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澤文
簡介:
王澤文(Wang,Zewen),
男 ,
年齡未知 ,
河北易縣西白澗村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易縣裴山鎮書記張學剛、政法委書記龐恆伯派人將法輪功學員李東生、盧淑芬、王澤文、高秀芬綁架到大隊辦公室,並夥同村支書靳平周把王澤文、李東生帶到裴山鎮監控一夜,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勒索一百元,高秀芬和盧淑芬每人被勒索一百五十元。 一九九九年臘月二十三日,以張學剛、龐恆伯為首的惡人把全鎮幾十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鎮上非法審訊,並指使人毆打法輪功學員,王澤文被打幾十個嘴巴,從屋內踢到門外,好長時間站不起來。這些學員一直被關到臘月二十五日,並被禁止進食。高秀芬、王澤文各被勒索五百元,李東生、盧淑芬夫妻二人被勒索八百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派出所指導員梁建華帶人對王澤文、李東生抄家,搶走大法書、資料、師父法像及私人物品。非法將王澤文,盧淑芬帶到派出所審訊,並非法拘留二人各十五天。當時全縣被拘留的學員多達二十多名。派出所長劉學武還強迫學員們寫保證書,每人勒索五百元,還將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銬起來攝像,再將錄像拿到電視台播放,丑化和侮辱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七月,王澤文、李東生被裴山鎮惡人綁架到縣洗腦班非法關押七天。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王澤文、李東生再次被裴山派出所龍指導員和縣國保大隊長田國軍抄家,家中大法書、資料、錄音機等私人物品被搶。在派出所,龍指導員用手銬和腳鏈把王澤文鎖在椅子上長達五個小時非法審訊。王澤文、李東生被關進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一千元。
迫害類型:
非法審訊;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洗腦/送洗腦班;
手銬/腳鐐;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拘留;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易縣西白澗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易縣公安局
:
田國軍
易縣裴山鎮派出所
:
梁建華,
劉學武
易縣裴山鎮政府
:
龐恆博,
張學剛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25日 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