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志林
簡介:
秦志林(Qin,Zhilin),
男 ,
六十多歲 ,
河北省保定市易縣唐湖鄉北河北村法輪功學員。(身殘疾)自一九九九年開始十多年來,易縣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判刑、勞教迫害的達一百多人次,這些幾乎都有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田國軍親自或指使各鄉鎮派出所的參與。據不完全統計,全縣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勞教的有三十八人次,遭非法判刑的八人。田國軍不但在本縣迫害法輪功學員,還到鄰縣如淶水縣、定興縣綁架法輪功學員。淶水縣法輪功學員王德謙遭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定興縣兩名女學員遭綁架都與田國軍有關。 易縣塘湖鎮北河北村秦志林、姚秀芝夫婦,於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他們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准要求自己,處處與人為善,煉功時間不長,他們的病都好了。因為堅持對法輪佛法的信仰,他們遭到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塘湖鎮派出所等人員的騷擾綁架、拘留、抄家,姚秀芝還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的一天下午,秦志林一家三口正在收拾家務,村干部敬福江領著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田國軍、張海燕和塘湖鎮派出所所長米林等一群人闖入家中。田國軍進門就問:“你們那電腦呢?打印機呢?”秦志林、姚秀芝夫婦不配合,那些人到處亂翻,翻出了一台打印機,兩台筆記本電腦,大法資料和幾箱打印紙,並把一家人綁架到易縣公安局。 在易縣公安局,警察讓秦志林一家三口人都蹲下呆著開始非法審訊。田國軍問:“你們的東西是哪兒來的?誰給你們的?你就是自己買的,也得說出來是從哪兒買的?”。田國軍說:“你說吧,還有誰煉法輪功?說了就讓你們回家。”警察對他們非法審訊做了筆錄,並對他們照相,照了頭部還照兩只手。十個手指分別按了滾動指紋,還強迫按黑手印。警察把這些迫害他們的所謂的“手續”辦完,就直接把夫妻倆劫持到易縣拘留所,女兒關押到易縣看守所,(他們的女兒並沒有修煉法輪功,卻被非法勞教一年)。 秦志林在易縣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八天,期間,不許隨便走動,也不許說話。最後,在家人給國保大隊的田國軍、還有一個40多歲女人和一個只知道是團山村的人送了一萬多塊錢,才叫家人把他接回了家。 姚秀芝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天。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塘湖鎮派出所工作人員郭大剛和韓曉傑等人到她家非法騷擾了五、六次。每次來韓曉傑都問:“你們家藏著東西呢嗎?在哪兒呢?拿出來!”如果拿不出來,他們就到處亂翻,翻不出他們認為有用的東西就走了。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秦志林正在家中干活,五名塘湖鎮派出所的警察(其中有一個女人)闖進家中,就像土匪一樣翻箱倒櫃,連糧囤都沒放過。其中,韓曉傑翻得最凶。他們翻出大法書、真相資料,他們裝在一個兜子裡。然後,派出所所長騙秦志林說:“跟我們到派出所,一會兒就回來了。”說著就推把秦志林綁架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把他關在一間屋子裡,韓曉傑不管他腿有殘疾,推搡著把他摁在一個凳子上,拿著一張白紙,對他吆喝說:“你按個手印!”說著抓起他一只手按了好幾個手印,還強行拿著他的手滾紅手印。之後,韓曉傑強行給他戴上手銬,一個姓楊的惡警對他非法審訊,問他東西哪來的,誰給的,和誰有聯系等,做筆錄,還威脅他說:“你如果不說,就勞教你。”他不配合。 非法審訊一個小時左右後,韓曉傑說:“給他照相。” 秦志林說:“不照。”韓不由分說強行把他帶到另一間屋子,裡面一個年輕的女人給秦志林前後左右照了相,然後又把他帶回那間屋子,韓小傑強迫秦志林按手印,被秦志林拒絕。他們就惱羞成怒的銬著秦志林的雙手關押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才把銬子給他打開。 到了晚上,他們從櫃子裡拿出銬子,秦志林問他們:“你們拿銬子干什麼?還想給我戴銬子嗎?我又沒犯法。”韓曉傑說:“那也不行。”說著蠻橫地抓起他一只胳膊,強行銬在暖氣片上,強迫他在凳子上坐了一宿,而他們在旁邊的床上睡覺。 第二天傍晚,他被帶到另一間屋子,姓劉的所長說:“出去,上車!”秦志林問去哪兒?所長也不告訴他,強行把他推上車,在車上一個叫大剛的惡警說:“你要不“轉化”,就把你弄到遠遠的地方去,判你個三年四年的。以後對你的家,什麼都要限制,連你兒子結婚也不給你們辦手續。” 就這樣,他又被劫持到易縣公安局,也不許他下車,姓楊的下車後,過了一會才回來,秦志林就問他們:“你們想怎麼著?”姓楊的說:“一會兒就把你送回去。”可是他們並沒有把他送回家,又把他劫持到了易縣拘留所。 到那兒後,強迫他按手印,並把他關在一間屋子裡,被非法關押兩宿一天,才給他吃了一頓飯。 三天早上,派出所所長和姓楊的來到拘留所。姓楊的叫他出來,秦志林問:“上哪去,是不是回家?”姓楊的說:“一會就知道了。”然後強迫他上了一輛警車,有兩個警察把他夾在中間,他因暈車頭暈惡心,可是並沒人管他。停車後,韓、楊兩人不管他身體狀況,硬是把他從車裡架下來。這時候才知道被劫持到了邯鄲勞教所。在沒有任何手續、也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非法勞教。 一進勞教所的門,裡面一個叫薛沛軍的處長威脅他說:“你上這裡來,你得遵守這裡的所規所矩,別跟法輪功學員接觸,不准使眼色,不准說話。”然後強迫他在一個所謂的監規上按手印,之後一個惡警把他帶到二大隊,和普教關在一起。 被非法關押期間,他每天被強迫做六個小時的奴工:做“六個核桃”的紙袋,分好幾道工序,有疊的、有用膠粘的、有穿紅繩的、有捆的,還做“核桃花生露”的包裝。 每個人都有兩套被子。一套疊的四方四正,是應付檢查的,蓋的被子是另一套又髒又破的。 他因為不放棄信仰,兩個月後,被帶到一大隊(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轉化班”)。被非法關押在那裡的大法弟子被一個一個往外叫,他知道是讓他看和聽誣蔑大法的言詞,他不配合,就是不去。每天被強迫做十個小時的奴工,做的是結婚用的拉花。如果不做,他們就叫著名字罵。還被剝奪人身自由:上廁所有人跟著,去洗手房也有人盯著。吃的饅頭像石頭面做的,吃的菜說菜又不是菜,也不知道是什麼東西,裡面還都放辣椒,就連他們這些整天餓的饑腸轤轤的人都難以下咽,就這樣,後三個月他們還由三頓飯改為兩頓飯。 期間,家人去了都不准許見面,直到半年以後才讓家人探視。 一次次的被綁架、迫害,給秦志林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他的孩子們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因為被迫害,給北京一家公司做博士帽的活被迫中斷,經濟損失至少十五、六萬元。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非法關押;
騷擾;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人身侮辱;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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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邯鄲勞教所
:
張進國
易縣公安局
:
田國軍,
張海燕
易縣拘留所
易縣塘湖鎮派出所
:
韓曉傑,
米林,
郭大剛
塘湖鎮北河北村
:
夏金良,
敬福江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25日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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