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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道 > 因學過法輪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詳情需要繼續確認案例 > 名單及案情

經桂香


經桂香

簡介:
2407、 經桂香(Jing,Guixiang), 女 , 48歲 , 經桂香,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八年含冤逝世,年僅四十八歲。

孩子九歲那年,經桂香的丈夫就去世了,丈夫生前與妻子關系融洽,丈夫去世後,經桂香極度悲痛,每天以淚洗面,走不出丈夫離世的陰影。經常拿出丈夫的照片和遺物看,訴說丈夫生前種種好處。

九九年四月份,本市有一個法輪功學員送給她一本《轉法輪》,說這本書能解開人所有的心鎖,你只要看書就能走出困境。經桂香接過書,看了李洪志大師的照片說:“這個老師我認識,在夢中見過。”也許是緣份吧,不長時間,她就從抑郁的心境走了出來。以後性格也變的開朗起來,人也精神了,就象換一個人一樣,每天活的幸福快樂,身體也好了,在公司裡更是積極肯干,各方面做的都非常出色。

九九年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經桂香經常受到來自中共邪黨的派出所、街道等各種邪惡組織的入室騷擾、綁架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經桂香踏上證實大法之路,和四名法輪功學員一起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城樓上,被邪黨的便衣警察綁架。在前門派出所關了大半天,到了晚上通遼市駐京辦來人,又把經桂香等人劫持到駐京辦的住地,又關了三天,三天後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烏力吉、王立國、礦區公安處楊喜文等人,在辦完交接手續時,烏力吉等人要出去吃飯,說把這幾個人都銬在暖氣管子上,不給她們飯吃。辦事處富雪恆沒有這麼干。再次劫持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非法審問到半夜一點多。女惡警趙鳳雲開始搜身,一共搜了三次,搶走了隨身佩戴的法輪章,還有幾百元現金,連夜送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又勒索了一千五百元所謂的抵押金,一年後才返回。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十多天,邪黨公安又勒索其錢財八百元才放人。從看守所出來後,經桂香又被非法洗腦二次。最後一次是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以押金為名,勒索其現金二千元。

二零零八年,原光達公司以減員為由,將其開除;經桂香為了生計,在億誠公司又找到一份三年合同工作,未滿三年,又被開除。

一九八九年,經桂香在原公司光達公司工作了十幾年。光達隸屬於興達公司的下屬公司,主要業務是修理機動車輛,經桂香是原公司的一個油漆工,改制後,當過驗收員,做過飯,工作一直是兢兢業業、與工友關系也非常好。工友們都喜歡和她接觸,聽她說話。

因為經桂香煉功受益後,就經常跟工友們講大法好,給他們護身符,原公司在610國保大隊的威逼下,公司經理陳志偉不堪重壓,害怕耽誤自己的前程,就強行將工作一向突出的經桂香開除,陳志偉為人刻薄寡恩,心胸狹窄,不久就得癌症而死,臨死前還用工人的福利費給自己報銷醫藥費。

由於經桂香孤兒寡母,生活沒有來源,又繼續找工作,在億誠公司當驗收員,記車數,工作繁忙,勞動量大,也非常辛苦。公司領導為了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增加勞動量與勞動時間,卻不加人員,下班時間,經常加班加點。經桂香為了這份工作,幾乎耗去了全部的時間與心血。

公司條件惡劣,連廁所都沒有,大家都在附近一個二十多米深的土坑旁大小便。有一天晚上,經桂香上廁所,不小心滑進深坑裡,很長時間才自己爬上來,又繼續堅持到天亮,天亮後身體實在堅持不住了,法輪功學員經桂香為了不給公司找麻煩,自己找了一輛車,回家了。

回到家裡,親屬幫忙把給她送到醫院,經CT片顯示,四根肋骨折斷。由於拿不出錢來醫治,醫生只是簡單的給她進行了止血包扎,只花了五十元。回家後休養,公司來人看她只給她五百元錢,說你在家養著吧,工資一分不會少的。在家期間,她繼續煉功,兩天後,身體很多症狀竟然奇跡般的消失了。在家又煉功二十多天,沒有打針吃藥,到醫院檢查結果發現,四根肋骨全部愈合。可見大法的神奇。一個多月後,身體恢復正常,又繼續上班,公司會計又把那五百元錢扣了回去。由此可見邪黨的黨文化,普遍漠視生命,毫無人性。

傷筋動骨一百天,經桂香在家僅僅休息了一個月,就堅持上班。非但沒有由此感動有關領導,上了兩個多月,合同沒有到期,就被原公司急忙開除了。開除的理由是:修煉法輪功。其實公司領導動了私念,因為經桂香是工傷,按合同是要全額賠償的。經桂香是大法修煉者,一切為了別人著想,根本沒有想讓公司賠償的想法,前後只發生了五十元醫藥費,也是自己的錢,她沒有朝公司要一分錢,可是公司領導在邪黨文化的毒害下,以陰暗的心理,害怕當事人日後會索取高額賠償,用邪黨整人的手段,以當事人修煉法輪功為借口,提前解除了合同。唯利是圖,人心冷漠,這一切的災難與後果,都是邪黨造成的。

經桂香徹底失業了,回到家裡生活一點著落沒有,千頭萬緒,她的兒子紀鵬勃到街道辦理“最低生活保障費”,邪黨街道主任左憲玲,以經桂香修煉法輪功為由不給辦理,說是邪黨的中央有文件。

經桂香抑郁而終,年僅四十八歲。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經桂香含冤離世

相關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烏力吉、王立國
霍林郭勒市礦區公安處:楊喜文等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警察:趙鳳雲
霍林郭勒市興達公司下屬光達公司公司經理:陳志偉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邪黨街道主任:左憲玲
霍林郭勒市興達公司下屬光達公司
霍林郭勒市億誠公司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長:陳寶文、<br>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長助理:趙秀發。<br>局長室:0475──7922368<br>政委室:0475──7922369<br>副局長室:0475──7922782、7922781<br>國安大隊:0475──7922734<p> : 趙鳳雲楊喜文
霍林郭勒市看守所霍林郭勒市看守所:崔巴拉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霍林郭市沙爾呼熱派出所惡警:郭東虎、張雯霞 : 烏力吉王立國
光達公司光達隸屬於興達公司的下屬公司 : 陳志偉
沙爾呼熱鎮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鎮長:楊宇光、李欣、吳艷玲。 : 左憲玲
通遼市駐京辦事處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7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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