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越
簡介:
孟越(Meng,Yue),
女 ,
52歲 ,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法輪功學員孟越和朱晶華在沈陽三好街百老匯講真相和發神韻光盤時,被不明真相的業主惡意舉報,遭到沈陽東陵(渾南新區)區公安分局科技商城派出所警察的綁架。 當天下午,警察劫持孟越和朱晶華到各自家中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和光盤和電腦主機。夜裡,惡警將孟越和朱晶華送到沈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家屬在三月二十一日才被告知她們分別被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天和七十天,同時將搜走的電腦主機和隨身物品返還。 孟越在看守所絕食十天,惡警在給她野蠻灌食時用皮帶使勁捆綁她的上身差點令她窒息。惡警還給孟越戴上腳鐐和刑具定位八天。在三月十九日孟越被送往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之前的當天,體檢時有幾個體檢項目不合格,其中有一項是孟越身體出現心肌缺血症狀,根本不符合送勞教所的條件。此時惡警騙孟越說將送她回家,但是在離開看守所的相關手續還沒有辦理的情況下,卻連夜將孟越強行送往馬三家。當家屬在三月二十二日知道了孟越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後,去看守所要回給孟越存的生活費時,看守所的電腦裡顯示孟越還在看守所裡(實際人已經被送走),以此為由,看守所不給退生活費。最後找到負責孟越的管教才確認孟越已經離開看守所時,才把生活費退還給家屬。 法輪功學員朱晶華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在被非法刑拘十天後被送回家中。 孟越自從到馬三家勞教所後身體狀況很差,全身疼痛尤其是上身脹痛難忍,連吃東西,走路都疼痛不已。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又一次體檢時認定疼痛為身體受外傷(在看守所時受到的迫害)所致。 孟越因為普犯曲美玉和別人打架她拉架把腰扭了,腰脫臥床半年了也不放人。 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孟越、王坦、馬立光、陳海濱等被安排與幾個犯人關在一起,看管一名上訪人員曲美玉,其間孟越腰扭傷,天天躺在床上不能動,直至到期加半個月出所(不背30條加期 )。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下午,沈陽市沈河區大南濱河派出所戶籍員,給孟越打電話,要求見面、要求索取孟越照片,孟越沒有配合他,警察一直無奈的強調是上面要求做的,孟越告訴警察:納粹時期、文化大革命時期,哪個不是上級讓干的,哪個人有好結果,看看江澤民的結果,善惡終有報。上級讓你干好事你就干,讓你干壞事你就不能干,你看看法院、檢察院有終身責任制,誰做錯誰自己承擔法律責任,誰家都有老小……孟越告訴警察保護好自己為了家人,警察沒再說什麼。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上午,遼寧省沈陽市孟越接到當地沈河區大南派出所警察打來的電話,問孟越對法輪功放棄還是堅定,孟越回答:當然是堅定了,誰得到好東西能放棄呢?警察又問孟越:你丈夫也堅定唄?孟越告訴警察:對呀,夫唱婦隨呀。警察又問孟越:你出去發傳單、材料嗎?孟越反問警察:你幫我看護92歲的媽,我就出去。警察沒再說什麼,就結束這場通話。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晚,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大南派出所警察電話騷擾,打電話給大法弟子孟越,說核查疫情,因為最近有疫情,說孟越在疫情區域內,有電話定位,要核實孟越現住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摧殘性灌食;
手銬/腳鐐;
非法勞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37830.html#22128203134
遼寧省沈陽市孟越接到當地派出所警察打來的電話
遼寧沈陽法輪功學員孟越被當地派出所電話騷擾
沈陽馬三家勞教所三大隊一年來的迫害惡行
孟越遭沈陽惡警野蠻折磨後被非法勞教
相關單位及個人:
科技城派出所惡警 李達
電話:024-23893701 024-23920938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東陵公安分局
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沉河區大南派出所
科技商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30日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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