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昆(肖坤)
簡介:
肖昆(肖坤)(Xiao,Kun),
女 ,
36歲 ,
哈爾濱香坊法輪功學員。肖洋,中級會計師;肖昆,建築工程學院畢業。姐妹倆合伙創辦的 “金蓮照像館”,口碑極好,生意興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姐妹二人多次遭到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肖洋正在照像館工作,文化派出所一男警察來到照像館,說有特殊人物需要照像,將肖洋騙上車,遂綁架到洗腦班。在肖洋被綁架期間,妹妹肖坤正在外地,街道辦的人員還無恥的向其家人要她的電話,還想把她也綁架到洗腦班去。導致肖坤整整半年多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八年六月起,孫永波調任黑龍江省副省長,並兼任黑龍江省政法委副書記和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孫永波在黑龍江省任職以來,積極迫害法輪功。他多次主持召開會議,責令全省各級公檢法執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政策。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哈爾濱市公安局發起所謂“零點行動”,即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零點之前,公安部門根據掌握的法輪功學員名單上門抓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晨六時許,肖洋正在照像館內看店,一群人撞開大門,將肖洋綁架肖洋被綁架到香坊區和平路派出所地下室迫害。這參與綁架肖洋的是香坊區檢察院副大隊長王殿斌、香坊區和平路派出所警察李運民,石積盛等男女十幾個人。 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左右,妹妹肖坤到店裡上班,也被和平路派出所一群惡警綁架到和平路派出所地下室害。當天晚上七點多鐘,姐妹二人被綁架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俗稱鴨子圈)。 姐妹倆創辦的“金蓮照像館”,被和平路派出所搶劫一空。被洗劫的物品有:電腦兩台,筆記本一部,打印機、復印機、掃瞄儀各一台,專業照像機兩台,其價值一萬多元。還有大型塑封機,打眼機等照像用設備,預交房費的存折及營業所用的現金,數額不詳。另外,還有大量真相年歷、條幅、光碟,真相幣的印章,成捆的布匹等。 黑龍江哈爾濱香坊國保大隊警察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將法輪功學員張盛國、侯英華、肖昆、肖洋的案卷交香坊檢察院繼續迫害。家屬至今未見到姐妹二人,現已請律師控訴惡警罪行。 迫害法輪功學員肖坤、肖洋的責任法官是: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刑庭關曉梅。檢察官是哈爾濱市香坊區檢察院:王江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十分,哈爾濱香坊區法院在黎明法院公開對法輪功學員侯英華、張盛國、肖洋、肖昆非法庭審。在庭審中,公訴人提出種種所謂的證據,拼湊數量,誣陷造假,但漏洞百出,被四位律師遵照《憲法》有理有據的一一駁回,並進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法官及公訴人理屈詞窮,無言以對,不得不草草收場。法輪功學員肖昆被非法判刑七年。 黑龍江哈爾濱女子監獄當時共有十四個監區,九監區和十一監區是專門“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九監區主要責任獄警是陶書平、王姍姍、肖淑芬等,她們分別指使犯人蘆淑華、田艷茹、韓立軍、何秀芹、段恆、白榮環、趙麗娜、李淑梅、李迎秀、黃麗艷、江明秋、景少芹、馬敬文、孫淑花等人隨時迫害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肖昆,一天晚上主動找獄警王姍姍談話,她談到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並不違反法律時,王姍姍說不過肖昆,指使蘆淑華,帶七、八個犯人把肖昆關入小號迫害一個多月。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5點,阿城區國保大隊長石微、楊自橫最少7人在哈市南崗區文成街,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肖昆、肖洋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法像、手機多部。他們被綁架轉押至阿城區公安局非法審訊。一起被綁架的還有肖家的好友,共3人。肖洋凌晨1點多被放回,肖昆被非法關押在阿城,具體的情況不詳。 肖昆被非法關押到哈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她不配合、不轉化、不簽字、零口供。期間,阿城區警察一直不准家人和肖昆見面。 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肖昆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阿城區國保警察將構陷肖昆的案件遞交到阿城區檢察院。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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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阿城國保大隊楊自橫電話:15945125260
王姓警察電話:15146621271
已知相關涉案人員:
香坊區檢察院副大隊長 王殿斌 13936438610
和平路派出所警察 李運民 15104605270
迫害法輪功學員肖坤、肖洋的責任法官是: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刑庭關曉梅
工作電話:0451-82106555轉8703
哈爾濱市香坊區檢察院:王江,工作電話:0451-82917015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黑龍江省公安廳
阿城公安局
:
楊自恆
哈爾濱市公安局
香坊公安分局(原動力公安分局)
:
王殿濱
阿城區和平派出所
:
李運民,
石積盛
動力區法院(香坊區法院)
:
關曉梅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香坊區檢察院
:
王江
香坊公安局
阿城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6日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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