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立新
簡介:
梁立新(Liang,Lixin),
女 ,
58歲 ,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突泉縣法輪功學員。梁立新女士,修煉法輪功後,多種頑疾不翼而飛,卻因此遭受中共當局的迫害,被非法勞教二年半、非法判刑七年,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內蒙古興安盟大法弟子梁立新和學員劉淑榮、陸玉芹進京上訪,為師父清白、為大法公道踏上進京路,在遼寧大石橋市鐵路火車站正准備上車時,被鐵路派出所警察以查身份證為名,將她三人帶到會議室,對她們非法搜身,把她身上帶的六百元錢搜走,另兩名學員身上各搜走一千多元錢,警察問她們:是哪裡來的?她們不說;鐵路的警察和地方的警察聯系,非法把她們劫持到大石橋公安局關押一宿,第二天把她們送到大石橋一個敬老院非法關押三、四天。內蒙古突泉縣公安局崔樹田、王景華,還有兩個女警察等,在來接她們的中途車撞到樹上,遭到惡報,警察又給突泉縣公安局長張德智打電話,張德智又親自帶領兩個警察用車把她們劫持到內蒙古突泉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她們被強迫每天坐板,期間突泉縣國保大隊到她家非法抄家,搜走一本手抄本的《轉法輪》,她們被非法關押兩個月後,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梁立新被非法勞教二年半,另兩個學員一個被非法勞教、一個被非法判緩。 梁立新被劫持到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圖牧吉勞教所二中隊,當時勞教所非法關押大約七十多學員,警察強迫她們看猶大寫的邪悟的文章,並用污蔑師父、大法的電視給她們洗腦,威逼每一個學員轉化,又強迫學員每半個月寫一次思想匯報,犯人包麗紅、郭姓對她包夾看管和恐嚇。突泉縣610、縣委、組織部、工商局、綜合辦、太東鄉辦派人到勞教所,以關心幫助為名用種種卑鄙、下流的欺騙手段所謂轉化,在和她談話時,他們偷拍了很多照片、並錄像,然後把這些拿到突泉縣電視台、自治區電視台播放,用這些造假的東西欺騙群眾。 在二大隊裡她被強迫干活,每天干大約十七個小時以上重活,夏天到農田干活,冬天扒苞米,早上三點多出工,晚上半夜收工,在這裡她遭受了難以想像的迫害,思想上受到高壓、身體上超負荷勞累,使她身心遭受非人摧殘,於二零零二年三月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六月,梁立新坐單位的車去烏蘭浩特市,在一家電腦打字商店制作真相條幅,被店主構陷,在她坐單位車往回返時,被烏蘭浩特公安局警車跟蹤,在路口警察將她們車攔住,她被綁架到烏蘭浩特公安局,警察追問她:你家住哪裡?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來這裡干什麼來了?她不回答他們。當時她住在姐姐家,期間警察到她姐姐家非法抄家,在沒有抄到東西情況下,警察說她的兩個外甥開門慢了,以妨礙公務罰了她兩外甥各一千元,沒開任何收據。 警察又把她劫持到烏蘭浩特北山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後,突泉縣國保大隊的胡玉坤、王景華、於海林用車把她帶到突泉縣看守所,當日晚上胡玉坤、王景華、於海林非法審問她,惡警們用高壓、恐嚇、威逼的手段從她的口中騙出法輪功學員田淑艷名字;回監室裡,犯人問她提審情況,犯人聽後說:你出賣人了。她當時才認識到她上了警察的當,出賣了同修,心裡很難受。第二天田淑艷被綁架到看守所。第三天國保大隊又來人提審她,在警察出去空檔,她擋著攝像頭,把審問她的記錄交給明真相犯人撕毀並扔到便池裡沖走。 二零零五年四月,梁立新被突泉縣法院判刑七年,送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監獄迫害,她被非法關押在二監區,當時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惡警翟國仙、包組干部郭立清,那裡的惡警們利用猶大給她洗腦轉化,在關押期間強迫學員做奴工,每天早上五點出工,晚八、九點回來,每天干十三個多小時活(做方頭巾穗),晚上利用犯人包夾不讓學員睡覺,每天到下半夜一點多才讓休息一會,早上五點又出工。她被迫害的身體沒一點力氣,連上床力氣都沒有,就這樣惡警還不讓她休息,還照常出工。 在二監區,她遭受半年多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惡警們把各隊學員有七、八十人集中起來,送到一個洗腦轉化學員基地,利用猶大給學員灌輸邪悟思想,又把學員分成幾組用各種欺騙、惡毒方法強迫轉化,並強迫每半個月寫一次思想匯報。她的精神和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在那裡她被迫害三個月被送回二監區,被繼續強迫做奴工。 二零一三年四月份,梁立新面對面發神韻光盤,被便衣警察舉報,突泉縣公安國保韓姓警察等人把梁立新綁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梁立新天天煉功,背誦能背下來的法輪功經文,有一天周所長把梁立新叫出去,說因梁立新煉功就關禁閉一宿,第二天接到上訴維持原非法判刑三年半的通知(二零一四年),當天就被劫持到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到女子監獄直接被非法關押到所謂的“攻堅組”,在那裡不讓說話,不讓隨便出入監捨,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兩個包夾看著。上午、下午各做兩個小時小板凳。 有個叫康健偉的男隊長,據說上過惡人榜,他每天到各個監捨走,然後找茬以各種理由把各個屋裡的人集中到一起辦轉化班,強迫看污蔑法輪大法的紀錄片。有個經濟犯叫王曉梅,是梁立新被關監室的小組長,每天都強迫梁說一段轉化班上課內容,上課時梁不聽,王曉梅的問話梁就回答不出來,梁就被體罰站著,不讓睡覺。 獄警還讓犯人往每個人的床舖上掛犯人標志的胸卡,不讓掛,她們就往地上、牆上、廁所等地方掛法輪功師父的像,中午休息的時候梁立新就到廁所把師父的像拿下來,她們知道是梁拿走的,隊長把梁叫到辦公室用電棍電。 有個經濟犯叫雲玉梅,曾經是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的,她就說梁是裝的,有個叫袁偉的犯人把師父的像掛在不敬的地方,梁好心告訴她不要那樣做,她就開始罵梁,還打梁的嘴巴子,都打出血了。 後來梁被調到另外的房間,梁的上舖的法輪功學員因不掛犯人標志的胸卡,康健偉就打她,梁立新去擋,康健偉就狠狠地踢了梁的胯骨一腳,疼了好幾天。 康健偉又把梁立新上舖的法輪功學員叫到辦公室,她被打得上舖都上不去,梁就跟她換了舖位,梁上上舖,那時梁立新的血壓高壓200—220,低壓120—130,惡人就往梁的菜飯裡拌藥,梁發現後菜飯都不吃了,惡人就強行給梁灌藥。 內蒙古興安盟突泉縣法輪功學員梁立新去吉林省長春市的女兒家生活。
二零二三年三月份,梁立新被朝陽桂林路派出所四名警察綁架、抄家。警察說他們有在桂林路拍到“三退”粘貼照片,說是梁立新作的。因梁立新有過一次被非法判刑,現在又不寫“不煉保證書”、不簽字,梁立新直接劫入送九台看守所後,再轉長春看守所。警察在構陷材料,准備送檢察院進一步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剝奪睡眠;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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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興安盟梁立新女士遭受的種種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春看守所
朝陽區桂林路派出所
烏蘭浩特公安局
圖牧吉勞教所
:
包麗紅
內蒙古突泉縣610辦
內蒙古突泉縣看守所
突泉縣內保大隊
:
胡玉坤,
王景華
突泉縣公安局
:
張德智,
於海林,
崔樹田
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
:
郭麗青,
康建偉,
翟國仙
九台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5日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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