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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淑珍

簡介:
楊淑珍
(Yang,Shuzhe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富錦市法輪功學員。

原政法委公安局的安雲峰、宮魁明、趙萬龍等人,在中共邪黨江氏集團的謊言欺騙下,為了緊跟迫害好人的形勢,在二零零三年定的抓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有賞,抓一個人多少錢,搜到一份資料五元錢。現在的人為了錢無惡不作。這樣這條有賞的法下之法害了很多無辜之人。綏濱縣北崗鎮永德村的劉青春就是為了領賞和五元錢,不顧他們生命的安危,誣告舉報了五名法輪功學員,致使他們被綁架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袁玉龍、由金英、楊淑珍、高玉敏、劉志遠在綏濱縣北崗鎮永德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希望村民不要受中共誣蔑宣傳的毒害,結果被北崗派出所綁架至綏濱縣看守所。七月二十三日下午,綏濱公安局警察又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韓福友。袁玉龍和韓福友兩位六十多歲的老人目前在獄中絕水絕食抵制迫害。而由金英、楊淑珍、高玉敏則被轉移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鶴崗市綏濱縣法院在綏濱縣看守所設立所謂法庭,對五位法輪功學員由金英、楊淑珍、高玉敏、袁玉龍、劉思遠進行非法庭審,企圖對他們非法判刑三至七年。綏濱法院刑庭庭長吳軍、檢察院的黃作龍為了達到重判法輪功學員的目的,頻頻干擾律師辯護及法輪功學員的自辯。

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劉思遠的律師指出,起訴書指控的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編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不能成立,因為事實不清,且沒有證據。他的當事人是普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准做好人,是一個正直守法的公民,所做的事是向別人介紹法輪功,並講真相給人們聽,用意和出發點是好的,采用的手段是和平的,是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

律師並強調,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自由已經成為人類社會的一種文明共識,並作為一項原則被寫入《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已經在幾年前加入了這兩項公約。

律師還特別指出:法庭判案最終必須以正義為依歸。法官需要的就是對正義、是非的判斷,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本案中司法部門借用《刑法》第三百條來構陷、迫害和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就是嚴重違背人類良知和道德、違背社會正義的。明知法輪功學員是善良的、無辜的,卻對他們處以刑罰,就是有罪。誰也不能借口自己是服從命令而對自己違背良知和道德的行為開脫。法庭應該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法官吳軍曾企圖阻止律師辯護,同時對律師做出的無罪辯護感到不解,反覆詢問律師是不是也煉法輪功?怎麼能這樣辯護?

綏濱法院非法對五名法輪功學員誣判後,五名法輪功學員同時提出上訴。二審到鶴崗中院。十二月中旬律師接到鶴崗中院電話,說已決定二審不開庭,並讓律師提交辯護詞。北京正義律師蘭志學到鶴崗中院,找到二審法官李巍,鄭重提交了申請二審公開開庭的法律意見書,義正詞嚴地要求開庭公開審理,因為新刑法元旦以後執行,二審必須開庭。邪黨鶴崗中院想得到辯護詞後草草結案,不開庭維持原判。

法官李蔚指律師說:你是蘭律師吧,把律師證拿來看看。李蔚非常慌張說:我們想盡早把這件事在元旦前結束,基本維持原判,你把辯護詞拿來吧,不想開庭了。蘭律師說:我這次來把我的建議書共5頁帶來了,辯護詞還沒拿來。法官李蔚說:你先到對面打字室做個筆錄吧。蘭志學律師說:綏濱公安局法院對我的當事人法輪功學員由金英提供的物證不符,不符合法律,公訴機關提供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與本案沒有關系並不相連,我的當事人由金英本是一個普通公民,修煉法輪功只是強身健體,做一個好人,國家憲法第35條36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出版自由,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並拒交二審辯護詞。

據悉,法輪功學員高玉敏在鶴崗第一看守所的被犯人打傷;袁玉龍已絕食抗議迫害9天。

二零二零年六月六日下午兩點左右,楊淑珍與陳廣波在步行街偶遇,她們從步行街中段由南向北正走著,一輛特警車停下來攔住她們,下來兩個男警察拉她們上車說有人舉報了,楊淑珍只問警察自己走路犯什麼法了,誰舉報的讓他來當面對質。警察說保護舉報人不能說,硬把兩人拉到富錦市西平派出所。

之後,來了幾個國保的警察,又把她們劫持到富錦公安局大樓地下一層,楊淑珍和陳廣波一直要求警察立即無罪釋放。兩個警察開始非法審問,楊淑珍不回答問題。僵持了幾個小時後,國保大隊通過大數據查到楊淑珍曾在二零一二年因為煉法輪功傳播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入獄四年。國保大隊長單洪飛惱怒楊淑珍不配合他們,抓住楊淑珍的頭發照頭頂打兩下,又勾住楊淑珍下巴罵幾句粗話,並恐嚇還要判刑三年、二年的。

隨後,單洪飛又找到楊淑珍丈夫電話,威脅楊的丈夫,當時楊淑珍的丈夫聽信謊言被毒害的已經很深,承受不了打壓和迫害,已起訴要和楊淑珍離婚,這次國保又騷擾他,更給他帶來痛苦和壓力。國保安排楊淑珍夫婦見面,借機把楊淑珍騙到樓上采集指紋。楊淑珍的丈夫沒說兩句話,就當眾對楊淑珍拳打腳踢,可憐的楊夫被警察欺騙的分不清是非,又到處托關系找人,並表示拿錢也行,只要楊淑珍別被判刑。

最後,國保警察敲詐了楊淑珍家屬七千塊錢,敲詐陳廣波家屬兩千塊錢,第二天上午十點多才將兩人釋放回家,兩個人在公安局地下室被關了一夜。

這期間楊淑珍、陳廣波一直給他們講真相,警察不聽,還大聲吼叫,說粗話,還拿來手銬把楊淑珍雙手背到後面銬上。過一會,國保隊長單洪飛又進來,偽善的給打開手銬,開始唱紅臉,說一些他所了解的法輪功學員的一些情況,承認法輪功學員都很善良,但不寫保證書他也交不了差,等等一些話,逼迫著楊淑珍和陳廣波寫了保證。並到楊淑珍和陳廣波家非法抄家,在楊淑珍家拿走一本《轉法輪》,一本《洪吟五》,還有幾本手抄經文。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非法審判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惡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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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鶴崗市中級法院 : 李巍
綏濱縣檢察院 : 黃作龍
綏濱縣法院 : 吳軍
綏濱縣610 : 張振強
綏濱縣公安局綏濱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 <br>趙萬隆(此人非常邪惡,主抓610,因迫害法輪功不遺余力,曾立過二等功)電話: <br>7862923(家);7863164(辦公室) <br>綏濱縣公安局局長 安雲峰 辦公室電話:7863453 <br>綏濱縣公安局副局長 郭繼濤 電話:7862525(家);7863741或 7863753(辦公室) <br>綏濱縣公安局政保科干警 邱宏濤 (610成員)電話:7862021(家) <br> : 安雲峰宮魁明趙萬隆陸建生
北崗派出所
綏濱縣政法委
綏濱縣看守所
綏濱縣北崗鎮永德村 : 劉青春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3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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