法院非法庭審八名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東寧縣公安局副局長趙占東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黑龍江省東寧縣
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副局長趙占東13845386188 13359699988 宅電0453-3624128
國保大隊大隊長林曉偉13946388110 辦公室0453-3673870
國保大隊副隊長尹莉莉13946318581
國保大隊副隊長程休海13089865988
六一零頭目崔潤濤 13351731169 0453-3669610
東寧一派電話
蔡正忠(一派出所長)13946383900
姜雷 (一派教導員) 1594538567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東寧縣東寧鎮第一派出所
:
蔡正宗
東寧縣看守所
東寧縣公安局
:
韓振明,
趙占東
牡丹江監獄
東寧縣道河鎮派出所
東寧縣法院
道河公安邊防派出所
:
王巍,
張文貞,
王路平
陽明區法院
:
柳冬梅
東寧縣檢察院
:
孟繼臣
東寧縣北河沿村
:
張文利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6日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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