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麗萍
簡介:
韓麗萍(Han,Liping),
女 ,
49歲 ,
通遼市科區職業中專教師。在中共打壓法輪功期間,韓麗萍被非法勞教十三個月,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關進洗腦班一次,被非法抄家兩次,總計被關押四百三十八天,被停發工資九年,曾受到酷刑折磨。 法輪功學員韓麗萍曾經受到下列相關部門的聯手迫害,這些部門是:科區西門辦事處及所在轄區的居委會,永清辦事處及所在轄區的居委會,西門派出所,科區職業中專,河西看守所,科區610辦公室,科區公安局,圖牧吉勞教所等。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韓麗萍與法輪功同修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途中赤峰站被通遼鐵路公安分局三名警察劫持回當地,直接送到河西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一天,放回之前強迫她與同修在不上訪的所謂‘保證書’上簽字。 二零零零年五月,韓麗萍再次進京上訪,回來後,科區公安局的兩名警察將韓從家中劫持到科區公安局進行非法審訊,問進京的原因和過程,強迫在非法審訊的筆錄上簽字。 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西門派出所的警察將韓麗萍從家騙到河西派出所,被西門辦事處及居委會的女主任看管了一夜,第二天又將她非法劫持到河西駕校洗腦班。在那裡逼迫她與同修讀誹謗大法的資料,還逼迫聽誹謗大法的資料,並且專人圍攻韓麗萍。一名宋姓居委會主任,韓的單位的工會主席高淑琴,副書記李靖也被調去參與轉化韓及其他同修,強迫韓寫不煉功保證書,並且威脅不寫,將送去圖牧吉勞教所勞教,這次洗腦班韓被非法關押二十七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韓麗萍因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一個不明真相的老人舉報,被科區公安局的王波、趙那斯圖兩名惡警綁架到科區公安局。之後又將戴手銬的韓麗萍直接非法劫持到河西看守所,將韓與普犯關押在一起,強迫其穿號服,坐板,剪發,拍照,非法審訊,並強迫其家人交伙食費。在看守所期間,非法審訊韓三次,捏造罪名妄圖定罪,強迫韓按手印,取指紋。韓拒不配合,邵軍與一名刑警大隊的惡警就用力掰韓的手指,疼的韓大叫,惡警強行取了她的指紋。一個月後,韓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韓被非法劫持到圖牧吉勞教所,剛到那,就被強行體檢搜身,將同修給韓的經文搶走,並訓斥一番。在圖牧吉勞教所的前三個月,韓麗萍被強迫學習所規所紀,干零活,晚上看邪黨的新聞,還不許韓與別人說話,不許煉功,韓麗萍不配合就遭到惡警李愛曄的電擊。有一名小個子的女隊長,將她的雙手銬在二層床的鐵欄桿上僅腳尖著地,吊了大半天,韓麗萍被吊的渾身顫抖幾近虛脫,之後又繼續把韓銬在暖氣管上,在地上蹲坐一宿。韓麗萍經常被罰站、訓斥,經常被刑事犯監視,打小報告,遭受惡警無端的懲罰,強迫奴役勞動和學習。有一次曾因不幫助隊長寫論文,惡警們就讓韓掏三個月廁所。後來韓被送到大隊,強行奴役,干農活,每天十多個小時,強迫韓學習所謂文化課還要參加考試,寫思想匯報,軍訓,經常開大會訓斥侮辱韓與同修。在圖牧吉勞教所沒有熱水,韓與同修只能用冷水洗澡。由於開兩會,韓被超期關押一個月才放回。 韓回家後,西門居委會、永清居委會,經常以各種藉口上門監視騷擾她,永清派出所兩名警察也曾上門騷擾。 韓麗萍不僅受到非法關押勞教等折磨,在經濟上也受到極大損失。 二零零一年四月,韓麗萍從洗腦班回來後,學校黨支部書記王景富要求她向學校寫不煉功保證書,韓拒不配合,就被學校攆回家中,停發工資長達九年。九年之中韓去學校要求恢復工作,每次都被拒絕,說他們說了不算,上邊(610辦公室)說了算。九年中韓的生活非常拮據,只能靠親屬接濟,才勉強度日。為此,多位親人及親屬們也與她共同承受著精神上壓力與痛苦。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內蒙古通遼市法輪功學員韓麗萍被迫害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圖牧吉勞教所
河西看守所
永清派出所
通遼市610
內蒙古扎賚特旗圖牧吉勞教所
:
李愛曄
科爾沁區公安分局
:
趙那斯吐,
邵軍
科爾沁區公安分局
:
王波
永清辦事處第三居委會
科爾沁六一零
科爾沁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永清辦事處
西門居委會
西門派出所
河西派出所
河西駕校洗腦班
科爾沁區西門辦事處
科爾沁區職業中專
:
王景富,
李靖,
高淑琴
通遼鐵路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29日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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