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秀蘭
簡介:
霍秀蘭(Huo,Xiulan),
女 ,
年齡未知 ,
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在對法輪功實行迫害之中。馬恩芝為了向政府說明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而毅然的到北京上訪,來澄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在北京馬恩芝和佟秀英遇在一起,在天安門廣場上遇到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霍秀蘭。之後她們在北京租的房子住時,被綁架。後被帶到一個大體育場裡。那個大體育場被非法關押了上萬個法輪功學員。後來用火車把他們拉回到撫順市,在北京一起被綁架的有新賓縣的陳久文、翟鵬等人。後來他們被非法押到新賓縣南雜木鎮,被新賓縣的警察接走。送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裡被關押了六十多天放回。 (迫害時間待查)在撫順勞教所受迫害的學員,在惡警威逼下,將霍秀蘭傳播法輪功資料的事說出來。於是新賓縣派出所、政法委上霍秀蘭家將她騙到派出所,所長王忠發問:“你跟某學員什麼關系?”霍秀蘭說:“我不認識。”警察王永平說:“跟她說什麼?上她家翻去。” 所長王忠發帶領一幫人到霍秀蘭家非法抄家,連她家倉房都翻遍了,四個醃菜缸都給弄碎了,屋裡翻個底朝天,事後其家人收拾半天,才收拾干淨。惡人抄走師父講法錄音帶、師父法像、《轉法輪》、《法輪功》、煉功帶等。所長王忠發把這些所謂的“證據”擺在學員面前說:“你不說家裡沒有東西嗎?這是什麼?你以為我不敢打你嗎?” 後來霍秀蘭被劫持到新賓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多天,罰款五千元。霍秀蘭的外甥對派出所王忠發說:“我姨沒有錢,你們欠我的油錢頂帳吧。”王忠發說:“那完了,這回沒得到現金。”在此期間,霍秀蘭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去看妻子,被非法扣押。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抄家;
迫害親屬;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罰款;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公安局王忠發惡行
撫順市新賓縣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副局長王忠發,警號648253 辦0413-5080205、宅0413-5024951、13604132951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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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發
新賓縣看守所
北京豐台體育場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28日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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