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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蓮珍

簡介:
李蓮珍
(Li,Lianzhen), 女 , 65歲 , 齊齊哈爾市梅裡斯區共和鎮勝利村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齊齊哈爾市梅裡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谷志軍、馬秀峰伙同共和鎮派出所所長陳喜良、警察汪文革到勝利村,找到村長郭萬鑫(村長並不知情),以照身份證為名,要求去李蓮珍家。警察到後,將李蓮珍、李洪勤夫婦二人綁架到共和鎮派出所,當時李蓮珍九十多歲的婆婆在場從未見過這種架勢,嚇的要給警察下跪求不要帶走兒子和兒媳,沒有人性的警察並不顧忌這老人的苦苦哀求仍綁架了他們,扔下九十多歲受到驚嚇的老人,同時還搶走所有大法書籍、手機、五千元現金等。

當天下午,李洪勤被放回,李蓮珍被轉至梅裡斯公安分局非法扣留,並在分局被刑訊逼供。他們用拳頭打李蓮珍的頭,搧耳光,拿皮帶抽,還說:“你要不說,就把你家一把火都燒光了”。警察還說:“上面說了,誰打人就給錢,多打多給錢,少打少給錢,不打不給錢”。

五月二十五日上午,谷志軍和汪文革又來到家中非法抄走衛星電視接收大鍋一個,並再次帶走李洪勤,百般誘問東西來源沒有得到結果,於是將他再次放回。

五月二十五日下午,李蓮珍被劫持到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惡警不許家人探視,家人多次找分局要人,谷志軍說案子已提交到市政法委,還說政法委要開三長(公安局局長、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會議,研究後決定。家人又去政法委,政法委連門都不讓進。於是家人又找市人大,市信訪辦,市檢察院,可是誰都不能給一個說法,相互推諉。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家人聘請了當地律師,可律師剛一介入,齊齊哈爾市政法委的司法局就打電話警告律師不許參與這事,無奈律師在壓力下被迫退出了。家人又請了北京正義律師。

在案件到達梅裡斯法院期間,法院人員非法提審李蓮珍時說,稱“已給你定三年刑期”。承認還在沒有開庭時就已經給非法定罪了。

梅裡斯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張賀彬、宮業強捏造證據、羅織罪名構陷李蓮珍。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梅裡斯區法院非法開庭時,張賀彬見家屬來了很多人旁聽,心裡發虛,恐嚇家人說:你趕快叫這些人散了,你這樣做,不是公開給法庭施壓嗎,你要不散,你媽(李蓮珍)三年也擋不住(意思是要重判)。

在庭上,正義律師當庭指出,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明知李蓮珍沒有犯罪事實、對其控罪沒有法律依據,仍然以違反法律的手段,強制性地對其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公檢法人員構成共同徇私枉法罪,李蓮珍本人也做了無罪辯護,法庭上法官楊小華多次打斷律師的發言。十一月二十二日合議庭不顧事實將法輪功學員李蓮珍非法判刑四年。李蓮珍被綁架後,她五個女兒多次要求放人,均遭到各級部門的拒絕和不接待,現在家人正在要求上訴。

李蓮珍家人去看守所送衣服,獄警不讓見人。家人去梅裡斯公安分局見國保大隊隊長谷志軍,問他要抓人的依據,他說還沒查到,說查到通知家人。家人說法輪功不違法,要求放人,他又不肯放人。

此期間李蓮珍的家人多次要求放人,並為李蓮珍聘請律師,但市政法委的態度是根本就不接待。現在,李蓮珍的五個女兒李艷苓,李艷霞,李艷秋,李艷傑,李艷茹現在公開致信致齊市、梅裡斯區政法委及公檢法工作人員。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通知家屬,李蓮珍被非法判刑四年。李蓮珍和家屬均表示要繼續上訴。

二零一三年初至二零一五年底,法輪功學員李蓮珍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在此,她被高壓逼迫違心轉化,在心理極度痛苦中,每天被強制勞動十∼十八小時,搓棉簽、糊紙袋。

下面是她的自述:

一、修法輪大法,無罪被判刑

我於二零零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前有嚴重的心髒病,頸椎病、風濕病和神經官能症,再加上農村繁重的農活,經常犯病暈倒在地裡,那時總想人活著有什麼意思,還不如死了。

修煉法輪功後,我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了,身體有勁了,走路兩腳生風,真是天翻地覆的變化,而且心裡也敞亮了,不再鑽牛角尖了,啥事都看開了。我心裡想,我咋這麼幸運呢,這麼好的大法,讓我得到了,我一定要一修到底。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的上午,我正在家中後園子裡干活,一輛警車開到我家門前,從車上下來四個警察,沒有出示任何手續,進屋就開始瘋狂的抄家,撬開我的櫃子,搶走我所有的大法書籍、手機,五千元錢和存折等物品,把我綁架到梅裡斯區共和鎮派出所,後又送到梅裡斯公安分局。

沒我孩子大的警察辱罵我,用拳頭打我,用皮帶抽我,最後把我扣在鐵椅子上,扣了我一宿,送齊齊哈爾看守所關押十個月,能容幾個人的大炕有時要擠二十多人,都得立著身子睡覺,要是起來回來就找不到地方了。夏天熱的透不過氣來。冬天每人每天只給半杯熱水,洗漱都是冰涼的冷水,我的右側胯骨越來越疼,後期走路都費勁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齊齊哈爾市梅裡斯區法院非法開庭,判我四年,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被非法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二、被迫轉化,撕心裂肺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那真是人間地獄。所有進監獄的人都先到九監區集訓。我氣還沒喘勻,先坐小板凳,一尺長,半尺寬,半尺高的小凳,四邊有楞,中間是坑,人坐在上面,腿抻不開,兩腿並攏,兩手放在膝蓋上,一動不能動,一幫包夾圍著我,稍一放松,包夾上去就是一腳,連踢帶罵,每天污言穢語的打罵,就是一個目的,讓你轉化。時間長了,臀部都磨破了,逼迫看污蔑大法的錄像,我那時因在看守所右側胯骨就疼,坐在小板凳,胯骨就像刀割一樣的疼,上火,牙又開始疼了,後期疼的臉都腫起來了,不能吃東西,走路一瘸一拐,胯骨疼痛難忍。高壓逼迫下,我違心的轉化了。

三、勞役壓搾,無盡無休

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和犯人一樣被視為勞動工具,賺錢機器。二零一四年一月,我被分到了十三監區,十三監區的勞動量特別大,在這開始的時候搓棉簽,裝牙簽。

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洗漱吃飯時間都很緊,只有十個水龍頭,一百多個人用。這裡勞動強度大,每天每人得搓一百多包,一包裡一百多個棉簽,手慢的根本搓不完,就得加班加點,實在不行就的拿回監捨干,得干到十一、二點。有時白天搓棉簽,裝牙簽,晚上往衣服上縫鑽(服裝上的小裝飾),不合格的還得返工。

後來又開始糊兜子,裝衣服或食品的各式手拎紙兜,大的小的都有。別小看了這個紙兜,這個工序很多很麻煩。流水線作業,車間裡堆的跟山一樣。成車的往裡運,做完後再成車的往外出,這批活沒干完那批又進來了,沒完沒了的干。做不好的就得挨罵返工,還不能耽誤手裡的活,手慢的也得挨罵,每天從早到晚,就是做活的聲音夾雜著管教的罵聲。白天干不完就拿回監捨干,再干不完就成宿的干,困的干活都能睡著。

四、沒有報酬,更無尊嚴

在這裡,被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沒有說話的權利,沒有做人的尊嚴,警察呵斥就是家常便飯。人性的丑惡和自私表現的淋漓至盡。只有在法輪功學員身上,才能看到善良和大忍的胸懷,法輪功學員不爭不斗,盡力去幫助別人。

有個法輪功學員,一直照顧一個從南方轉監過來三無(無人看,無人管,無人存錢)人員,在自己經濟拮據的情況下,給她買生活必需品,生活上照顧她。連監獄的犯人都說,這裡只有法輪功是好人。

生活標准極低:每天早上是米粥,饅頭、鹹菜。中午是饅頭,白菜大頭菜湯或蘿卜湯,大塊的白菜、蘿卜硬梆梆的,夾著沙子和泥,要多難吃有多難吃。

每月監獄只許家人接見一次,我的孩子們每次看我就給我存些錢。我們在這裡起早貪黑的給監獄做勞工,現在計時工每小時都二十元錢,每個人一年應該給監獄掙幾萬塊錢,一個監區就是數百萬,我們每年卻只有一百四十四元(每月十二元)的補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我終於離開了這個人間地獄,回到家中。我們沒有犯罪,只因為做好人,在這裡遭受迫害,江澤民集團為了一己私利迫害法輪功,踐踏法律,踐踏尊嚴,使成千上萬的家庭妻離子散,更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無辜遭受牢獄之災,我要把被迫害經歷寫出來,讓世人認清中共的假面具,不做中共的幫凶,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我相信,烏雲遮不住太陽,善良的人一定會見證黎明的曙光。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抄家違反庭審程序非法判刑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敲詐/掠奪/破壞財物毒打/毆打逼迫放棄信仰高強度超負荷勞動坐/鎖在鐵椅子上坐小板凳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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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責任人:
共和派出所所長:陳喜良(參與抄家)
警員:汪文革(參與抄家)
國保大隊隊長:谷志軍(參與抄家,本案負責人)
×教辦:張志水(本案第二負責人)
本案偵查員:馬秀峰(參與抄家)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副手叫於景珣

責任單位及惡人:
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4522487731<br>齊市第一看守所:<br>所長辦公室:0452——2487733<br>所長:李進澤13946285789<br>副所長:李爽<br>獄警:韓淑芬 13796333442
梅裡斯公安分局 : 張志水馬秀峰於景珣谷志軍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地址: 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7號。 <br>郵編:150069<br>哈爾濱女子監獄總機: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監獄醫院院長:趙英玲 8053 <br>哈女監監獄長徐龍江 總機轉8001<br>哈女監監獄政委 總機轉8002<br>政委:褚秀華(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隊長:吳艷傑、陶淑萍<br>八監區區長:鄭傑0451─86358314<br>區長:彥玉華、楊華、崔艷<br>九監區區長:張秀麗0451─86359539 <br>八監區區長:何松梅、張春華<br>呂某某:集訓隊隊長 <br>大隊長:康袢×、夏某<br>哈爾濱女子監獄十一監區<br>大隊長:王曉麗<br>犯人打手: 何冬梅(道長,大慶人)、曲紅梅(27歲、大慶人)、范秀梅、高洪君、周麗麗、李誠、武靜、關曉霞<br>哈爾濱女子監獄九監區<br>大隊長:桃淑萍,<br>隊長:王珊珊、馬智檜、董麗華<br>教員:王嬌。<br>黑龍江省女子監獄610科長楊麗斌<br>警官:於敏,裴相,牛琳,范婷婷,侯警官,姜卓芳,穆子男,孫麗維,李晶,李松敏,肖淑芬,王亞男,徐淑艷,李福<br>惡人榜:白榮環、蘆淑華、黃麗艷。<p>獄偵科科長:肖林: 13845193360(手機)<br>地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9號 郵編:150069<br>(在哈爾濱市火車站乘343路車到新建下車)<br>打總機0451─86684001、86668488後說人名或職務即可找到。) <p>周五為監獄長接待日 下午 13.00-15.00 電話:0451-86684002-3009,  0451-86694053<p>哈女監副監獄長叢新、渚淑華、劉志強(主管保外就醫)<br>哈女監監獄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br>哈女監監獄教改科科長肖 林 總機轉8130<p>派駐哈爾濱女子監獄檢察室電話:0451-82030982
共和派出所 : 陳喜良汪文革
梅裡斯區法院 : 楊小華
梅裡斯檢察院 : 張賀彬宮業強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31日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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