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麗華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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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於麗華(Yu,Lihua),
女 ,
年齡未知 ,
鶴崗市法輪功學員。【於麗華遭吊刑、鐵支棍迫害】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她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在哈爾濱車站被警察綁架到收容站。當晚九點多鐘,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察把收容所裡面非法關押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叫出去,兩手被吊銬在走廊兩邊的窗稜上,腳尖著地,發出淒慘的聲音。於麗華也被吊著腳尖著地,身旁有一個水桶,有一個二十多歲的警察把礦泉水瓶裝滿水放到於麗華的頭上讓她頂著,她被吊綁在暖氣片上三個多小時,迫害致腦血栓症狀,胳膊不好使,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動,完全靠別人幫忙。五十八天後才有知覺,一年以後胳膊才能動,至今胳膊上還有捆綁的印記,不能用勁,公安局警察敲詐勒索家人五千元錢才讓回家,她的父母精神上受到很大傷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於麗華又被綁架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再次遭酷刑折磨。她的兩腳被戴上鐵支棍近半個月,支棍一米長,左右手被銬在支棍上,大彎腰不能動彈,不讓睡覺,被潑冷水。獄警讓刑事犯天天打罵、虐待她們,踩她們的手。 之後,於麗華被劫持到哈爾濱戒毒所,被暴力”轉化”、逼迫放棄信仰。辱罵、羞辱、剝奪公民基本人權,被折磨致高血壓復發,高壓飆到200多。 於麗華的父母思念女兒痛徹心扉,在病榻上先後離世。二零零二年於麗華出獄後,社區、單位人員和派出所警察經常監控騷擾她,影響她和親人的正常生活、工作。 二零零二年四月末,鶴崗二看惡警吳雁飛、所長李樹林(中共酷吏)等對法輪功學員實以鐵支棍(注)酷刑,被害者有:宮桂花、於麗華、陳艷梅、吳美艷、孫鳳玲、姜月秋等十幾人。【注】一米長鐵棍,兩頭焊鐵環,把人的兩個腳脖子套進去,兩腿大劈胯分開,然後將兩只戴手銬的手銬在一只腳上,身子弓著,坐不直,躺不下,站不了,看守所內規用此刑不得超過7天,但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十幾天以上,日夜坐在地磚上,吳美艷臀部皮肉坐爛,露出白骨,中共邪黨惡人泯滅人性由此可見。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吊綁/吊瓶;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其它酷刑;
體罰;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戴上支棍;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逼迫放棄信仰;
打罵;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人身侮辱;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嚴管;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鶴崗市於麗華、穆秀娟、李國霞遭受的酷刑
黑龍江鶴崗市李桂榮及家人被迫害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道外收容所
鶴崗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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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林,
吳艷飛
哈爾濱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9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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