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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穎

簡介:
李穎
(Li,Ying), 女 , 46歲 , 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五月,李穎對扎魯特旗一中教師李曉青講真相勸三退,李曉青把此事告訴了男友張警員(扎魯特旗公安局的警察),而由於張警員的關系,李穎在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被綁架。當時參與迫害的有當地國保大隊長張興宇及國保大隊的其他兩名工作人員,還有黃花山鎮的二名年輕警察。

當時,五人到李穎的服裝店,沒有穿警服或出示任何文件,綁架李穎並抄家,非法關押於扎魯特旗拘留所,期間,張興宇非法審問並捏造一個所謂顛覆國家法律實施罪的罪名,強迫給李穎拍照取指紋。李穎被迫洗衣服洗床單,家人送的食品大部份被警察以搜號的名義搶走。在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被索要伙食費六百四十元。李穎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轉到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

在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李穎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由馬淑芬和吳占華、吸毒人員負責轉化,李穎每天被迫奴役勞動十小時以上,還被罰站辱罵,多次被非法搜身、搜行李。期間,李穎還看到警員作了一個工資表,上面都有每個人的工資額,他們不敢讓法輪功學員看那工資表,就讓那些吸毒犯等普犯代簽,表上顯示法輪功學員們也領了工資,實際上是法輪功學員並沒實際拿到,而警員們造假貪污。

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李穎被釋放,黃花山鎮派出所所長楊志強、防火辦的田某、黃花山鎮政府婦聯主任(女,蒙古族)將她接回,回來後黃花山鎮派出所所長楊志強及多名警察多次到李穎家及商店騷擾。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逼迫放棄信仰綁架/劫持抄家非法勞教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內蒙古通遼市服裝店經營者李穎被迫害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內蒙古女子勞教所)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內蒙女子勞教所),電話0471-33922681 <br>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一大隊0471-33392682 <p>
扎魯特旗公安局 : 張興宇
扎魯特旗黃花山鎮派出所 : 楊志強
扎魯特旗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24日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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