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春榮
羅春榮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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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羅春榮(Luo,Chunrong),
女 ,
69歲 ,
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南昌市自來水公司退休干部,家住南昌市自來水公司宿捨。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羅春榮遭受了嚴重迫害:被非法抄家七次,被抄走大法書籍、煉功磁帶及大法師父法像等;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被非法勞教一次(兩年零七個月);家中的電話、手機被監控跟蹤;女兒因受株連被下崗並被扣發工資。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羅春榮去北京信訪辦上訪,在北京派出所遭到警察的刑訊逼供,身材高大的男警察從遠處沖過去,抬起穿著44碼方頭皮鞋的腳,對著她的胸部、腹部及下身猛力狠踢三腳。 之後羅春榮被劫持回南昌、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三看守所一個月,關押期間獄警指使男犯人毒打她,用拳頭重錘她的頭部。大年三十晚上,墩子塘派出所對她家進行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羅春榮再次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北京地鐵派出所,後被南昌市墩子塘派出劫持到南昌第三看守所,後又被轉送省女子勞教所、青雲譜“法制班”、“洗腦班”,共被非法關押九十天。 期間羅春榮遭到非法抄家三次,家中電話被監聽、居室被監控,丈夫、女兒因受株連被克扣工資,家中被勒索現金2000元。 二零零二年,羅春榮被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綁架並被抄家,警察連夜訊問,強逼她半蹲成一字形,稍有晃動就用穿著皮鞋的腳狠勁踩碾她的一個腳趾頭,對她造成了無法忍受的劇烈疼痛。一個月後,羅春榮被強制送到南昌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後又被轉押到省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警察不讓上廁所,羅春榮只能在窄小的封閉房間裡大小便,被強迫做奴工勞動,被長時間暴力洗腦。 二零零五年五月,羅春榮被迫害致血壓高達200才被釋放回家。羅春榮被摧殘的滿頭黑發變成了銀絲,一口整齊的牙齒掉落了許多,容顏也由紅潤漂亮變成蒼老憔悴。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羅春榮在南昌市昌北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派出所綁架,同時被抄家,被抄走大法書籍和大法師父法像。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南昌市“六一零”、 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及南昌市自來水公司保衛處,三方聯合強行綁架羅春榮去洗腦班強制洗腦,在遭到羅春榮的堅決閉門拒絕後,這些人員就叫來“110”警察從兩側同時爬上她家三樓的陽台和窗戶,暴力強行將她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羅春榮在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下羅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下羅派出所非法綁架。 在一次又一次的迫害中,羅春榮的家人遭受了難以言表的身體上、精神上及經濟上的傷害和損失。為了生存,她的女兒和女婿離開南昌,去到了外地。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大法弟子羅春榮與塗琳倆人,在南昌市新建縣西山街上,給有緣人講真相,被新建縣西山派出所警察劫持後,關押在南昌市第三看守所。目前,南昌市新建縣公安分局已經對羅春榮、塗琳倆人家屬送達了刑事拘留通知書,並於四月七日將她們倆人轉押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羅春榮、塗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羅春榮、塗琳。上午近十點開庭,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羅春榮和塗琳是雙手被銬著帶上法庭的。 被折騰的臉色蒼白、憔悴的羅春榮在自辯時宣讀自己的無罪自辯詞。她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身心巨變,以自己的親身受益證實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功法;指出修煉法輪功在我國是合法的,所以對她的指控是根本不成立的,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的。她是無罪的,要求當庭無罪釋放。 審判長多次無理打斷並蠻橫中止羅春榮的陳述,羅春榮則堅持宣讀自己的自辯詞。於是兩個法警走到羅春榮的身邊,死死勒緊羅春榮雙手戴的手銬,造成手銬勒進皮肉,令她疼痛難忍。這時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的羅春榮的丈夫“呼”的站起來,隔著擋板想制止這種暴虐行為,他指著法庭人員大聲譴責:“你們不能這樣對待她!” 一法警喝斥羅春榮的丈夫:“旁聽者不能說話,否則就出去!” 羅春榮的丈夫一怒之下吼道:“出去就出去!”說完踉蹌朝門外走去,上了年紀的他被氣得邊走邊喘著粗氣,“咚咚”地捶著自己的胸膛,沒走兩步就兩眼一黑“咚”的一聲倒在法庭的過道裡。 這時旁聽席上所有的人都湧到擋板前,紛紛譴責法庭這種喪失人性的暴虐行為。羅春榮的家人憤懣抗議道:“這哪有讓人說話的權利啊!當著我們的面都這樣惡毒,那裡頭(看守所)還不知道怎麼折磨的呢?!”一個老太太說:“你們這樣對待一個白發蒼蒼的家屬,你們自己有無父母?羅春榮犯了什麼法?她做好人,修真善忍沒有錯!” 在眾人正義譴責下,法庭人員頓失囂張之勢,匆匆將羅春榮押入裡間,非法庭審一度中止。後來,女審判長到旁聽席上詢問是否接著庭審時,家人及旁聽者堅持說道:“你們這樣錯了!應該賠禮道歉!” 在接下來的庭審中,庭審人員再也沒有打斷羅春榮的自辯。當羅春榮最後以“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給自己選擇美好未來”的善勸來結束自己的自辯時,全場響起了經久不息的熱烈掌聲。 二零一六年六月,南昌市“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劉志斌操控南昌市新建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羅春榮、塗琳,並對羅春榮、塗琳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四月上旬,新建區法院通知羅春榮的家人,羅春榮已被非法判刑兩年。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羅春榮結束兩年的冤獄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回家。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勞教;
監視/跟蹤;
毒打/毆打;
非法審訊;
手銬/腳鐐;
非法判刑;
迫害親屬;
罰站;
精神酷刑;
逼迫放棄信仰;
電話監控;
勒索錢財;
強行施藥;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江西省南昌市610副主任劉志斌的惡行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51090.html#17715221218
江西南昌市68歲羅春榮被非法判刑兩年(圖)
羅春榮當庭自辯-遭法警勒緊手銬-丈夫暈倒
江西省南昌市的羅春榮面臨非法庭審
南昌市的羅春榮、塗琳面臨非法庭審
屢遭迫害-江西省南昌市倆老太面臨非法起訴
南昌大法弟子羅春榮、塗琳目前已被新建縣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江西南昌市法輪功學員羅春榮、塗琳被綁架
2012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況
南昌法輪功學員羅春榮下落不明
相關單位及個人:
南昌市新建區法院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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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辦公室:0791--83732132
研究室:0791--83731076
立案服務:0791--83732561
院長:劉國根
副院長:余大其
政治處主任:李澤標
紀檢組長:屈建平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昌市第三看守所
青雲譜看守所
南昌市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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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斌
江西省女子勞教所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江西省女子監獄
新建縣西山派出所
新建區法院
墩子塘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1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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