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桂芳
簡介:
項桂芳(Xiang,Guifang),
女 ,
49歲 ,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項桂芳先後二次被非法關押、三次抄家。惡警、街道多次入家騷擾,並被勒索錢財、非法罰款。沙爾呼熱鎮新村街道主任陸巖,多次到家騷擾,並恐嚇項桂芳把書交出來。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一月,項桂芳與其他學員一起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關在鐵籠子裡,惡警對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施以各種酷刑和體罰,讓學員蹲馬步,開飛機。不給法輪功學員飯吃,也不讓上廁所。第二天下午有一好心的警察說:“你們拿錢,我給你們買吃的。” 四天後被本地派出所所長包杜冷等人接回,項桂芳和幾位學員都被關進通遼河西看守所,三十天後,又逼迫寫保證書。在關進看守所之前,當地公安就抄了項桂芳的家,項桂芳的丈夫當時不在家,警察竟讓十三歲的孩子在搜查證上簽字。 看守所禁止家屬探視,丈夫為了看項桂芳,被警察勒索了五百元。項桂芳從看守所回來後,有一段時間天天要到派出所簽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符桂英和譚麗雲、畢永霞、項桂芳再次進京上訪。第二天被北京石景山派出所惡警綁架,通遼駐京辦將我接走。二十九日,霍林郭勒市惡警包杜冷等人將法輪功學員劫持回來。在火車上將兩個人銬在一起,一天都不給吃飯,身上的錢和物品全部被搜走。到了通遼火車站,站內兩排持槍的武裝警察,惡警陳寶文親自指揮,把法輪功學員非法關進了火車站的一個小屋子,由警察看著。幾個小時後,又被劫持到去往霍林郭勒市的火車上。到了霍林郭勒市的火車站,同樣來了許多警車、武裝警察、電視台記者。警車拉著長笛,「聲勢浩大」的從火車站一直將法輪功學員們拉到看守所,又被非法投入了看守所。當地電視台記者惡意的錄制了這個過程,當晚,電視台進行了誣蔑性的播放,以蠱惑人心。 二零零零年的八月份,沙爾呼熱派出所所長烏力吉用摩托車把項桂芳帶到鎮上,給她觀看誹謗大法的錄相,派出所警察秦寶庫、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都曾經要求項桂芳交出大法書籍。 二零零一年七月,項桂芳第二次被非法關押,被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抓進看守所,強迫項桂芳到土豆地裡干活,項桂芳被非法關了十八天,又被勒索二百元才放出。 二零零一年十月,鎮長楊宇光和李欣、吳艷玲等人到家中騷擾。 二零零二年元旦,學校後邊的柱子上出現了真相標語,就把項桂芳抓進派出所並且抄家,當時的迫害人有:翟拓,高金燁,郝來福,他們還把她丈夫在農場干苦力掙的一千四百八十元偷走,項桂芳幾經波折,他們才承認,並且把錢還回來。 二零零二年端午節過後,派出所警察秦寶庫、吉延賓、烏力吉、王立國又到項桂芳家抄家,問項桂芳發沒發傳單?都跟誰聯系過?趙秀發還到學校威脅恐嚇項桂芳的小兒子。 二零零三年秋天,派出所警察翟拓和一名便衣警察到項桂芳家問她還煉不煉? 並逼項桂芳在一張紙上簽字。
迫害類型:
騷擾;
威脅/恐嚇;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勒索錢財;
抄家;
迫害親屬;
關鐵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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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新村街道主任:陸巖。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包杜冷、秦寶庫、翟拓。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鎮長:楊宇光和李欣、吳艷玲。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烏力吉和片警王立國、吉延賓、高金燁,郝來福。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景山派出所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
包杜冷,
翟拓,
秦寶庫,
趙秀發,
陳寶文
河西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南廣場派出所
:
趙秀發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
:
王立國,
烏力吉,
吉延賓,
高金燁,
郝來福
沙爾呼熱鎮
:
李欣,
吳艷玲,
陸巖,
楊宇光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12日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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