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顏(崇艷)
馬三家抻刑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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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高崇顏(崇艷)(Gao,Chongyan(chongyan)),
女 ,
62歲 ,
遼寧省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近日(2012-3月)高崇顏、孫連君等法輪功學員在馬三家勞教所遭惡警嚴重迫害。 法輪功學員高崇顏被劫入勞教所後一直堅定正念,拒絕所謂的“轉化”,每天在同監室其他人起床前十分鐘被帶走,送東崗(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迫害,晚上在其他人入睡後被送回。這樣被連續迫害半年多,現已被送普教隊。 東港”是馬三家專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設置的秘密“基地” 在馬三家教養院四樓。這裡專門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所有房間的門窗都糊得嚴嚴實實,在外面聽不到裡面的聲音。所謂“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帶到這裡後,惡警先強迫她們蹲著,兩耳塞上耳機,聲音放到極限,長時間不間斷播放誹謗大法的內容,如這招還不能“奏效”,接著施以“抻床”、吊刑、電刑、暴打、不讓睡覺的同時還限制吃飯、喝水和大小便等折磨。其中主要酷刑——手銬抻,讓人生不如死,手、胳膊變形。 孫桂芳、秋鐵艷、高崇艷、崔仲華、李裴艷在東港一直被惡警迫害二十多天,她們被迫害到什麼樣再也沒看見。 大法弟子高崇燕、董樹海於(2016年)6月28日早7.00被平山區北地派出所警察和國保人員闖入家中綁架。 董樹海因身體原因已回家,高崇燕目前(2016年6月)被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被關押在看守所的還有宋月剛。 本溪市溪湖區法院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9時再次對法輪功學員宋月剛非法庭審。責任法官趙玉蘭。趙玉蘭本以為到年終了,想對法輪功學員早點開庭,草草結案,宋月剛用絕食的方式堅決否定對他的非法開庭,兩次時間分別是2016年11月22日、11月29日。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本溪法輪功學員高崇艷、宋月剛同時面臨非法庭審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遼寧本溪市十余位法輪功學員同日遭綁架(圖)
遼寧省本溪市法輪功學員6月28日被綁架者補充
東港——馬三家勞教所的酷刑室
遼寧馬三家勞教所惡警近期暴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本溪市溪湖區公安分局:
電話24-45837110
溪湖區國保大隊:
電話2445836534
大隊長王廷傑13500442666
國保警察張捷15041403033
安檢人員 吳智剛:15104142258
本溪市溪湖區河西派出所:2445836472
本溪市溪湖區彩屯派出所:2445893553
本溪市北地派出所:2443853148
本溪市看守所:
電話:2442185522、2442185520
所長劉晶13332142468
所長張娟13841429728
獄警13942457078
本溪市拘留所:
電話:2443135880
所長張國榮
本溪市溪湖區610辦:2445836283,2445836658
溪湖區委辦:2445836268
溪湖區紀檢委:2445836745
溪湖區法院:趙玉蘭024-42885895 18641468895
溪湖區檢察院:(宋月剛案)檢察官:石爽、衡力源
明山區法院:季蘊芹024-42885537、18641467537 32511
明山區檢察院:檢察官李澤民44599299(高崇彥案)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本溪市看守所(大白樓)
本溪市610(本溪市維穩辦,在市公安局內部)
明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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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蘊芹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13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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