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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萍(張立平)

簡介:
張麗萍(張立平)
(Zhang,Liping(zhangliping)), 女 , 年齡未知 , 吉林省大法弟子。

2002年7月6日上午,大法弟子張麗萍在長春市雙陽第三看守所一樓監捨內,正加戴刑具,手腳被銬在一起。宋圓圓、孫永靜、毛艷等五名打手將她圍在中間,毛艷在門口看動靜,其余四人拳腳相加,打耳光,導致她重傷,生活不能自理。

2002年7月8日上午,張麗萍向管教陳雪控告這五人,陳雪當時帶她到奢嶺醫院拍了片子,說沒事。事後她經常有頭痛腰痛的感覺。後來陳雪對張麗萍說:這件事最高只能到蘇科長那就完事了。意思是告是不可能的。

2002年8月份,在2樓監區裡,張麗萍被王淑芹、郭文樂、馬宏傑、薛淑超四名犯人同時毆打。當時陳雪在值班,聽到了她被打的聲音,不但不制止四人的違法行為,反而說她如何如何。

2002年11月裡,一天下午7點多鐘,張麗萍在304號寫字,被值班的陳雪看到,陳雪在未經領導的允許下,私自將她人腳上的鐐子摘下,私自打開號門給她加戴重刑(手腳並銬),同時將她調到管轄的302號,半夜,陳雪和劉遠(或運)輝來到302號門口,劉用極其污穢骯髒的語言侮辱她,並強行給她扣以違犯監規的帽子。後來,張麗萍被犯人郭文樂用釘子扎的手出血。她多次向蘇科長反映此事以及被打的事,均無任何反應。

獄警對不穿號服的大法弟子讓那些打手們(其它刑事犯)強行拖出摁在地上穿上衣服,並給大法弟子們戴上腳鐐和手銬,並將手銬穿過腳鐐的最下面一個環鎖在一起,即所謂的“拉上”。這是看守所內最重的刑罰之一,不能躺臥,只能低頭坐著,廁所去不了,吃飯吃不了。大法弟子張麗萍被進行的這種折磨直到開庭前兩天才取下,當時她的手腳和臉腫的跟饅頭一樣,走路直不起腰,都得幾個人攙扶。

劉秀娥、張麗萍、王麗萍都被非法關押1年,2003年1月27日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劉秀娥12年,張麗萍11年,王麗萍9年,正在上訴。

2003年4月4日,長春市中級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審判9名大法弟子。這些大法弟子都是不服從區法院的非法判決而上訴的。中級人民法院屈服於上級壓力,昧著良心駁回了所有大法弟子的上訴,維持原判:趙桂鳳15年;馬也馳15年;劉雅謙12年;李知秀12年;劉秀娥12年;張麗萍11年;王麗萍9年;呂秀芹7年;張傑(男)5年。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絕大多數都是秘密開庭,未通知家屬。開庭時都被掐住脖子不許說話,不許辯護,匆匆念完事先准備好的文字後急忙收庭,一般都在10分鐘左右。

法院給大法弟子下起訴時雖然表面問請不請律師,但實際都未通知家人,謊稱電話打不通或家裡沒人接,害怕走漏消息再發生類似南關法院的令他們尷尬的事情。(聽法警說南關法院院長已被撤職)。法庭指定律師雖然都來了,但都不敢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因而都被大法弟子婉言謝絕。有的大法弟子事先寫好的辯護詞被第三看守所搜身時搜走,謊稱轉交法庭,其實都沒給。


迫害類型:
手銬/腳鐐違反庭審程序非法判刑人身侮辱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毒打/毆打釘大頭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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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區法院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7755號,郵編:130012<br>電話區號:0431,電話:88559260(內勤)、88559353(外線)、88559394、88559374
長春雙陽第三看守所 : 陳雪宋圓圓孫永靜毛艷

更新日期: 2008年1月12日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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