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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麗潮


卞麗潮


卞麗潮、周秀珍夫婦被迫害前照片


2014年3月12日上午,卞曉輝在石家莊第四監獄大門的對面打出橫幅——“我要見父親”


妻子周秀珍為營救丈夫卞麗潮奔走呼吁

簡介:
卞麗潮
(Bian,Lichao), 男 , 48歲 , 河北唐山市法輪功學員, 開灤第十中學教師。在學生和老師中深受愛戴,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因為卞麗潮對“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以後“先進工作者”的榮譽不再給他。

二零零四年,卞麗潮曾因向世人傳播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綁架關押到唐山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唐山市以政法委書記劉建國,以“保兩會”為借口,部署迫害法輪功學員,唐山地區發生二十多起有預謀的綁架案,涉及人數三十多人。唐山市有十五人遭綁架。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卞麗潮被埋伏在外面的唐山路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飆、路南刑警大隊劉繼柱、X丹等不法之徒綁架。關押在唐山市第二看守所,卞麗潮的妻子周秀珍(未修煉)和馬恆超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拘留所。

警察從卞麗潮身上搶走鑰匙,闖入卞家進行搶劫包括臥室、地下室,搶走家中電腦、打印機、神韻光盤、家中准備買房的五萬元現金、存摺、工資卡等,及地下室私人物品。未修煉的妻子也被綁架,非法拘留十天,遭三次非法審訊,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人瘦的變了樣。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6:20左右,妻子周秀珍在睡夢中被一陣叫喊聲驚醒,一睜眼發現一伙人已經站在了她的床前,她以為家遭搶劫了。路南刑警大隊大隊長劉祝光揪著她的頭發把周秀珍銬起來帶到了永紅橋派出所,錄像、照相、驗血,整整一天,最後把她關押到大八方西面明星飯店對面的一個拘留所,以“涉嫌習練法輪功”的藉口,非法關押十天。

警察抄走了她家的電腦、打印機、三部手機、銀行卡、工資卡、身份證、駕駛本、家裡的鑰匙,還有現金七八萬,沒有留下任何清單。三直到月二十二日才讓她簽的所謂的搜查證,(上面只有兩個人的名字)但日期寫的是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直到四月十二日她才要回有關的證件、銀行卡和工資卡。

迫害卞麗潮的案件的卷宗已由路南刑警大隊高志龍送至路南檢察院,負責人是科長任維檢(電話2815757 手機13703154529 15512555668)。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綁架當天)下午,在永紅橋派出所,劉祝光讓簽了5、6頁手寫的抄家清單,其中有這樣的記錄:面值伍元的人民幣六千元;面值一元的人民幣五千一百多元;三萬元;二萬二千元。共計六萬一千多元。

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兩個警察到了行政拘留所要求周秀珍簽了五、六張扣押物品計算機打印清單。

三月十八日在卞曉暉父親極度想家擔心家人幾乎崩潰的時候,國保大隊的李彪和蔣建軍為了構陷卞曉暉父親,他們三天提審卞曉暉父親九次。

三月二十三日,路南國保大隊李飆打電話找周秀珍到國保,問說:“你知道你們家床頭櫃裡有多少錢嗎?”周秀珍說“不清楚”。然後李飆拿出一個紙條說:“這是卞麗潮寫的,說裡邊有二萬六千多元,是他的補課費,讓你來取走。”周秀珍說那就給我吧,可李飆雖然把錢遞到周秀珍手裡,卻又左右推脫、不讓拿走。周秀珍看出李飆是想要回扣,於是從裡邊抽出二千元放進了李飆的抽屜。李飆說:“這事兒刑警大隊不清楚,所以你得簽幾個空白清單,然後我再謄寫一遍。”隨後,他拿出六張空白清單讓周秀珍簽了字。然後周秀珍問:“那剩下的五、六萬元呢?”李飆說“那是涉案基金,不能給你。”

在空白清單上簽字後,李飆還讓周秀珍簽了搜查證,但搜查證上日期是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同時還跟周秀珍要了卞麗潮的體檢費和被褥費四百五十元。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周秀珍曾找李飆索要清單,李飆一開始也答應給一份。但國保大隊長蔣建軍卻大罵:“滾蛋,清單就是不給你!”

五月十日,周秀珍又去國保大隊索要清單,蔣建軍說:“你到刑警大隊去要吧。”下午周秀珍找到了刑警大隊長高志龍,但高志龍說沒有卷宗,不能提供清單。五月十四日,再次到國保大隊,但依然空手而回。

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周秀珍又到國保大隊找李飆,不但拒絕提供抄家清單,而且不承認曾讓周秀珍在空白清單上簽字一事。

直到七月五日閱卷時周秀珍才知道,卷宗內的清單只有一張半打印紙,上邊寫著:一千四百六十張一元人民幣和六十張五元人民幣,共計才一千七百六十元!而在七月五日的會見中,卞麗潮告訴律師,家裡當時有現金十幾萬元。通過閱卷還得知,卷宗內有一張關於周秀珍的傳喚通知書,而此通知書從二月二十五日(周秀珍曾被非法拘留十天)以來從未有人向周秀珍出示,周秀珍也從未簽過字。

在第二看守所多次提審卞麗潮的過程中,有警察(曾是卞麗潮的學生)曾不止一次向卞麗潮表示,如果卞麗潮不承認犯罪,真的會把周秀珍也抓進去,還會去東北騷擾他們的女兒。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唐山市路南法院欲卞麗潮非法庭審。同時卞麗潮的妻子周秀珍向唐山市各個部門寄出了投訴信,投訴路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在非法抓捕卞麗潮夫妻的過程中詐騙卞家現金十余萬元。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八點左右,當卞麗潮的家人、親屬和朋友陸續到唐山市路南區法院,發現所有進入路南法院的各個路口都有警車把守,足有十幾輛。沒有警車的地方則是十步一崗,五步一哨,穿警服的、穿便衣的布滿了整個法院大樓內外,連周圍的居民樓裡都布滿了便衣。

八點四十五分,當周秀珍和律師到法院門口時,見到了自己和卞麗潮所在學校的校長和書記。周秀珍本以為兩個學校的領導是應自己之邀而來,然而一問才知道,他(她)們是上邊派來監視自己的,並非為關注卞麗潮而來。其中一個女的被稱為吳書記,那個男的被稱為田校長,另一女的是開灤十中的張校長。

當周秀珍和律師快步走到安檢口,警察說先不讓進,等著。沒過幾分鐘,一個高個白臉50歲左右的男子首先把兩個校長和那個吳書記請了進去,然後才叫律師和周秀珍進去。進入大廳後,法官王健告知當事人家屬周秀珍不能以家屬身份進入旁聽,原因是抓捕卞麗潮時也同時抓捕了周秀珍,並做了筆錄,簽了字,所以周秀珍被定為證人,失去了家屬身份。周秀珍說“我那是事實陳述,沒給誰作證”,同時表示放棄作證人,自己要求做家屬,但王健說不允許。最後,周秀珍只有在兩個校長和一個書記的陪同(監視)下在大廳無奈的坐著。

在法庭上,路南檢察院的任維檢羅列了一些所謂的證據。卞麗潮質疑道:“他們以我妻子和女兒的安全威脅我,不承認就將她們母女都抓起來。而且只要求我回答是或不是。還強加我一些不相干的人和事,以達到捏造證據的目的。”

同時,辯護律師從法律層面以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對公訴人的所謂指控逐一駁回。在整個質證過程中,主審法官王健和陪審員不斷的阻止律師的質證和辯護,王健甚至威脅說:“我們已經警告你兩次了,再提法輪功是信仰問題的話,就對你采取措施。”

庭審中,公訴方不提供任何證物,而律師多次要求傳喚證人周秀珍出庭作證,都被無理拒絕。在此情況下律師提出自己有新的證據提供,一度使那些所謂法官和陪審員非常恐慌,提出休庭。

休庭大約十分鐘後繼續開庭。開庭後,律師出示了新證據--一段證人周秀珍指證公安人員違法取證和貪污當事人十余萬元現金的錄像證詞。

在確鑿的反控證據面前,作為公訴人的任維檢極力否定證詞,並以卞麗潮大量制作神韻光盤海報為由,蠻橫無理的提出對卞麗潮量刑7至15年。而律師則嚴正告誡任維檢,以邪教之名誣陷法輪功是道聽途說,毫無根據。

從一開始的質證一直到卞麗潮和律師做最後陳述,被法官王健無理打斷二十多次。不僅如此,王健還質問律師:“你在為誰辯護?!”“不許談政治!”律師義正詞嚴,正告庭上法官:“到底是誰在擾亂法庭秩序?!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護不受法律追究。律師就是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辯護律師面對法官的恐嚇和干擾仍堅持做完正義辯護。

沒能以家屬身份進入法庭的周秀珍在庭外大廳內仍受到非法監視和檢查。十一點左右,法院黨委書記馬汝雲(禿頭)看到周秀珍舉著手機,就讓四個警察過去檢查,並說“如果她照相,就給她刪了。”這四個警察的警號分別是130490、130491、130536和130537.

主審法官王健和陪審員也不斷的阻止律師的質證和辯護。後中共法庭非法判卞麗潮十二年徒刑,卞麗潮提出上訴。

然而,唐山中院仍是一意孤行,執法犯法,在沒收到律師辯護詞的情況下,於十一月二十七日通知卞麗潮的律師,“事實清楚,維持原判。”並置確鑿事實於不顧,稱被控告的路南國保蔣建軍、李飆等不存在私吞錢款行為。

家人和律師接到這份不可理喻的“維持原判”通知後,都感到非常不解和憤懣,表示要繼續上告、申訴。律師則表示要寫信給中院院長李德仁,要求罷免枉法的所謂法官杜鵑,否則就連李德仁一起告到人大。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日,卞麗潮的家屬收到掛號信,得知卞麗潮已經被劫持到保定監獄。保定監獄在信中稱三個月後才允許家屬見人。卞麗潮的家屬 認為這是剝奪了家屬探視權,遂向保定監獄、河北省監獄管理局遞交了會見申請,要求會見卞麗潮,否則將針對非法阻止會見的違法人員啟動法律程序。保定監獄拒不答復,並於一月六日將卞麗潮悄悄轉到石家莊監獄迫害。

在近一年多的非法關押、刑訊逼供中,卞麗潮被折磨的高血壓、心髒隔部堵塞(心絞痛),視力急劇下降等嚴重病症,體重不足六十公斤,晚上前胸後背很疼,每天都疼醒。然而,保定監獄不但不予治療,還令四個警察、三個犯人包夾、監控他,不許他出屋,連上廁所都必須三個犯人包夾同行,令他病情日趨嚴重。家屬要求探視卻遭獄方拒絕。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九日下午二點三十分,卞麗潮的妻女為了給卞麗潮辦保外就醫,去保定監獄索要卞麗潮在保定監獄時的體檢報告。面對這一正常要求,保定監獄醫院院長侯擁軍和獄政科科長石至勇,不但不提供體檢報告,說卞麗潮的妻子不是本人,和母女發生了爭執。侯擁軍把卞麗潮的女兒按在地上不能動彈,母親看到女兒遭受如此欺侮,上前營救,被石至勇攔截,雙方扭打在一起。門外七、八個警察把門頂住,不讓母女出來,還以報警威脅。

卞麗潮的妻子自己撥通了110報警,被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五七路派出所帶走。五七路派出所不但沒有做筆錄,還說母女二人騷擾了監獄的警察。大約五點左右,母女二人才離開派出所。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卞麗潮的妻女到保定市公安局督察處對五七路派出所的行政不作為的不法行為提起控告,並定於二十一日寫好控訴狀,對保定監獄的侯擁軍和石至勇提起控告。

被非法關押到石家莊監獄後,卞麗潮曾幾次申請見律師,均沒得到獄方答復。一直到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才得到岳玉海和其他所謂有關官員的口頭答復。卞麗潮曾向監獄申請“保外就醫”,但醫院院長安英武說他的病嚴重程度不夠保外就醫,因為他妻子就是石家莊監獄管理的人,所以自己也很明白,只是有意推托。

卞麗潮先後曾給家裡寫過十多封信,交給副監區長王群牛,但卞麗潮的妻子至今一封也沒收到。別的服刑人員平時可以給家裡打電話,而卞麗潮即使在大年三十晚上幾乎哀求他們給家裡打個電話,都遭到嚴厲的拒絕。

被非法判刑十二年、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監獄的優秀教師卞麗潮,兩頰消瘦,面無血色,眼睛深陷,三個多月非法關押後,出現嚴重的高血壓和心肌梗塞。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他再次見到妻子時,第一句話就說:“秀珍,每一次見面都可能成為訣別。”

卞麗潮先後曾給家裡寫過十多封信,交給副監區長王群牛,但卞麗潮的妻子至今一封也沒收到。別的服刑人員平時可以給家裡打電話,而卞麗潮即使在大年三十晚上幾乎哀求他們給家裡打個電話,都遭到嚴厲的拒絕。

石家莊監獄從二零一三年過年以後,一直到現在,監獄安排每天三個組“包夾”卞麗潮,不許他和任何人說話,也不許任何人和他說話。包夾記錄由醫院院長安英武負責,並按他們的要求任意改寫。他們改寫後,還讓卞麗潮簽字,但被卞麗潮拒絕。同監室的絕大部份服刑人員為了得到減刑的“獎勵”,對卞的包夾絕對服從上級命令,配合院長安英武改寫包夾記錄,從精神和身體上摧殘卞麗潮。

石家莊監獄從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開始,又開始對卞麗潮進行“轉化”迫害。並於十一月二十日從外地叫來猶大夏新民對卞麗潮進行大約一個星期的精神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妻子周秀珍和女兒卞曉輝到石家莊監獄探望卞麗潮,又遭到監獄拒絕。苦求一天一夜無果,周秀珍傷心暈倒,進了急診室。因女兒卞曉暉才二十三歲,周秀珍稍後托付表親陳英華照顧和保護年輕的女兒。

一直到三月十二日,監獄方依然對可憐女孩的正當要求蠻橫拒絕,萬般無奈之下,卞曉暉在監獄門口打出了“我要見父親”的橫幅。卞麗潮的妻女不畏強權,揭露當局對親人的迫害,使得唐山公檢法、與石家莊監獄方面惱羞成怒。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下午5點左右,警察在卞曉暉租房處綁架她,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同一天,曾經陪同卞曉暉去石家莊司法局和監獄管理局反映情況的陳英華,在准備離開石家莊之際,在火車站被綁架。媽媽周秀珍聽聞後欲從唐山趕來,被扣押在唐山看守所。

據悉,從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到四月十四日,卞曉暉被關押在沒有床板的監捨內長達二十五天。她拒穿號服、拒戴手銬,律師多次會見均被石家莊第二看守所拒絕。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八點半,石家莊市橋東區法院對卞曉暉非法開庭。卞曉暉的三位辯護律師為王全璋、鄭建偉、蘭志學。三位律師在庭審到十點時憤然離庭。卞曉暉有心髒病的小姨,在律師出來後不久也氣憤離開。橋東區法院就在沒有律師、沒有親屬的情況下,對卞曉暉非法庭審至十一點。

周秀珍被非法拘押在唐山看守所已九個多月了。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開庭迫害周秀珍。當天早上八點三十,法院門口開始戒嚴,拉上警戒線,十多個法警在法院對面站了一排,穿警服的胖警察開始巡視盤問路人,對參加旁聽的家屬拍照,周秀珍朋友接律師的車停在路邊也遭到了盤查。

周秀珍依法提出:劉向山是冤判她丈夫的主審法官,自己曾對他多次控告,因此依法要求劉向山回避;並依法要求增加人民陪審員,都被法官當場違法駁回申請。

鑒於法庭程序嚴重違法,並且沒有宣布被告人的權利,王全章律師宣讀了兩位律師要求退庭控告的申請書,並表示律師的退庭並不意味著放棄對當事人的辯護權利。律師離開時一再告誡周秀珍,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請拒絕發言,不承認不配合這種“非法庭審”。

隨後,公訴人在沒有辯護人的情況下違法宣讀起訴書,違法要求周秀珍自我辯護。周秀珍堅決拒絕接受庭審,一言不發。

周秀珍被控把丈夫卞麗潮被綁架、判刑、警察私分她家現金十二萬元的消息發布到網絡上。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石家莊長安區法院再次對陳英華和卞曉暉非法庭審,法官李胤,公訴人名叫楊文娟。因為這個案件早已在海外曝光,法院非常害怕,從上午九點開始前,到下午三點四十五分左右非法庭審結束後,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門外,公安便衣密布,戒備森嚴,驅趕、威脅要求旁聽的普通民眾。

卞曉暉面對法官高聲抗議法庭擅自違法取消她的合法律師王全章的辯護權,“我要王全章律師辯護!”喊聲震撼法庭,震撼著每一個善良人的心,卻被法警將雙手背銬在審判椅上折磨,但她依舊吶喊不停。

二零一五年四月初,法院通知卞曉暉律師,卞曉暉一審被判刑三年零六個月。表姨陳英華被判刑四年。卞曉暉已經委托律師提起上訴。表姨陳英華的父親陳志明亦表示,雖然還沒有看到判決書,但“我們肯定要上訴的”。

馬明旭被調至路南區法院後,繼續追隨江氏集團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群體,對卞麗潮、王衛東、王蘭香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在對優秀教師卞麗潮非法審判過程中,法院無視當地數百民眾簽名對卞麗潮老師的無罪保釋,罔顧民意和法律,其與政法委、610、公安、檢察院等頭子直接勾結,幕後指揮,對卞麗潮非法判刑十二年,並劫持到監獄。此後,卞麗潮的女兒卞曉暉、妻子周秀珍及卞曉暉的阿姨陳英華到法院及監獄要求釋放卞麗潮,卻被石家莊橋東區、長安法院、路南區法院互相勾結,分別對卞曉暉非法判刑三年、對陳英華非法判刑四年、對周秀珍判刑四年。馬明旭參與勾結公安、610、檢察院等政法機構制造了震驚中外的卞麗潮、卞曉暉冤案。

卞麗潮之妻周秀珍(未修煉法輪功)現(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女子監獄第九監區,其女卞曉暉被非法關押在第十四監區、卞曉暉其姨陳英華(修煉)被非法關押在十三監區。現在獄警用暴力強制“轉化”周秀珍、陳英華、卞曉暉,要求不管修煉不修煉都要寫邪惡的四書。

卞麗潮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迫害親屬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敲詐/掠奪/破壞財物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勒索錢財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非法審判非法判刑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精神酷刑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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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唐山市第二看守所唐山市第二看守所電話:2877680
保定監獄(河北省第一監獄)地址:河北保定市七一東路77號陶瓷廠   郵編:071000<br>電話:0312-5999761<p>黨委書記、監獄長 劉建華 5923001 13315272001<br>政委 劉章龍 5923003 13653323308<br>紀委書記 張彥順 5923004 13503365319<br>副監獄長 周彥平 5923005 13663300015<br>副監獄長 劉文國 5923006 13663300020<br>副監獄長 周合理 5923007 13663300018<br>政治處主任 張永傑 5923008 13582996666<br>副監獄長 褚寶春 5923009 15131216677<br>總工程師 王志學 5923010 13903320828<br>辦公室主任 何 靜 5923019 13832224019<br>值班室 5923095 5923100傳真<p>保定監獄監獄長:劉建華 0312-5292801、5923000、13832224001。<br>保定監獄副獄長:褚寶春 13832224013。<br>保定監獄獄政科科長:王曉光 0312-5298508、5298509、5923188。<br>保定監獄教育科副科長、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李宏友 0312-5923083。<br>保定監獄刑罰執行科(獄偵科)科長:高宏亮;副科長:王志干 0312-5923060。<br>保定監獄十七監區(內看守)監區長:劉躍平。 : 石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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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分局 : 齊忠民
路南區法院院長李洋 辦公室電話:0315--2518586<br>刑一庭主管此案法官王健 辦公室電話:0315--2513870 <br> : 王健馬明旭劉向山
路南刑警大隊 : 劉繼柱高志龍劉祝光
路南區國保大隊 : 李飆(彪)蔣建軍
路南區檢察院路南區檢察院:任維檢2815757、13703154529、15512555668<p> : 任維檢
保定監獄醫院 : 侯擁軍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9日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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