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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有清


甘肅隴西法輪功學員張有清遺照

簡介:
848、 張有清(Zhang,Youqing), 男 , 58歲 , 甘肅隴西縣南安鄉大法弟子。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被警察闖進家中抓走,關在隴西縣看守所,十一月一日拘留所通知家人領人,三天後,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含冤去世。

據甘肅消息,法輪功學員張有清,一九四四年生,家住甘肅隴西縣南安鄉五一村三原街,甘肅省隴西縣建築工人,幾乎年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張有清夫婦倆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元旦期間,張有清夫婦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投進監獄,被送回本地後,張有清被判勞教半年。被放回家後,繼續堅持修煉。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警察宋健華帶領幾名警察闖進其家,問他倆是否繼續在煉法輪功,張有清回答說:“煉著呢。”警察遂將張有清及其妻子抓走,關在隴西縣看守所,並給家屬下達了刑事拘留的通知書。

四月二十二日,張有清的釋放證下達,但宋健華說:“不放”,聲言要把張有清夫婦關死在監獄裡。五月,張有清開始拉肚子,同時吃不下東西,身體一天一天開始衰弱。九月,宋健華提審已十分虛弱的張有清,問他是否繼續修煉,張有清表示堅定修煉,並說:“釋放證已下達了,你還不放,你這是迫害我們法輪功”。宋健華惱羞成怒,當場施暴,將張有清打得臉色蒼白,站立不穩。不幾日,張有清大小便失禁,看守所遂將他轉至拘留所。

十一月一日,拘留所通知家人領人,此時張有清久已臥床不起,枯瘦如柴。拘留所獄警還要其子代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並從病榻上抓起張有清的手,按上手印。三天後,張有清含冤去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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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隴西縣公安局電話:(0932)6622128<p>地址:隴西縣鞏昌鎮西城巷44號,郵編748100<br>電話:0932-6633010-3010傳真0932-6633048<br>局長孟慶海、政委姜中玉、紀委書記丁尚仁<br>副局長:張亞紅、劉建國、王成祥、蘭建偉、崔永平、何芳彬、劉樹平、潘建新<br>國保大隊:、0932-6633025-3025國保隊隊長陸德昌13993213556 : 宋健華
隴西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7日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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